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柴油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公司 项目柴油采购买卖合同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程的设计和使用要求,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 项目中的 柴油 物资(设备)买卖工作,达成如下合同:工程名称: 项目工程工程地点: 本合同组成文件解释顺序如下: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技术条款第四部分 供货清单及价格表第五部分 附件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1 货物及数量1.1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项目中的柴油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1.2 货物数量
2、详见第四部分。2 合同金额及价格2.1合同总金额暂估为: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2.2本合同为浮动单价合同,数量暂定(详见第四部分)。单价包括:2.2.1货物原价: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检测报告、安装调试配合验收费用等价格在内。2.2.2其它费用: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验收之前的保险费、服务费和各种税费,其中运输费系指由乙方将货物从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落地发生的所有费用3 价格约定事项3.1甲方有权利选择全部或其中某几项要求乙方供货,乙方不得据此调整合同单价。结
3、算价格=合同单价甲方实际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量。4 结算与支付4.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无 作为预付款。双方对预付款保函的约定,见本合同第22条保函或保证金条款。4.2到货款: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经甲方签字确认收到,并经过甲方、乙方双方交验合格并签署验货证书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款,到货款为每次到货总价的 0 %,到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4.3 安装调试款:货物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并经甲方、乙方双方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双方对履约保函的约定,见本合同第22条保函或保证金条款。4.4结
4、算款:每月20日结算,次月付上月所供总货款。4.5 质保金:质保期内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剩余质保金。双方对保修保函的约定,见本合同第22条保函或保证金条款。4.6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贰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4.7以下文件构成乙方结算文件:4.7.1甲方物资部签署的供货清单;4.7.2双方(甲方、乙方)验收合格证明;4.7.3系统调试合格证明;4.7.4整体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证明。5供货时间及地点5.1合同内所有货物将分批供应,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部门和物资部门共同确认的供货时间、规格型号及数量,将本
5、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地点,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合同供货期为 日历天。5.2上款规定之供货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乙方同意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5.3乙方应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指定位置交付甲方。6保修期6.1保修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以甲方有效签字日期为准)起计算。6.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7 合同生效7.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确定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7.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
6、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甲方伍份、乙方一份。合同订立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甲 方:乙 方: 地 址: 地 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公章) (公章)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8定义与说明8.1 “工程”是指 工程 。8.2“甲方”是指 。8.3“乙方”是指 8.4“货物”是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器、易损件、配件、专用工具、技术手册、安装(或施工)指导书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8.5“验收”是指合同双方依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8.6“服务”是指合同规定的乙
7、方须承担的现场施工指导、维护、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的合同附随义务。8.7“日”指日历天数。8.8书面”是指任何通过手写、打印、印刷或复印制作形成的合同订立及履行凭证,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8.9“详细设计“是指乙方为响应甲方要求必须提供的能够满足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及相关深化设计的被甲方确认过的图纸。8.10“保函”是指由中国境内营业的银行(指定为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交行、招行)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具的保证文件。保证被保证人未向受益人尽到本合同义务时,由银行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9专利权9.1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委托代理销售权(持有所有权人出具的委托代理凭证)。9.
8、2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 包装10.1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10.2每批货物应附至少一份装箱单,货物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产品
9、合格证、施工及安装指导书。10.3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11装运通知11.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7天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和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如供货周期比较长或进口,应向甲方提供排产日期、加工制造日期、装运日期、到港日期、出关日期及到场日期以及每月生产进度报告。11.2在乙方已通知甲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前两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应以电话和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
10、电话和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12运输和卸货12.1乙方应自行准备符合本合同所供货物特性要求的运输工具将其运到指定地点。12.2乙方应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12.3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的义务。12.4由于乙方的原因合同货物需要补充或更换,则此部分货物由乙方负责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12.5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乙方有责任及时补充供应丢失的货物,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13保险13.
11、1乙方应负责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保险内容及金额包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及价值,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整地交付;并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前的相关责任。13.2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使用造成损失,甲方建议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14税费除合同已明确外,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15 质量保证及保修期责任15.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施工或安装、调试后能正常使用。在货物保修期间,乙方应对由
12、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5.2 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乙方亦应承担保修期内受损货物的维修,如有必要,乙方在7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5.3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或保函中扣除,维修或更换后的部分货物的保修期相应延长6个月。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5.4 乙方在保修期内对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的免费服务及维修包括:修复及更换一切所需之部件及以上工作所消耗
13、材料费及人工费。15.5 保修期后乙方应承担售后服务。只要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甲方满意。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16 质量要求16.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16.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16.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16.4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规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
14、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16.5 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依据图纸、现场实况提出的所有具体要求。17 检验17.1本合同货物的验收及测试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拥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应产品的审批备案手续和相关的制造、检测许可证书。17.2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制造商标准和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乙方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内。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检查验货。17.3货物运卸
15、至工程地点后,甲方将组织监理、业主等有关人员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联合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及甲乙方确认的封样样品(或描述)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7.4甲方组织相关人员(监理、业主等)对货物开箱验收后,甲方协调有关方在安装现场向乙方提供货物存放地点,由甲方负责保管,直至货物施工安装、验收完毕。同时甲方保留将货物运送至相关行业国家质检机构进行检查的权利。17.5验收合格:进场货物采取抽样验收的方法。即:在每次进场的货物中随机抽取该批货物取样送检,若全部符合验收标准则视为该批货物整体合格;反之,在随机抽样中发现个别不符
16、合验收标准的则再随机抽取进行检验,若全部符合验收标准则同样视为该批货物整体合格。17.6验收不合格:如在抽样中发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则再随机抽取进行检验,如同样发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货物则视为该批货物整体不合格,乙方应当重新供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17.7所有货物到达工程地点后,在与甲方交接以前,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保管、看护,若发生遗失或损坏,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7.8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15天与甲方协商。17.9无论何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虽经验收,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责任。17.10乙方运输车
17、辆在工地内外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18 延期交货及交货期违约赔偿18.1 乙方应按照双方最终约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1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无法保证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无法按时交货的原因及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8.3如果乙方未书面提出原因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提前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支付拖延或提前交货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或提前而可能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18.4交货期违约赔偿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核定的
18、违约金比率为每提前或迟交1日扣除提前或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是,违约金的支付不超过提前或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19 缺陷索赔19.1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乙方可以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证书,费用由乙方承担。19.2乙方承担货物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修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9.2.1乙方同意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
19、、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及延误工期导致甲方向业主及其他承包商赔偿的损失。19.2.2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19.2.3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并承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修期。19.3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
20、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或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款。20 不可抗力20.1 不可抗力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2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
21、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3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1 乙方提供的合同附随义务21.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3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文件,包括详细设计、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22、21.2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21.3乙方须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封样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合同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21.4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设计要求和甲方的满意。21.5甲方/设计/监理单位/业主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
23、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21.6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22 保函或保证金(根据项目要求制定)22.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的有效期至运抵现场的货物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相当之日止。22.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按暂定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的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供货且验收完毕之日止。22.3乙方应在保修期开始前10天内,向甲方提交与质保金等额的保修保函。保修保函有效期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22.4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保函
24、格式提供保函,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22.5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乙方同意甲方从相应保函(保证金)中或乙方应得的款项中取得补偿;如保函(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乙方违约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补偿不足部分的损失。23 争议解决23.1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一种)(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起诉。24 合同变更24.1 甲方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业主要求的变更为基础,向乙方发出书面合同变更通知,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乙方应积极配合。24.2乙方应根据
25、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合同变更通知结果。这种合同变更通知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5 合同终止25.1违约终止25.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日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a)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b)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c)如双方有证据认为对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履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
26、“腐败行为”是指合同双方人员间有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等可能影响合同公正履行的商业贿赂行为;“欺诈行为”是指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谎报事实或制造虚假文件,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例如乙方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侵害对方通过合同获得合理利益的行为。25.1.2 一旦甲方根据第18.1.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未交付部分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5.2 破产终止合同任一方破产或无债务清偿能力时,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不损害或影响另一方已采
27、取或将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5.3 正常终止:甲乙双方正常履行完毕本合同义务,进入保修期后即行终止本合同。25.4如果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提出索赔。26 合同转让26.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26.2乙方保证对上述转让行为与受让人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第三部分 技术条款(由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具体提出)第四部分 供货清单及价格表产品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柴油0#升100000单价为浮动价,根据国家油价调整。合计以实
28、际发生数量为准;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第五部分 附件(甲乙双方确认的其他条款)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二、本单
29、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
30、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第 13页 /共 13页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