1、一、入职管理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根据生产管理情况,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力资源增补申请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人事行政部办理招聘或内部调岗。第二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8岁的男女青年);(二)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或患有精神病者;(三)有违法犯罪案底者;(四)品行恶劣,经其它企业开除者;(五)证件不齐全者;(六)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工作者。第三条应聘人员面试程序:(一)应聘人员面试前在前台填写员工入职人事档案登记表或将自带的简历交给人事行政部;(二)面试人员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三)人事行政部验证有关证件原件及工作履历的真实性
2、;(四)人事行政部测试员工视力/视觉是否符合要求;(五)经人事行政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六)复试合格后将其员工入职人事档案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保密协议订好成档案,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主管签核后,呈总经理批准录用;(七)入职档案转回人事行政部保存;第四条应聘人员经批准雇用,按指定日期到公司办理报到手续,并交验下列文件:(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学历证;(二)职称证或资格证(特殊职位如司机等);(三)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三张;(四)其他经指定应交之文件。二、试用期管理第五条凡入职公司者,需先试用,经试用合格者,方可正式任用。第六条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劳动合同,注
3、明试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事、病、伤假等不予列计)第七条 试用期期间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录用条件和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第八条试用期内员工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即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立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一)提供虚假证件,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填写内容不真实;(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三)不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四)不服从公司依业务需要做出的岗位调动命令;(五)工作态度消极,缺乏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不足;(六)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七)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第九条新员工前3天为试工期,试工不合格或个人提出辞职者,公司会扣除员
4、工3天的基本工资作为培训费用;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申请,公司会扣除员工5天的基本工资作为公司培训费用;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报告,若辞急工则予以扣除员工未结算工资的50%作为代通知金,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第十条 员工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事、病、伤假等不予列计)。每月15日(含)之前进厂者,试用期时间自当月1日起计;(如:某员工8月10进厂,转正时间自10月1日起)每月15日后进厂者,则试用期时间自下月1日起计。(如:某员工8月20进厂,转正时间自11月1日起)第十一条 员工于转正当月到部门经理处拿员工异动调薪单转正,注意: 调薪
5、单必须在当月5日前签核完毕交到人事行政部方可生效。三、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二条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确立双方劳动关系;基于管理及留才的需要,公司与员工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员工必须配合执行。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由总经理或指定授权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第十四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员工须保证所提供证件和填写的人事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虚假者,可以即时解雇并不作任何补偿。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6、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三)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为同业透露公司相关信息的;(五)利用公司名义在外炒单或利用公司信息资源来达到个人或协助他人获利之目的的违法行为;(六)经聘用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并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四、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第十七条 车间正常工作时间规定:8:00至12:00,13:30至17:30; 办公室工作时间:8:30至12:00,13:30至18:00。第十八
7、条 员工平时或周末加班由组长填写加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每天加班单于当日17点前提交到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根据考勤记录及加班单核实加班时间。未安排加班的员工不得自行加班,自行加班者不视为加班;或已安排加班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不来加班,不加班者视为旷工处理;第十九条为满足生产及客户之需要,公司有权变动作息时间及工作日程安排,员工应积极配合。第二十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或早退;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上、下班(正常上、下班共四次打卡,加班打卡次数另计);打卡不成功请及时报人事行政部处理。第二十一条 人事行政部统计每日考勤异常,发到相关部门,呈直属部门经理签字
8、后转回到人事行政部。所有签卡经查如有不实者,则对当事人进行乐捐20-100元不等,管理者负连带责任。第二十二条 职员工因公、因私或忘记等原因没打卡,须填写补卡申请单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属有效,补卡每月不得超过3次,超出3次补卡每次乐捐10元。第二十三条 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急事需外出办理必须依规定请假。如因公务需离开工作场所,必须经直属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以擅离工作岗位论处。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情况依下列规定处理,此规定同样适用于加班时间的考勤管理:(一)规定上班时间迟到1-29分钟上班视为迟到,迟到1分钟乐捐1元;特殊原因迟到应提前请假,
9、超过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半天。(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上级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旷工按薪资的三倍处罚(例: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及相应的津贴);(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1-29分钟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1分钟乐捐1元;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半天。(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的,公司一律按自离处理;(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均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五、请假制度第二十五条请假不超过三天,提前一天申请,请假三天(含)以上必须提前三天申请,非书面形式的请假,必须在请假后上班第一天补签请假履历卡;请假期
10、满或提前返工应先到人事行政部销假,否则人事行政部有权不计考勤。第二十六条 请假流程:先到人事行政部领取请假履历卡,请假一天(含)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呈直属经理签字批准,三天(含)以上者需呈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交回人事行政部;第二十七条请假类别及相应给假天数:(一)国家法定假日全年共计11天,包括:(1)春节三天;(2)元旦一天;(3)清明节一天;(4)劳动节一天;(5)端午节一天;(6)中秋节一天; (7)国庆节三天。(二)工伤假:1、员工因公负伤,持指定医院医嘱及证明,经公司确认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2、员工在休工伤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3、经核准的工伤假期期满,员工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
11、工处理。(三)病假:1、员工申请病假,须向公司提交医疗保险指定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病历或诊断证明原件并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公司对员工提交的病休证明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复查的,公司不予批准病假申请;2、提供虚假病休证明或谎报病假者,未出勤期间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并无任何经济补偿。(四)事假:1、员工因个人私事申请事假的,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部门经理签字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2、事假以0.5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并扣除相应的事假工资。(五)年假:1、员工在本公司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员工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六)婚假:7天1、员工在公司工作通过试用期后,符合国家政策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7天有薪婚假; 2、婚假申请程序:提前两周填写请假履历卡并向人事行政部提交结婚证原件,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转回人事行政部备案;3、员工入职前登记结婚或再婚的,不享受公司的有薪婚假。(七)产假:98天1、员工入职二年以上;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
13、政策(凭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受98天有薪产假;3、薪资计算:产假期间薪资按基本工资计算;4、薪资发放:员工如期回公司正常上班一个月后一并发放;5、产假申请程序:提前两周填写请假履历卡并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证明,产假结束后提交婴儿出生证明;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不能享受产假期间的待遇,同时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八)丧假: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员工可享受三日的有薪假期;2、丧假须提供死亡证明及员工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六、绩效考核第二十八条绩效评估是公司对员工工作表现评量的工具,亦是对员工职务调整、薪酬福利及奖金核定的重要依据
14、。第二十九条 绩效考核金额为XXX元。包含在员工个人薪资中。绩效考核项目根据不同岗位的制订,详见当月绩效考核表。由部门负责人在每月底根据各项指标做出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呈总理批准后,绩效考核表发给每个员工。七、薪资福利第三十条 薪资是公司对员工工作的回报,公司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自行确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工资,于每月15-18日(凡逢周日或节假日顺延)定期发给上月应得工资。工资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需员工提供个人的银行帐号发放薪资。第三十二条 个人薪资资讯是公司与个人劳动契约之机密性讯息。任何人不得打听、议论他人薪资,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知他人。
15、第三十三条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第三十四条公司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应承担个人应支付的部分。第三十五条员工工龄满半年及以上者,辞职时无需缴纳无尘服工衣费,新进人员配1双工鞋,之后有需要更换或再领取工鞋者需扣5元/双成本费。第三十六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人员分摊水电费用。第三十七条为满足公司人力资源及生产需求,为此公司鼓励介绍有志之士加盟公司。公司内部人员介绍人员入职的,入职满一年者给予介绍人奖励500元人民币,被介绍入职的新进人员满一年者,给予路费补助200元人民币
16、。第三十八条 年终奖:公司每年将根据员工岗位和个人年度工作表现状况,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给予丰厚的年终奖金。八、培训制度第三十九条员工培练分为:(一)岗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人事行政部统筹办理,内容为:a) 公司简介;b) 公司对员工要求的日常行为规范;c) 员工手册培训。(二)部门培训:1、部门经理安排人员教授,使员工能尽快适应本职工作。2、部门经理准备岗位技能提升资料,给部门相关员工阅读后,进行相关资料的笔试;将整理好的整套资料(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试卷、培训资料)交人事行政部归档;(三)专业培训:视生产或工作的需要,挑选优秀人员至各职业训练机构接受专业训练。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专项培
17、训费用,将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协议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根据人事行政部拟定的公司教育培训计划表要求执行,请安排到的参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培训。2、所有参训人员必须按时到场参训并签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填写请假履历卡由主管签名确认后上交人事行政部,如无故不来参加者,乐捐10元/次。3、参加人员迟到,乐捐5元/次。4、参加人员手机未调至振动,有铃声响的,乐捐5元/次九、离职管理第四十条 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自动离职、劝退、开除等情形。第四十一条辞职:新员工3天考核期后,试用期内辞职的须提前7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报告,公司会扣除员工5天的基本工资作为公司
18、培训费用;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报告,同时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在提出辞职之日起,将不再准予请假。另公司不接纳口头辞工)。特殊情况需急辞工的,公司会扣除员工未结算工资的50%作为代通知金;由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依离职清单办理交接完毕后方可结算薪资,未缴交物品依规定赔偿。任何形式的离职未交接工作的,公司有权利不予结算工资。第四十二条自动离职:(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自动离职:1、 未经申请之离职;2、 请辞未准自行离厂的;3、 连续旷工3天或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40小时);4、 未依离职规定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厂者。 (二)自动离职者未结算之
19、薪资及其遗留物品均视为自行放弃或抵偿公司之损失或作出其他处理,事后亦不予追究。自动离职者自离厂之日起,一切行为与本公司无关;(三)因自动离职造成工作受影响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四十三条劝退: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任何一种公司规定的培训形式)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未达到开除条件者,公司予以劝退;第四十四条开除:员工在职期间,因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情节严重,符合规定的开除条款,则予以开除。被开除者公司无任何补偿。第四十五条 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以及辞职的员工应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并且归还公司的所有财物和工作文件。第四十六条离职员工应当在
20、离职前完成交接清单的填写,经公司签字确认后,交还公司人事行政部存档。员工向公司出具工作交接证明后,公司开始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第四十七条 员工拒绝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或完成上述交接任务的,公司有权暂缓支付经济补偿并暂停办理人事手续。第四十八条离职员工须在办妥离职手续当天离厂并搬离宿舍。十、工作纪律第四十九条公司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进入公司所有员工需按规定穿工鞋、工衣、佩戴厂牌。(一)着装要求:工衣工鞋穿着整洁,男员工不穿短裤,女员工不穿超短裙和超短裤。着装不符合要求者,乐捐5元/次(二)妆容要求:男员工头
21、发不遮住眼睛和耳朵,梳理整洁,妆容洁净,手和耳朵不戴夸张饰品;女员工不化浓妆,手和耳朵不戴夸张饰品。妆容不符合要求者,乐捐5元/次。 第五十条 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第五十一条 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第五十二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第五十三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第五十四条 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xx用礼貌语,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第五十五条 所有人员
22、不允许带早餐、零食等进入公司食用(孕妇等特殊情况可以带不会散发气味的食物),违者乐捐10元/次。第五十六条 上班时间不准玩手机,违者乐捐20元/次。第五十七条 公司全厂禁烟,所有人员不允许在公司范围内吸烟,违者乐捐200元/次处理,车间楼道转角平台处为指定吸烟区。第五十八条 上班时间打瞌睡乐捐50元/次。十一、宿舍管理第五十九条 凡住公司宿舍者必须凭人事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入住。第六十条 住宿舍人员请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及公共道德之约束,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直至强行退宿。第六十一条 请住宿舍员工在发现以下情况时尽快主动通报行政人事部及时处理:(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水、电、消防设备损坏或遭破坏时
23、。(二)火灾、水灾情形或物品失窃时;(三)发现有违反宿舍相关规定之事项时;(四)感染传染病或发现有传染病者时;(五)宿舍受外来安全问题时;(六)未经批准私自带非本厂员工入宿舍休息时。第六十二条 请全体住宿舍员工务必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把宿舍当作自己的家,小心使用各项配套设备;(二)随时保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三)随时注意节约能源以减轻自己的负担;(四)加强公共安全意识,随时提高警觉;(五)遵守公共秩序及道德。第六十三条 全体住宿舍员工如有以下不良的习惯或事情发生,每项乐捐人民币20元:(一)不按配给的宿舍住宿、私自转换房间睡觉;(二)任意改变或改装宿舍原有的设备;(三)在宿舍内大声喧哗、
24、吵闹、打架; (四)将宿舍公有配套物品任意带出宿舍;(五)随意乱扔果皮,废弃物或随地吐痰;(六)外出时未随手关闭水、电行为;(七)带非住宿员工进入宿舍或私自进入他人宿舍。第六十四条 住宿员工如有以下之严重情节发生,第一次乐捐50元,第二次乐捐100元并移送公安机关:(一)女宿舍留宿男员工或男宿舍留宿女员工者。(二)在宿舍区内存放违禁、危险性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者,或使用上述物品者。(三)在宿舍内散发不法宣传品或进行不法活动者。第六十五条 住宿舍者发现设备损坏时应主动申请维修,其维修费用或赔偿方式原则如下:(一)因正常使用而损坏时申请维修即可。(二)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申请维修后按原价收取损坏费用
25、。(三)因蓄意破坏所造成的损坏,除按原价收取费用外并加倍收取处罚性赔偿费。第六十六条 如遇特殊情况或认为有必要时,管理单位得由相关人员陪同检查宿舍,平时则由人事行政部人员在住宿人员在内时进行例行卫生安全检查。第六十七条 住宿员工退宿时,不管自愿退宿或人事部门通知退宿,均必须将所住宿舍床位打扫干净,并将物品清点交还人事行政部人员签收方可结办相关手续。十二、安全、质量第六十八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第六十九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隐患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26、,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第七十条 加强现场生产安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执行,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不查清不合格的原因不放过、不查清责任者不放过、不落实改进的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第七十一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顾客调查访问制度,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第七十二条 一级质量事故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承担材料损失费用的20%或视情况严重性另行处理。(一) 开错领料单,发错料者20%; (二) 生产者未发现所能目测到的产品外观异常而继续生产者;
27、(三) 首检误检、巡检误检、出货误检或未巡检者;(四) 品质部对标准判定不明确而误判者;(五) 操作人员未按作业指导书操作或看错图纸引起机器、模具、产品、工具重大损失者;(六) 如品质人员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通知生产人员改正而拒绝改正的,并因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生产人员负80%的责任,生产负责人负20%的责任,品质人员需对产品品质标准有足够把握,对无把握的产品必须得到肯定的结果后方可让其生产;(七) 产品出货后导致产品返工或退货的。如因是外观问题造成客人退货的,则生产人员负有80%的责任,品质人员负有20% 的责任,其经理均负有损失10%的连带责任。如因尺寸等非外观问题而由于品检人员疏漏造成的损
28、失,则由品质人员负80%责任,其经理负20%责任;(八) 由于受情绪影响或其它原因未能尽责故意制造不良品者;(九) 由于特殊客人的要求,错包装产品或贴错标签或未按客人的要求包装产品而导致客人罚款者;(十) 损失材料费用在1000至2000元或以上的。 第七十三条 二级质量事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小过一次或承担材料损失费用的15%。(一) 生产人员因自身操作方法不当造成机器、设备重大损坏者;(二) 因计算、选料、择定外加工厂或操作不当造成刀模、印版、 材料浪费者;(三) 产品包装不良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遗失或散落、或被客户投诉者;(四) 检验原材料不良入库,成品误检者;(五) 损失材料费用在5
29、00至1000元以上的。第七十四条三级质量事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警告一次或承担材料费用的10%。(一) 生产人员在完工产品送检未附标识卡时;(二) 检验员错写标示、贴错合格证或未检而盖合格章者;(三) 仓库在随机检查时未及时登帐或错误登帐,使帐、物、卡不一 致者。(四) 损失材料费用在500元以下的。 十三、行为规范第七十五条 您的仪容: 衣着整洁 修饰大方 精神饱满第七十六条 您上班时: 不迟到 不串岗 不怠工 不务私第七十七条 您下班时: 不早退 不拖拉 关好水电门窗 保证安全第七十八条 您打xx时: 不闲谈 不泄密第七十九条 您接xx时: 先答您好 第八十条 您开会时: 准时到场 认真记录 积极参与第八十一条 您与同事们: 不过问工资、奖金及其它机密事宜 不传递小道消息 主动关心、帮助同事第十三 附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佩晟精神,为弘扬企业文化、增强员工自律、保障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手册。第二条 员工手册是全体员工的行动指南,适用于全体员工。第三条 员工手册为企业内部资料,公司有权修改,员工入职前需认真阅读。第四条 员工手册本次修订日期为2016年12月28日,自2017年01月0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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