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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务工作管理.7第六章 支票管理 .8第七章 现金管理 .9第八章 收入管理 .11第九章 应收款管理.13第十章 固定资产管理.14第十一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17第十二章 存货管理 .19第十三章 成本费用管理 .19第十四章 税务管理 .20第十五章 电算化管理.20第十六章 财务报告 .22第十七章 财务分析 .25第十八章 会计档案管理 .26第十九章 会计工作交接 .27第二十章 处罚办法.29第二十一章 费用报销管理30第二十二章 附则 .33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为加强XX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
5、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节 本制度适用XXXX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 公司实行财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统一掌握安排资金运作、资金使用、财产购置、费用开支、财产损失处理、各种收入一律上交公司,各部门不得对外收费。各项支出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报经主管财务的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用款。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部,负责组织、控制财务收支和全面核算、监督公司业务,为各项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同时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决算、考核工作,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应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依法办理财会
6、工作。财会人员因故离职时,必须办妥交接手续,不得中断财会工作。第二章主要会计政策第六条 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第七条 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第八条 记账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第九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第十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第三章会计科目的设置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会计科目。第十二条 财务部在具体账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第四章 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第十三
7、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第十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
8、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定期抽查并盘
9、点出纳处现金,并编制“现金票据盘点表”。(五)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六)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十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五)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六)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十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
10、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六)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财务工作管理第十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二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
11、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二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二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第二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二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第二十五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第二十六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
12、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二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第二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二十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监交。第六章 支票管理第三十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第三十一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13、。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第七章 现金管理第三十三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第三十四条 除本制度第三十三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第三十五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
14、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三十六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第三十七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第三十八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第三十九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第四十条 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
15、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第四十一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第四十二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公司人事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第四十三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第四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第八章 收入管理第四十五条 收入,是指企
16、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十七条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
17、时作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第四十八条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减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第四十九条 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字。第五十条 提供劳务的总收入,应按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
18、费用。第五十一条 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 1、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应当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应按下列方法分别予以计量: 1)利息收入,应按让渡现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应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第五十二条 经营租赁收入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确认为收入第五十三条 劳务收入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确认为收入第五十四条 资金使用费收入在合同规定的计息日或收款日确认为收入第五十五条 其他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19、合理加以确认第五十六条 公司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存入公司银行帐户,纳入会计核算。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收入或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第五十七条 发票是公司财务的重要票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使用。发票须设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应建立发票的购买、领用登记簿。领用发票时要详细登记发票的种类、版本、号码、领用人、领用时间等。使用时按发票号顺序使用,不得隔页跳号。对已开据的发票要及时入帐,作废发票要全联留存注销,不得丢失。整本发票用完要及时存档。第五十八条 收据的购买、领用、保存参照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发票管理方法。 原则上必须在收妥款项之后才能给对方开具发票或收据。
20、未收款之前不得先开发票或收据。第九章应收款管理第五十九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如下:(1)、应收款的发生:公司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2) 、财务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台帐,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发送“客户对帐单”、催收应收款项。应根据客户的欠款情况,分析其信誉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收回欠款,并对可疑客户向总经理提交“问题帐款报告书”。(3) 、公司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比例最多为应收帐款余额的5。第六十条 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
21、,按期填制并发送催帐通知单,与业务人员合作进行账款的催收,对业务人员催收账款进行督促和监督。第六十一条 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1) 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入回;2) 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第六十二条 公司财务应每季检查应收账款,100万元以下的坏账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作为坏帐处理。100万元以上的坏帐,应由董事会确定后才可进行处理。所有处理的坏帐,均应撰写情况摘要汇总到董事会。第六十三条 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财务部定期考核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
22、回收期等指标,确定奖惩措施。第十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六十四条 公司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第六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正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维护、保管好现有固定资产,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第六十六条 外购固定资产应按计划进行。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在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原则下,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求,由有关部门负责归口分管,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具
23、体管理,并进一步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坚持“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的原则。财务部对各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负有协调、监控、组织管理的责任。1、公司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可设定为:1) 房屋、建筑物: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2) 办公用家具、其他设备、机动车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3) 计算机类设备:由信息资源部负责管理2、各归口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应进行以下工作:1) 与固定资产技改、更新、购置及大修理项目调研2) 参与选型立项3) 负责验收4) 提出转移、报废处理意见及参与清理5) 负责组织招标6) 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第六十七条 各部门的固定
24、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管理,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购置发票、领用单据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帐,统一提取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或台帐,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公司财务部,一份给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任何部门经理的调动、离任等都必须将固定资产的管理纳入审计范围。对于账实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第六十八条 固定资产领用人应当妥善保管本人领用的固定资产,发生丢失或毁损必须照价赔偿。第六十九条 调离公司的员工,不论其领用的固定资产是在哪个部门时购领的,均须完整地交出所领用的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未调出公司,同时又必须随调动人转移的固定资产,应由本人提出申请,
25、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固定资产的转移手续。 第七十条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1. 固定资产清查是从盘点实物开始的。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帐面价值,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 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并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如果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由负责保管或负责使用的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亏、毁损发生的净损失不超过1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超过100万元的报董事会审批。3. 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计入当年损益。4. 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属于需要进行清理的,应及时清理,该入账的
26、要入账,该报废的要报废。需报废资产应填写“资产报废转移清算申请单”待批准后方可报废,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第十一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第七十一条 根据公司的情况,规定2000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为低值易耗品。第七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财务的
27、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双签批准。第七十三条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一般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各归口管理部门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应进行以下工作:1) 参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2) 参与品种、型号、规格、价格的选择3) 负责验收4) 提出转移、报废处理意见及参与清理5) 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第七十四条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买第七十五条 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第七十六条 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
28、记账的依据;除此以外,各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第七十七条 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并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凭证,进行会计处理,按各使用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第七十八条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资产报废转移清算申请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入库残料按照规定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会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查审核对,并计
29、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第七十九条 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品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第十二章 存货管理第八十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第八十一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并编制“存货盘点表”,盘点情况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第八十二条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
30、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第八十三条 财务部应于每会计年度末对比存货的账面价值和现行市价,若账面价值低于现行市价,则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第十三章成本费用管理第八十四条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第八十五条 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企业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的费用。公司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对管理费用按照费用项
31、目进行归集,按费用发生的部门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以便考核各部门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第八十六条 办公用品的管理1. 办公用品是指不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单位价值较低、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非生产用物品。2. 办公用品统一由行政管理部指派专人进行管理。行政管理部物品管理员负责办公用品的计划、购买、发放。3. 办公用品的发放:公司员工申请办公用品,须到物品管理员处填写办公用品出库登记表第十四章 税务管理第八十七条 公司应交纳的税金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等等,公司财务部应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管理办法等及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按时申报和交
32、纳。第八十八条 公司可以根据现有的业务分税种进行纳税筹划。以减轻税赋为目的,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赋最低的方案。第八十九条 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与税务机关进行日常联络,办理税务工作。统一购买发票,加强发票申领手续。第十五章 电算化管理第九十条 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1. 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 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2. 加强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计账凭证的审核,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3. 操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4
33、.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第九十一条 建立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1. 保证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办公室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2. 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 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3. 对会计软件进行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须经财务经理同意,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在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进行监督;,
34、4. 健全排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故障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5. 健全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 未经允许不得在记帐电脑上安装、拷贝无关软件、文件。第九十二条 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1.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2.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3. 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
35、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4. 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5. 所使用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第十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第九十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九十四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第九十五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
36、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九十六条 会计档案是公司的重要档案资料,必须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类会计档案最低保管期限如下: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15年2记帐凭证15年3汇总凭证15年二会计帐薄类4总 帐15年5明 细 帐15年 6日 记 帐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25年7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8辅助帐簿15年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9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10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四其他类11会计移交
37、清册15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1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15银行对帐单5年第九十七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第九十八条 本公司人员调阅以前年度财务档案,须经财务部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调阅,并办理调阅登记手续。查阅本年度财务档案资料需得到财务部经理的同意并在有关财务人员陪同下查阅,没有财务人员的陪同不准查阅。第十七章财务报告第九十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
38、计报告。第一百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其他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
39、数据。财务报表必须遵循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编报及时的原则。内部报表主要包括:资金日报、月度资金平衡表、销售回款情况统计表等。第一百零一条 财务部门必须及时对外报送税务机关、银行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报送的财务报表:月度终了10日内,向税务机关单位报送纳税申报表报表;季度终了15日内,向税务机关单位报送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年度终了120日内,向税务机关单位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一百零二条 填报财务报表应遵循以下条款:1. 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2. 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3. 报出的报表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
40、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4.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前必须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第十八章财务分析第一百零三条 财务分析是以企业的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为基础,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分析和评价,为企业的财务预测和财务决策提供依据。公司的财务分析应与预算和业绩考核相结合,以达到对公司各项工作的控制。第一百零四条 财务部经理负责组织按月、季、年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经费收支情况和资产使用状况等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及时了解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报告。每季度编制财务分析报告,为公司的财务决策、业绩考核和工作的改进提供
41、依据。第一百零五条 财务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 差异分析及控制报告;3. 财务指标分析4. 收入分析;5. 成本分析6. 费用分析7. 利润分析报告8. 现金流量分析;9. 资金使用效率分析10. 对外投资效益分析第一百零六条 财务分析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统一领导,由财务部经理进行组织、指导、执行凡各部门涉及财务分析需用的各种资料,应按时、按要求提供,以满足财务分析的要求。公司帐簿体系的设置及会计核算应符合为财务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第十九章 会计工作交接第一百零七条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
42、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第一百零八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第一百零九条 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1. 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 未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4. 编制移交清册,列名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等。第一百一十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
43、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第一百一十一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第一百一十二条 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第一百一十三条 财务部副经理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第一百一十四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一百一十五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第二十章 处罚办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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