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桐楠格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车辆管理,降低能耗,明确车辆使用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 车辆主要用于集团领导及各部门公务用车、迎内外宾客和上级主管部门用车、员工因婚丧危急病等用车。 二、公务派车: 1、车辆由集团行政人资中心统一管理。 2、办事距离不超过1公里原则上不予派车,超过1公里用车人应提前与集团行政人资中心预约,行政人资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分轻重缓急、合理安
2、排车辆运行路线与时限。 3、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如有顺路或联办事项提倡几个部门共用一趟车,如前往各项目办事应尽量搭乘通勤车。 4、严谨公车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向驾驶员提出非公务用车请求,否则视为出私车,经行政人资中心确认属实,车辆使用者及驾驶员每人每次扣罚当日工资,多次出现同类事件视情节分别给予记过、辞退处理。 5、集团员工因婚丧嫁娶等特殊情况用车,经集团领导同意在不影响集团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由行政人资中心安排派车。 三、用油管理: 1、集团根据汽车排量、公务使用频率等因素,每月为驾驶人提供相应标准的燃油费,如因公务需要确实超标,驾驶人应及时申请,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核
3、准后相应予以补充燃油费。 2、车辆用油应遵循“一车一卡、固定使用”的原则,不得私自串用加油卡。专职驾驶员每次加油应认真填写好《加油记录》,确保耗油量与公里数相符。虚报、偷盗油料、行驶公里数与燃油不符的,一经发现将按所得部分的2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记过、除名。 3、驾驶人(除专职驾驶员外)实行季度核算制(即每季度初将公里数上报集团行政人资中心)。 4、私车公用人员每次出车应如实填写《驾驶日报表》,并由上一级主管领导签字确认,该表每月底上报集团行政人资中心备案,集团方可划拨次月燃油费。 四、费用管理: 1、车辆的年度管理费用(如二环费、检车费、交强险、商业险等)由车辆所属公司负责。 2
4、凡车辆的维修、保养、车内用品添加均事先做好计划并填写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进行。 3、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所需的维修费用,视情节由驾驶人承担相应责任。 4、凡因公务发生的路桥费、停车费等费用每月20日统一报销,报销时必须注明地点、事由,并由经手人签字确认。费用报销必须真实可靠,凡虚报、多报者一经发现除扣回所得外,予以100-300元经济处罚。 五、专职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下班后应将车辆入库,记录好公里数及剩余燃油量,次日早接车前核对是否有误,如有误及时上报集团行政人资中心。下班后钥匙上交集团保安部登记管理,如未接到派车通知,严禁使用车辆,否则每次罚款50元。
5、 2、驾驶员严格按照要求安全准时运行,文明礼貌服务,并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中途不准私自办其它事宜,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电话通知集团行政人资中心。 3、驾驶员不得参与政务及插嘴领导讲话,同时应严守领导所交谈的内容。 4、驾驶员不得私自用车,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如确有特殊事情需要使用,应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且每月不得超过一次。 5、驾驶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没电或欠费停机应及时告知集团行政人资中心,如多次出现类似情况将严肃处理。 6、驾驶员要负责所驾驶车辆的维护、保养、使用及随车配件、工具设备的保管,同时要保证车辆内外整洁、车况良好。 六、车辆安全管理: 1、驾驶人要树立“安全第
6、一”的思想,严禁无证驾驶、酗酒驾车、超速行驶、开英雄车等现象发生。驾驶人因违反交通规则,例如闯红灯、乱停、乱放、不按道路交通法规定行驶等,受到有关部门罚款的,由驾驶人自行处理。如因此类事件影响车辆正常年检的,除补交违章罚款外,集团将视情况另行对驾车人进行300元-500元处罚,以示警告。 2、驾驶人在行车前应对车辆的水箱、油量、刹车、电瓶、轮胎外观等方面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损坏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或向主管领导汇报,否则后果自付。 3、严禁公车私用,尤其节假日期间不得将车辆开往外地,未经集团允许不得将车辆私自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0元。确因工作需要换车,须到集团行政人资
7、中心备案,同时检查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如有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并向车队长汇报。如未经许可私自借车、换车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产生的各项费用,由驾驶人负责全额赔偿,并给予200元的经济处罚。 4、公务出车发生意外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无论责任归属,驾驶人应保留事故现场,尽快办理报案、索赔、修理等各种善后事宜,并听候后续处理指示,同时向集团行政人资中心车队长报告。集团行政人资中心车队长对事故进行责任确定,事后根据驾驶人应负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我方负全责的,罚款额度为车辆定损价格的20%-30%(一年内专职驾驶员发生两次全责事故,除承担上述维修费用和罚金,予以辞退);驾驶人有责
8、任但非全责的,罚款额度为车辆定损价格的10%-15%;事故责任完全不在我方,驾驶人不承担责任。(特殊情况:若驾驶人并非集团指定配车人员,例如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委派且有驾驶证的集团员工,出险交通事故等罚款额度为车辆定损价格的5%) 5、集团配车人员的车辆在停放期间被砸或刮碰等,而非驾驶员个人因素造成的损失可通过保险公司理赔解决。 6、发生车辆报废、丢失等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集团行政人资中心,迅速报案,进行查找及索赔等补救措施,避免更大的损失,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 7、若因私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人承担,赔偿由此给集团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此规定的
9、最终解释权在集团行政人资中心。 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黑龙江桐楠格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8月13日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
1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 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 17
11、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 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 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 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