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S53 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DBS 53/0082015 红糖 2015-08-27 发布 2016-02-27 实施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DBS 53/0082015 I 前 言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S 53/0082015 1 红糖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甘蔗为原料,经压榨取汁、煮练、成型、粉碎或不粉碎、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红糖。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技术要求 3.1 原辅
2、料要求 3.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甘蔗:应符合 GB/T 10498 的规定。3.1.3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辅料。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呈黄褐色至红褐色。取少量样品置于白磁盘中,目视、鼻嗅、口尝。滋味、气味 糖样或其水溶液味甜、具有红糖的芳香,无焦味及其他异味。组织、形状 呈粉状、疏松;或呈规则块状,大小厚薄均匀。杂 质 无明显黑渣,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总糖分(以还原
3、糖计),g/100g 85.0 QB/T 2343.2 干燥失重,g/100g 4.5 GB 5009.3 不溶于水杂质,mg/kg 350 GB 15108 DBS 53/0082015 2 3.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3.5 生物指标 螨:不得检出,按GB 13104规定的方法测定。3.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7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其他 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_ 附件 DBDBS S 53/53/00008 820201515红糖红糖第第 1 1 号修改单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7 年 2月 14 日以云卫通20171 号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DBS 53/0082015红糖修改内容如下:理化指标中“总糖(以还原糖计),按 QB/T 2343.2 检验”修改为“总糖(以葡萄糖计),按 GB 5009.8 第二法检验”。修改后的理化指标为: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总糖分(以葡萄糖计),g/100g 85.0 GB 5009.8 第二法 干燥失重,g/100g 4.5 GB 5009.3 不溶于水杂质,mg/kg 350 GB 1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