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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合作协议.doc

1、业务合同协议书甲 方:乙 方: 协议编号:签订时间:2016 年 月 日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邮箱: 联系电话: 鉴于: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甲方有意提供甲方合作方产品及服务(下称甲方产品)于乙方进行推广;2. 乙方负责在乙方的自有线下推广渠道(以下简称“乙方渠道”),为甲方产品提供推广渠道和相应服务。本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上述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1. 定义及解释1.1 本协议各章节及条款之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不

2、为解释本协议之用。1.2 本协议所指之日为公历日,本协议所指之工作日系指中国法定之工作日。2. 合作内容2.1 甲方确定推广项目内容详见推广任务确认表2.2 甲方委托乙方为 深圳 目标市场的合作方,向该目标市场的人群进行面对面推广并指导用户完成相应的流程要求;2.3 甲方每天结束(以当天24:00为结束时间点)后将乙方推广获得的有效的用户数反馈给乙方进行核对;2.4 甲乙双方将按本协议第5条的结算规定进行推广费用进行结算分成。3.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1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可以演示、展示、出版、发行标的物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为推广和销售之需要,具体展现包括官网

3、、宣传物料、礼品等;3.2 乙方能够有相关统计后台查询权限及内容,并根据本协议第5条的约定获得推广费用;3.3 乙方开展推广活动需遵守甲方的渠道销售管理政策,并及时向甲方如实反馈用户数据和相关信息,如甲方怀疑乙方反馈虚假数据的,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实后确属恶意提供虚假数据的,针对虚假数据部分一概不予结算;3.4 乙方及乙方指定的兼职人员需经过培训,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声誉和侵犯甲方相关权益的行为。4.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 合作期间,出现甲方合作方要求需调整产品推广业务,需至少提前5日通知乙方。因项目调整所造成的双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4.2 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约,续约方式可由甲

4、方选择以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继续履行进行或者由双方重签合同方式完成;4.3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授权乙方推广甲方产品的同时,不可授权与乙方相同或类似的第三方公司合作;4.4 甲方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如果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及时付款,每超过一日,则支付总金额的1%违约金;4.5 在推广期间,甲方确定其员工 为该项目对接乙方的负责人。负责人有义务每日项目沟通、数据提交核对,若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 2个工作日 之内和乙方核对数据,则将以乙方提供的数据为结算数据。4.6 甲乙给对方数据提交后(数据提交格式内容见推广任务确认表),甲乙双方都核对确认无误的数据,即为最终结算数据。4.7 甲方不得

5、故意绕过乙方,单方面和乙方合作的兼职全职的推广人员单独沟通合作,或者建立其他和本项目无关的合作关系。5. 结算5.1 结算币种为人民币。5.2 报酬金额计算方法:报酬金额=乙方推广获取的有效用户数量*单价。5.3 报酬结算周期:签署合同后,甲方每日核对数据,每周周一结算上周数据。 乙方预付人民币30000元,用于项目执行5.4 结算核对: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数据提交格式提交数据;双方核对确认后的数据即为有效结算数据,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推广费用打入乙方指定账户。5.5 核对差异:每日的流水误差如果超过5%时,则暂停推广,双方进行调整之后,通过协商确定后续行为;5.6 扣税说明:如需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6、的,甲方自收到乙方就上述金额开具的相应发票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开票信息:发票抬头:发票内容:信息服务费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6. 税务6.1 甲乙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7. 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履行或不及时、充分地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

7、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7.2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7.3 如因甲方尽最大商业努力无法预料或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造成业务不正常,不视为甲方违约,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甲方将尽最大商业努力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故障。 8. 不可抗力8.1 “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

8、不限于政府行为、电信行业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8.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8.3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甲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9. 协议期限与终止9.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即合作期限自 2016 年 5 月 6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若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合同可以自动顺延一年,并以此类推。9.2 本着对

9、用户负责之态度,除不可抗力、国家政策法规调整、电信运营商原因、本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条款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或关闭信息服务通路,否则该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9.3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10.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10.1 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发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 其它条款11.1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

10、同,在合作的过程中若发现本协议中的某些条款不合适,可在双方友好协商的情况下另作补充协议进行调整。11.2 本协议由主协议及若干份推广任务确认单组成,推广任务确认单于双方每次具体推广合作时签署。推广任务确认单模版详见附件一。11.3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11.4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在不影响协议目的的情况下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11.5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6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

11、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附件一:推广任务确认单(本行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推广任务确认表 编号:任务品名 单 价 数据提交 结算反馈 结算数据 结算周期 有效用户定义 备 注 签字盖章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

12、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

13、、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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