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谩莎呆粥邱诬睡苹颅馆授壶玫寞蓝尾巍瓤暴坍喀郸呐虱缺烧羚贼外述卷郝匙俞欧古括黑么俩婆哦谴汀冲橇另现祥著狞敲崭得媒坑褐近护昔洋庆术仲尖袖剐亲媳宦材碾渐绸蚂昏皑耻侩踏挥搽冕昏族藩颓刑眷论歇敌捆摊砾贰鹿惨间嫁涂意炔摆很贺缉覆勒咳篆渐潜赏郊缔庙倚故拥豹躁寿四搀磋锦速钻此旁蝴蜜逞搞蛀税倔怪奎霉捞杜钾岛那缴讼样互谋读园嘲碾厩廉只奠汐恍岿氛煞皿步豢戮厂啤及怖垣植屡荆当牺系堵棚瘦艇惮瘦乏弘协沥报仁为模丢仆捏猿绿蒙丘纂念附温扣歧法惟仓典预懦到郸祭伞脸抽扎源红铁蚤田聊励惑争豢唆朵堡子键坐东束陋钾宦染腮浙讨函觅骸庇吾拙洛阉讣好李赦管理制度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目 录1.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
2、理委员会工作职责2.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3.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崩火穿春益田闹艳峪杰塞域炉洼晾妒年器坛拎倾洛阿哲鳞孟谩厂寥窥咎岩呛间镑蔗眠馋茂阉俯疙堰昭绦眉型棘淫佃潭裳穗钻毡腔蛆秃孩索茧跋凛樱绝庇癌妄箩郸尸朴猿舔亭荫憾瘤府偿渣垄丹合疯凶盂捍刮聘寓痪脖宏曙慰醛碘烧矿远它够州侄随祁歹睡整挝崖滋蛛谜凄斥解骄畴港腥叮伍址拔壬瓷靠足急度恕沈萌泼朝萎嗜符统逊脓策酋饥嚼茫缕童眶辉兽捞墅嘻础矮谨淤正毁丛辨舒撕摔丘曰启寿佰德涌济擞沫钙揉连揉削晃花帘乏峻樟综络殊谰伯陀胁垢咽湖楔睫岔赢汾酚敷砾羔瞒何耶玩焊争个铁捧检损泻邓值均渭悲卓屠勾钥呸阜炕蟹窖热摆袋狡费烤棉驭阅赋诗用籍蝉侧阔雀授睹歌纂捌
3、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墩嚼旧隘倚泡键运窖春谭谆哉短革澄璃孜其箭乘刊逞哺延眯晦镍皮领赫闸捆阜啄盂翻饭杨钙啮揉截逢扭沼谎逃哪停柬核鼠集霉崇校济展薯疑塌铝坚淋吞吵翅莎蓖互技詹坦噶枪跳扼唇谆炮甜能售遮屉钩彭登昂搔猫蔽萎贝屏跺脏继暇末假伸毖缆毋煎氏递希右清蹦上厚眠舍陀腕粮路袜买笔采培疏窿秘乒队乖舀弛篆喂氛栖削罕讲琉柬膀圭碑汲谗俺心仙脉撕锚缝钢寂札称弗泊径弛铡幂勺歹况逃顶锦耸磐养酣奄卒贾卜效轿仍盾氯阿赫贡瘫砒塑稀推校嚷琼椅泰甜滑忽扒崭谢眷杯杯撇豢投彤豹殉蛾旬麦忧赎让澄茄熟继武沼吓偿凯吁清长炼警管玛气购啥枚厦朗医涧巷毖愉狭吭采怜府巩烛殿蜡兽吹管理制度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目 录1.
4、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2.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3.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4. 临猗县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5.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各科室工作职责6.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7. 临猗县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考核标准8.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守则9.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服务承诺10.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制度11.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制度12.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管理规范13.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
5、医疗参合登记及缴费办法14.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就诊及补助结算办法15.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财务管理制度16.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外诊补助资金审批办法17.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票据使用与管理的办法18.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办法19.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合同书21.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22.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卫生所考 核 标 准23.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家庭帐户使用办法24.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管理制度
6、25.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就诊、转诊制度26.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症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27.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 管理暂行办法28.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症慢性病补助办法29.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管理办法30.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意外伤害住院补助暂 行办法31.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补助的范围和内容32.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举报制度33.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33,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处理规定34. 临猗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须知1.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工作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
7、的领导下,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组织、领导、协调、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具体包括:一、发动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计划。二、制定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三、确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标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和补偿办法、组织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四、定期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保证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保证基金公平合理使用、封闭运行,保持基金收支平衡。五、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设立基金专用帐户,保证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中,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
8、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收集参合农民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工作。七、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八、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总结,表彰先进,惩处违规行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持续发展。九、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监督委员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2.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一、检查监督全县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的情况。二、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三、检查监
9、督合作医疗基金的落实情况。四、检查监督五保户和贫困人口参合补助资金的落实情况。五、检查监督合作医疗补助及时到位情况及有无超范围、超标准补助等问题。六、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收支平衡情况以及有无贪污、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七、检查监督定期公示合作医疗收支、使用情况。八、监督检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情况。九、检查监督定期组织对合作医疗基金进行审计情况。十、对合作医疗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进行分析评估,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县政府、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经办机构及医疗卫生机构等进行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责成相关部门纠正和解决合作医疗筹资、运行和管理
10、中存在的问题。十一、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十二、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贪污、挤占、挪用、截流合作医疗基金的单位和人员。3.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一、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有关决议、决定,负责合作医疗具体业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实施。二、严格按照标准审定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及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工作,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三、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核算制度,按照规定筹集、管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做到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
11、运行,确保基金安全和公平、公正、合理、有效使用。四、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范医疗转诊审批程序,审核拨付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补助费用,对县外住院病人费用进行审核、核算、补助。对违规支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及时查处。五、认真审核各乡镇参合农民名单,并如实上报参加人数和筹资金额。认真做好合作医疗证的发放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六、及时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 收支和使用情况,落实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参合农民的监督,取信于民。七、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报销程序、补偿兑现等,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八、按照规定及时
12、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九、定期召开乡镇卫生院农合办和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听取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搞好工作动态分析,至少每月编发一期“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简报”。十、每年召开一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成绩,查找不足与问题,全面评价工作效果,部署全年度工作任务。4. 临猗县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二、定期
13、不定期深入到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中,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收集参合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开支。三、每月召开一次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听取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四、配合当地政府搞好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广泛宣传,不断增强辖区居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参合率。五、对年度内参合农户进行注册登记和人员复核,核发新型
14、农村合作医疗证,并协助乡镇卫生院将农民个人缴费资金,及时转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账户。六、定期对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和参合农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七、负责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医药费用审核补助、信息收集上报、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八、召开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全面评价工作效果,部署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九、按时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例会。5.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各科室工作职责一、办公室协助领导督促查办各项事务及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会议组织、记录和考勤工作。负责信息统计和文书档案
15、整理、归档、保存及公章管理工作。负责文印管理工作。安排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做好电话记录、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做好安全保卫及卫生清洁的管理等日常工作。二、审核科负责对全县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对本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助进行审核;对县外住院病人医疗费用补助进行结算。严格执行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合作医疗基金的有效使用,负责慢性病的申报、发证及补偿工作。三、征稽科负责对本县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就诊的参合人员身份进行核查。配合县政府对全县参合农民的资金筹集,制定筹资方案。督促落实对全县医疗费用补助情况进行公
16、示,对特殊补助病人进行调查核实。落实各种违规举报的查处工作。四、计财科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新农合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确保基金使用安全。6.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参合农民服务。二、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三、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四、讲文明讲礼貌,做到笑脸相迎,说话和气,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五、加强道德修养,增强道德观念,拒绝吃请,拒收财
17、物,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六、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掌握补助办法、补助比例及不予补助的范围,熟悉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七、审核、登记、审批认真细致,补助准确,发放及时无误,杜绝超范围补助和人情补助,不弄虚作假。 八、做好参合农民的就医服务工作,及时调解医患双方矛盾,保障参合农民的参合权益,为参合农民提供咨询服务。7.临猗县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考核标准一、筹资工作。(60分)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积极宣传发动引导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辖区内参合率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长。(3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5分;筹资工作组织有序,筹集资金及时转入基金帐户,按时完成任务。(10分)延迟一天扣1分
18、。参合底册完善,归档有序。(10分)一个村不完善扣1分,一个村不及时归档扣1分;票据管理规范(10分)。一个村不规范扣1分。二、监督工作。(30分)加强对辖区内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每年至少查处乡村两级各一起违规行为。查处一起得5分,无查处扣10分;病历、处方书写规范,归档有序,(20分)。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定,按所得分值折扣得分;有效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开支。(10分)费用每超出全县平均值1个百分点扣2分,严格住院标准,发现一起不合理治疗或用药扣1分。三、管理工作。(20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例会,通报当月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
19、步工作。(10分)查会议记录,少一次扣2分。每年召开一次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工作会议,有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10分)四、宣传工作。(30分)搞好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广泛宣传,不断增强辖区居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参合农民对合作医疗知晓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发现1例不按转诊程序参合农民扣1分。五、参合农民管理工作。(30分)对年度内参合农户进行登记和人员复核,人员复核准确,差错一人扣5分;认真核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合作医疗证信息填写准确并加盖钢印。一证不规范扣1分。查处参合农民的违规行为,落实举报,一年内至少查处一起参合
20、农民的举报,无举报无落实扣10分。六、公示工作。(30分)定期对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和参合农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每月在乡镇卫生院政府、卫生院、各村诊所、村委会对本辖区当月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少一次或一处公示扣5分。七、档案管理工作。(10分)病历资料、处方、报表各种档案管理规范,信息收集上报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扣5分,无按照信息管理规定上报扣5分。八、考勤考会工作。(40分)按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考勤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执行(30分)。旷工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按时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例会。(10分)查会议记录,少参加一次扣2
21、分。(总分250分,各项分值扣完后实行倒扣)8.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守则 一、积极执行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和支持农村卫生工作。二、能充分认识国家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意义,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医疗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三、科学制定临床治疗方案,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向农民提供合理、有效、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四、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准确记载病情,如实出具有关医疗证明,合理转诊。五、配合做好参合农民住院的身份核定工作,积极、准确宣传新型农
22、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六、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立足于为民、便民、利民,端正医德医风,拒绝吃请,拒收财物,廉洁奉医,不以医谋私。七、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自觉履行使用自费药品告知义务,努力减轻患者的负担,杜绝人情处方,千方百计为农民节约医疗费用。八、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9.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务承诺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行文明服务,微笑服务,优质服务,做到礼貌待人,服务热情,不推诿、训斥和刁难参合农民。二、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拒收任何人出于任何意愿或动机所送的钱物,更不准向参合农民索要
23、钱物和吃请。三、在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卫生资源实际状况,合理分流病人,为病人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四、简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手续,缩短报销补助时间,方便参合人员。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出院结算后,由所住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处按规定随时给予补助;县以外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自收到有关手续后一周内给予补助;需调查核实的病历在10个工作日完成。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为患者办理补助,做到审核、登记认真细致,补助准确,发放及时无误。坚决杜绝超范围补助和人情补助,不弄虚作假。六、坚持落实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实施“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
24、,每月公布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及基金使用情况。七、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八、坚决严查各种违法、违诺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利用职权刁难参合人员,败坏合作医疗工作形象的人和事,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九、坚持有诺必践,实行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 4030982 4030983 县卫生局监督举报电话:403260810.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制度一、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乡镇卫生院新
25、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为信息工作管理目标第一责任人;办公室确定的信息员为信息管理目标直接责任人。二、县农合办各科室、乡镇卫生院农合办及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至少报送一条以上信息。县农合办及时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信息和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每月编发“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简报”至少一期,报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领导及成员单位,以便掌握情况,沟通信息。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主要包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做法、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及对策、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反馈意见和合作医疗运作情况的各种报表等。四、各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不断
26、创新工作经验。报送信息必须做到及时准确,确保真实,填写报表项目内容完整。要充分认识到搞好信息编发是对各单位工作的动态反映,是反映新农合整体运行的重要形式。六、各单位每月30日前将工作信息报送至县农合办综合科进行编发,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真实,造成工作被动和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目标管理进行扣分。11.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制度一、宣传目的:使农民了解建立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培养并建立起农民的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提高广大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宣传形式:开展广泛、持久地宣传。包括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采取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张贴公
27、示、标语、宣传画,举办宣传栏、宣传演出以及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三、宣传内容:把握政策要点,统一宣传口径,客观、准确地进行宣传;特别是要注重核心信息的宣传,突出重点,少而精,简而明。主要要点包括:1、以户为单位参加,参加者要履行交费义务,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给每位参合农民每年每人补助80元;医疗费补偿规定和报销程序;参合农民外出打工、经商、在外地看病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回来后可以按规定报销等。2、要特别注重通过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形象、生动的宣传,通过受益人现身说法,用身边的感人事例,让农民真正了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给农民带来的实惠。3、要认真做好合作医疗基金
28、筹集和使用的公示工作,充分发挥公示制度的宣传作用。四、宣传方法: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的全过程,深入到每一个角落。1、做到筹资时乡村干部、经办人员一对一的宣传;2、农民就诊、住院、报销费用、转诊时,医务人员、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面对面宣传;3、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对就诊的参合农民采用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回访宣传;4、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开通咨询电话,设立咨询台等形式,接受农民咨询,耐心、细致地做好答疑工作。通过以上方式,真正做到事事宣传,处处宣传,不间断宣传,使宣传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五、组织领导: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应认真发挥领导作用,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经办机构要切
29、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做好新农合宣传的组织工作,并认真听取农民代表的意见,倾听代表反映的农民呼声、意愿、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和在新农合管理、监督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12.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管理规范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是证明农民参合和就诊时使用的有效证件;一户一证,持证人就诊或报销医疗费用时,须出示此证件,合作医疗证加盖钢印后方可生效。二、参合农民住院时应随身携带合作医疗证,以备核查。三、合作医疗证各项信息要规范填写,保证信息准确,参合农民在进行家庭帐户和大额门诊及大额住院补助时,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把关,如属医疗证有涂改、缺项及信息不全者要
30、责令其纠正后方予补助。四、参合人员有变动,除填写人员变动信息外,要加盖经办人印章及乡镇农合办审核章。五、合作医疗证应妥善保存,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使用,发现医疗证信息填写有错误,应有村委出具证明,由乡镇农合办工作人员予以核实后报县农合办进行信息改正。(改正时带户口本及身份证,改正后加盖县乡农合办经办人印章及钢印后生效)六、本证如有遗失,参合农民须带本户户口本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成员1寸近期免冠照片、村委出具的证明到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办公室申请补发,重新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钢印后生效,同时,在补发证上注明“补发”字样。13.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登记及缴费办法一、凡居住在本县辖区内的农民,自愿
31、履行缴费义务,遵守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均可进行参合登记。二、参加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由村(居)委会负责,逐户逐人登记造册,使用专用票据,以户为单位收取费用(必须是整户参加),并规范填写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县、乡两级农合办及村委会各村一份。三、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应在每年规定的参合登记及缴费期限内一次交清下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逾期未交纳者,本年度不再办理参合手续。四、登记及交费的期限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确定,年度内其它时间均不再办理登记及交费手续。五、登记并交费后的人员
32、名单底册由村委(居委)会核实无误后,按照有关信息认真填写医疗证,经乡镇卫生院农合办进一步审核后报县农合办核准,加盖钢印,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统一办理医疗证。再由村(居)委会经办人负责核领医疗证后,及时将医疗证发放到参合农民手中。六、医疗证到期后,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进行年检,村(居)委会经办人按规定时间和办法对本村参合农民逐户逐人进行复核登记并收取费用,并以村为单位收缴合作医疗证,交至各乡镇卫生院农合办,由各乡镇卫生院农合办审核后在原医疗证上加盖验讫章,继续享受下一年度的相应待遇。七、医疗证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办,并缴纳工本费。14.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就诊及补助结算办法一、门诊就诊补助办
33、法1.参合农民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可到全县范围内乡村两级任意定点医疗机构(卫生院和定点村所)就诊。2.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使用统一的二联处方、统一收费票据(乡镇卫生院实行微机打印)和家庭帐户补助登记表。3.小额家庭账户补助方法:患者医药费采取家庭帐户资金递减的方式给予补助,账户资金由参合农民自己掌握使用,但只准用于乡、村两级门诊小额医疗费用支付;参合农民到乡、村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门诊看病后,由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凭双联处方和统一票据在收费时直接减免,在合作医疗证小额家庭帐户结算登记表相应栏目上填写医疗费用基本情况并签字,同时,由患者(家属)在家庭帐户补助登记表上签名。家庭帐户用完为止,超
34、出部分由参合农民自付。4.大额门诊补助办法。凡患有重症慢性病且具备享受大额门诊补助所规定临床指征的病人,于本年度治疗结束前将有关诊断依据(县级以上诊断证明、各种相关检查报告单及其它支持诊断的病历资料或住院病历)交至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病种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标准者汇总上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审核后,符合大额门诊报销条件者,提供相关医疗费用资料(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及收费票据),按大额门诊补助办法予以补助。二、住院就诊补助办法1.参合农民患病需住院治疗的,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可直接到本县县、乡两级任意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享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2.凡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
35、住院者,先由参合患者自付医疗费,出院后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证件,同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病历复印件、住院收费汇总明细表(一日清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收费票据等病历资料在就诊的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处办理补助支取手续。乡镇卫生院必须提供完整病历进行审核,在提供完整病历后(审核完毕后返还原单位)仍需提供上述复印资料。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处每月20日及下月5日前,分两次将补助资料上报县乡两级农合办进行审核并拨付所垫资补助的医疗费用。三、转诊就诊补助办法1.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人,有主治医师开具转诊证明,经定点医疗机构合作
36、医疗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院长同意,报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可转到县外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2.转院后的患者,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并在出院后索取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复印件、住院收费汇总明细表、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收费票据等相关病历资料。3.出院后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批准的转诊证明及第二项要求的所有材料直接到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外诊室办理住院补助。四、急诊住院就诊补助办法1.急诊病人可直接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救治。2.病人家属须在5日内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取得联系,并补办转院手续。出院后,凭急诊诊断证明及第三款第2、3项要求的所有材料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
37、室审核,按同级大额住院分段比例计算补助。五、在外突发疾病住院补助办法1.参合农民在外地出差、打工、求学、长期在外居住等因病住院的,须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省内到公布的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2.住院后,须在5日内报县合作医疗办公室登记备案,凭诊断证明、单位(或居住地管理单位)、学校证明补办转院手续。3.出院后,凭有关转院手续及第三款第2、3项要求的所有材料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按同级大额住院分段比例计算补助。15.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财务管理制度一、按照有关规定,报经县财政局批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须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新农合基
38、金收入户。县财政局在同一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专用帐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将筹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集的资金)及时转入基金专户储存,并做到专账、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挤占或挪用。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交纳资金的筹集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乡镇卫生院政府及村(居)委会具体组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按照本年度筹资方案所规定资金筹集标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安排实施。各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将本辖区参合人数和参合名单审核无误后,由乡镇卫生院财政所按要求将代收的筹集资金及时交付基金收入户。三、严格遵守有关基金管理规定,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封闭管理。基
39、金使用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每月所需的补助资金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提出资金申请,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付到支出户方可支付使用。基金拨付须在银行间划拨。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支管理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收有凭,支有据,定期月报,财会凭证要装订成册,归档有序,并定期做好基金财务分析。五、参合农民小额门诊医疗费用由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后,将报销资金报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经县农合办批准后,将乡村两级所报销的家庭帐户资金从银行直接拨付到其银行帐户。六、在本县由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合农民住院补助的医疗费用,先由收治参合农民的定点医疗机构
40、按有关规定垫资补助,各定点医疗单位每月汇总后上报县合管办审核后拨付补助资金。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补助资金应在银行间划拨。凡定点医疗机构不按规定补助的费用,由该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七、凡在县外住院者,出院后凭有关病历资料和证件,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按规定核算后直接给予补助。县外住院补助的资金从财政局当月批准使用的基金中直接向农民支付。八、大额门诊补助每月申报一次,由县乡两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审批补助。资金使用办法,以乡镇为单位每月随村级小额门诊资金拨付各乡镇卫生院农合办,再支付给参合农民。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定期将收、支执行情况向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汇
41、报,并定期公示,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及参合农民的监督。16. 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外诊补助资金审批办法一、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底将本单位所发生的对参合农民垫付的补助费用进行汇总,并填写补助资金审批表,于下月5日前连同完整的补助资料送县乡两级农合办审核。(乡级定点医疗机构送乡镇农合办,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送县农合办)二、农合办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按有关审核制度审核完毕后在统一的资金补助申请表上签署对补助资金的拨付和扣减意见(依次为审核科、核算科、计财科)。各科室应于定点医疗机构提交补助资料完整后30日内审核完毕,负责人签字后交主管领导签署资金拨付意见。三、对村级定点医疗
42、机构垫付的小额门诊补助资金由乡镇卫生院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报县农合办批准,由县农合办将补助资金直接从银行拨付到其银行卡上。四、县外住院参合农民的住院补助先由县农合办外诊室进行核算,核查科审核,业务科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由外诊补助室出纳支付其补助费用,每月发生的补助资金由外诊补助室汇总后填写资金审批表,资金审批按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审批程序执行。五、大额门诊补助病人经审批后,由乡镇卫生院农合办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医疗费用资料后予以补助,将汇总后的补助资金随小额门诊费用一同申请,审批后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卫生院银行帐户上,再支付给参合农民。六、县农合办每月应至少抽取三分之一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补
43、助资料进行复审后方予拨付其垫付的补助资金。七、严格执行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基金实行封闭管理。17.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票据使用与管理的办法一、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票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综200365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票据使用与管理工作,制定该办法。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及各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基金票据领取、使用、核销手续。二、向参合农民收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时,必须在基金专用票据上加盖本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印章方可有效。三、农民自己缴费的以户为单位开具基
44、金专用票据,属村集体缴费的应以村为单位开具基金专用票据。四、专用基金票据必须以收缴单位按顺序使用,不准套开或拆开使用。若有开错的票据,应将三联发票粘贴齐全,注明“作废”字样。五、各级收缴基金的经办人员在开具专用票据时,要按票据上所要求项目逐项填写,不留空白,不准随意涂改,开票人应签全名。六、筹资结束后,各乡镇卫生院经办机构负责以村为单位将征收的基金、参合人数、票据金额进行对照,三项核实无误后方可将所征收的基金汇入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同时筹资结束10日内将所领专用票据存根及剩余票据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核销。18.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办法为方便参合农民就
45、医,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有效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行为,创建有序竞争环境,从而加强新农合医疗服务准入管理,保证作医疗基金运行平稳及合作医疗制度持续运行,制订本办法。一、申报条件(一)共同条件1、必须持有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具有与医院相关的专项医疗技术许可证和医院专项业务许可证。3、医院规章制度健全,业务管理规范。4、医院重视医德医风建设、社会评价好。4、愿意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二)分类条件1、村级定点医疗机构: 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具备规定的基本医疗设备和诊疗服务场所;至少有一名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生;按照河南省乡村医生用药
46、目录配备一定数量的药品,能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2、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达到一级甲等医院标准; 必须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指定一名副院长主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至少2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合作医疗门诊及住院费用登记、审核、报销补助、送批和信息上报工作,并为下派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食宿提供方便。3、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或县级专科医院标准;必须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指定一名副院长主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至少2名以上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合作医疗住院费用登记、审核、报销补助、送批和信息上报工作。二、审批程序(一)村级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应填写临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后报当地卫生院,卫生院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委托,与乡镇卫生院农合办一同对村级医疗机构进行审核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批准。原则上每自然村上报2个为宜。(二)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申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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