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20 ,大小:2.42MB ,
资源ID:1956332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95633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天津宁河县光明路蓟运河大桥工程建设环境评估报告书简本.doc)为本站上传会员【胜****】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天津宁河县光明路蓟运河大桥工程建设环境评估报告书简本.doc

1、宁河县光明路蓟运河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背景和地点 宁河新城包括芦台镇老城区、桥北新区、经济开发区,是宁河的行政中心,商贸中心、文化中心、和居住中心。宁河新城桥北新区位于宁河新城北部。桥北新区的是天津市第二批示范小城镇之一,规划建设占地7.41平方公里,被蓟运河环抱,区位优越,是宁河的生态宜居新城区。桥北新区与县城芦台老城区滨水而建,以蓟运河为界隔河相望。随着桥北新区的快速发展,其与老城区之间经贸、交通往来和人口流动更为频繁,新建一座大桥将加强桥北新区与老城区的交通能力,形成新老城区连接的核心,有利于桥北新区的发展。 受政府委托,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

2、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3.2亿元建设本项目“宁河县光明路蓟运河大桥工程”,工程线位呈南北走向,桥梁工程垂直横跨蓟运河,上跨两侧堤顶路,南起光明路与河沿路交口,北至光明路与南环路平交口。路线全长515m,其中跨蓟运河大桥260m,两侧引路长255m。 2、工程概况 2.1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 “宁河县光明路蓟运河大桥工程” 路线全长515m,其中跨蓟运河大桥260m,两侧引路长255m。桥梁及引路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道路全宽43.5m,双向六车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带工程,规划用地面积21000㎡,总投资3.2亿元。 同

3、步实施的附属工程包括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雨排水工程和绿化工程。 2.2 工艺流程 2.2.1道路工程 本项目道路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的拓宽改造工程,其中道路施工工艺流程:场地平整→破除旧路面→更新管线→填垫路基土→路基压实→铺设路面→投入使用;即建设单位先进行场地平整;然后填垫路基土;路基土填垫后再进行压实,使基础得到硬化,即完成本项目路基工程;最后由下到上依次铺设碎石、沥青混凝土等路面材料,最后完成道路路面工程。 2.2.2管网工程 雨水形成的地面径流流至横坡底侧雨水泄水孔,通过雨水管道排入蓟运河或通过管道引至两岸雨水管网排放,雨水最终排放方式需要根据宁河水利部门要求确定。排

4、水管道与桥梁工程一并施工。 2.2.3桥梁工程 (1)钻孔准备阶段:跨河桥梁的桥墩施工时采取钢板围堰的工艺,需要搭设钢便桥,并在河床中插入钢板然后进行清基。 (2)钻孔:钻机设在两侧围堰之内或者钢板围堰上的工作平台上,不与围堰外环境发生关系。钻孔过程产生的钻渣,由循环的护壁泥浆将钻渣带到岸边的泥浆池内,将沉淀钻渣用车辆外运处置,如果钻渣较稀能够流动时,掺加适量的固化剂(如水泥),待钻渣固化后再外运。 (3)清孔:清孔施工过程清出的钻渣均运至岸边存放,然后清运处理,不会倾入河内。 (4)吊放钢筋骨架:此道工序也是限制在钻孔内进行,利用起重机将编制、焊接好的钢筋骨架吊放到清理好的钻孔内。

5、 (5)灌注水下混凝土:按设计标准,将一定量的混凝土灌注进钻孔内并养护成型。 (6)桥梁主体施工:当桥梁基础凝固、稳定,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将预制好的桥梁构件吊装并组合成桥梁主体,然后在桥面进行沥青铺装、安装交通设施等工程。 2.3投资估算及施工安排 (1)施工期 建设单位估算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约为3.2亿元。计划在2013年1月开始建设,到2014年12月完成全部工程并投入运营。2015年1月~3月试运营。 (2)环保投资 非直接环保费用包括征地引发的补偿费用,这些费用已经在工程预算中列入工程费用,不作为单独的环保投资。 表2-3-1 主要环保措施及

6、费用估算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环保措施 金额(万元) 执行单位 声环境 控制施工时间 料场等远离环境保护目标 —— 总监办 施工承包单位 施工噪声监测 5 施工设备消声降噪等措施 5 对环保目标的公告以及其它管理措施 5 为环保目标安装通风隔声窗(预留) 22.5 固体废物 施工垃圾清运 工程弃土堆存场水土流失防护 10 水环境 施工废水处理 施工现场清理 10 环境空气 施工现场适时洒水、施工材料苫盖 5 粉状材料,袋装或罐装运输,堆放设篷 5 土、砂、石运输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防止散落。 材料堆场覆盖、地面硬化等措施。 5

7、施工扬尘监测 5 生态环境 临时用地尽量少占地 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毁坏绿地 取土时应履行生态恢复职责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5 绿化工程 28 社会环境 社会公告、施工临时通道等 5 风险事故 对施工人员安全培训 对现有管线的详细勘测、施工前制定应急预案、必要的应急设备等措施 5 环境监控 施工期环境环境管理与监控 5 总监办 监理工程师 竣工验收调查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验收调查及必要的监测 10 建设单位 合 计 135.5 - (2)环保投资费用汇总 本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环保投资总计约135.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3.2亿元的0.

8、4%,主要费用为施工期污染防治费用及运营期噪声治理、生态环境防护以及环保管理、监测等费用。 2.4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2.4.1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在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中提出,天津市城市性质为“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 根据“一轴两带三区”的市域空间布局和城镇发展特征,两带是指“东部滨海发展带”和“西部城镇发展带”,“东部滨海发展带”贯穿宁河、汉沽、滨海新区核心区、大港等区县,向南辐射河北南部及山东半岛沿海地区,向北与曹妃甸和辽东半岛沿海地区呼应互动;“三区”指北部蓟县山地生态环

9、境建设和保护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洼”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南部“团泊洼水库、北大港水库”湿地等三个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 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进程的加快,为整个环渤海地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毗邻滨海新区的宁河县,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南部滨海新区发展的龙头天津港、北部临近曹妃甸港,使得宁河县的经济区位优势突显;国际游乐港、多种形式的主题公园又构成了沿海旅游经济带,为宁河县内陆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拉动作用。 本项目“宁河县光明路蓟运河大桥工程”将加快宁河县城区路网建设,对宁河的交通和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工程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10、2.4.2 项目建设与《天津市宁河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的关系 宁河新城包括芦台镇老城区、桥北新区、经济开发区,是宁河的行政中心,商贸中心、文化中心、和居住中心。宁河新城桥北新区位于宁河新城北部。桥北新区的是天津市第二批示范小城镇之一,规划建设占地7.41平方公里,被蓟运河环抱,区位优越,是宁河的生态宜居新城区。桥北新区与县城芦台老城区滨水而建,以蓟运河为界隔河相望。随着桥北新区的快速发展,其与老城区之间经贸、交通往来和人口流动更为频繁,新建一座大桥将加强桥北新区与老城区的交通能力,形成新老城区连接的核心,有利于桥北新区的发展。 本项目“宁河县光明路蓟运河大桥工程”为宁河新城

11、规划中规划建设的三座大桥之一,项目的建设将对加快桥北新区的建设、对宁河新、老城的交通体系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工程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宁河县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宁河县2011年常规大气污染物中PM10、SO2、NO2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2011年宁河县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天数占有效监测天数的84.7%,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较好。 2、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调查现状道路的噪声影响情况,在与现状道路交口处设置1处监测点位,监测沿河路现状噪声影响。在蓟运河北岸空地处和南岸居民平房各设置一处背景噪声监测点位,全线

12、共布置3处监测站位,对现状噪声连续监测两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 根据现状噪声监测结果,除现状道路监测值均超过昼夜间1类标准,噪声背景监测值均可满足1类标准。 3、评价范围 (1) 生态:为路中心线两侧300m及施工临时占地; (2) 声:路中心线两侧200m; (3) 环境空气:路中心线两侧200m。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宁河县桥北新区规划图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工程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3

13、1.1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作业扬尘、管线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和使用沥青敷设路面时产生的沥青烟。 (2) 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 (3) 噪声 本工程施工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转载机、混凝土运输车、压路机、摊铺机、移动式空压机等;运输车辆主要包括运输卡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这些设备是施工期的主要声源。 (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工程挖方、建筑垃圾。 (5) 生态 本项目道路建设用地现状为居民区、空地和蓟运河等,工程占地对现状植被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还可能加剧场地水土流失;取、弃土场可能

14、会对生态产生一定影响。 3.1.2 营运期 (1)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车辆产生的尾气中的NO2和垃圾转运站异味,NO2排放情况与车辆数量、种类、行驶工况等多种因素有关。 (2) 废水 营运期污水主要是路面汇集的雨水形成径流,其排放可能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项目投入运营后,道路的路面径流含有一定量的低浓度污染物,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3) 噪声 本工程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道路上行驶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本工程运营期道路交通噪声主要来自各道路上行驶车辆。本项目远期交通量为单向2118pcu/h。预测车流量中昼、夜车流量比例为4:1,中型、重型车比例

15、取20%。 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1)现状保护目标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如下表及图3.2-1。 本项目建设工程噪声及大气环境敏感目标汇总 敏感点 桩号 评价范围内 敏感点规模 方位 距路中心线(m)* 与边线距离(m) 与绿化带距离(m) 现状声环境标准 影响时段 春华里 K0+110至 K0+300 75户居民平房 临路首排约20户 东侧 侧对 50 28.25 33.25 1类 施工期运营期 (2)规划保护目标 本项目桥北岸引路两侧现状为空地,根据宁河土地利用规划,桥梁北岸附近

16、规划建设桥北新区,根据宁河新城桥北新区总体规划,线位两侧规划为绿化用地。 根据上述调查分析,本评价将无规划保护目标。 环保目标分布图 3.3 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3.1.1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车辆产生的尾气中的NO2,NO2排放情况与车辆数量、种类、行驶工况等多种因素有关。 运营期各道路下风向NO2的浓度均随着与道路距离的增加而逐渐衰减,即距离道路越近,NO2的浓度越高。远期道路两侧污染物预测如下: a、运营期道路下风向NO2的浓度随着与道路距离的增加而逐渐衰减,即距离道路越近,环境空气质量越差。 b

17、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200m以远NO2浓度可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0.08mg/m3)。 c、最不利情况下,在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的NO2浓度均超过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0.20mg/m3)要求。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位于宁河县,计算中所设最不利气象条件在宁河县出现频率较小(<5%),因此环境保护目标受机动车尾气影响几率较小。 3.1.2 废水 营运期污水主要是路面汇集的雨水形成径流,其排放可能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桥面雨水由泄水孔收集,引路路面雨水通过道路横坡排入雨水井。目前蓟运河的

18、水体功能主要是农灌、排沥和行洪,本项目雨水排放对河流水质、水体功能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但雨水最终排放方式需要根据宁河水利部门要求确定。综上所述,运营路面径流中所含污染物浓度较低,预计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1.3 噪声 本工程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道路上行驶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运营期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如下: (1) 衰减规律 工程两侧不同距离处受交通噪声影响程度随距离的增加而衰减,远期在距离路中心线21.8m处昼间、夜间预测值分别为70.3dB(A)、64.2dB(A),距离路中心线200m处昼间、夜间预测值分别降至57.6dB(A)、51.5dB(A)。 (2) 4a类区

19、域 4a类区域边界处,噪声影响值昼间均达标,夜间超标。 (3) 1类区域(200m范围内) 距离道路中心线200m处,噪声影响值昼、夜间均超过1类标准。 (4)从垂直断面噪声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同一点处垂直断面噪声基本呈现“先增加——最大值——再减小”的趋势。交通噪声最大值出现在高度约10米处,昼间最大噪声值72.3dB(A),夜间最大值66.3dB(A)。 (5)达标距离 远期本项目两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达标距离昼间298m,夜间500m。 (6)对保护目标的影响 除春华里第二排敏感点昼夜间满足4a类标准,其余各排均存在超标情况,夜间普遍超标。200m范围内的1

20、类区域昼夜间均超标。本项目运营期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尤其是夜间环保目标噪声影响值普遍超标,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3.5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3.5.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对于施工噪声须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噪声的施工作业;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向沿线受影响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2)运营期 为减轻项目运营期的交通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保证优质工程,在环保目标附近显著位置设置禁鸣、限速等标志牌。对于

21、噪声超标敏感点通过预留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有效措施确保环保目标室内噪声水平满足使用功能;线路两侧未来规划应参照本评价噪声预测结果,划定一定的防噪声距离,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合理规划,尤其是临路第一排不宜设置居民楼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 3.5.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各项防尘措施,主要包括优化施工方案(详见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土方和材料堆放时间、施工现场围挡、洒水抑尘、规范运输车辆,严禁沿路撒漏以及现场不能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等。运营期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及时清扫洒水控制路面扬尘污染;通过与交通等部门协调管理、加强

22、疏导等措施控制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针对路面行驶机动车排放尾气,须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管理,限制重污染车型;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路面实行清扫、洒水制度控制路面扬尘污染。 3.5.3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建设蒸发池对施工废水沉淀蒸发,上清水可回用或洒水抑尘,施工营地厨房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一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上述生活污水可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禁止平地漫流,不得排入蓟运河。

23、运营期间防止冬季含融雪剂雪水排入绿地,或者采用环保型融雪剂;路面径流按规划排入相应的受纳水体,最终排放方式需要根据宁河水利部门要求确定。加强路面养护和路面管理工作,减少路面颗粒物数量以降低雨后路面径流中污染物含量。 3.5.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回收利用或就近用于道路的填方等,不可利用部分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将相应环保措施列入本项目的弃土处理协议中,有关单位按照协议规定具体落实这些

24、措施。 3.5.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取、弃土土作业的有关规定,必须向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购买商品土,明确取土场生态恢复工作由供土单位来完成;取土场不得占用农田;不可利用的弃土、建筑垃圾办理相关手续后,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切实按照设计落实绿轴、道路绿化工程。 3.5.6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可以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道路交通高峰,加强管理等措施,对沿线管线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施工期间需消耗一定的水、电等能源,施工单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管线接引方案,避免和当地民用、工业用能源供应发生冲突。并做好临时管线的接引准备工作,

25、对局部容量不足地段,应事先进行水电管线的改造,防止临时停水、停电。 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经过文物埋藏区或者古树名木以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重要建筑、物种时,必须采取停工上报、协助保护等措施。 3.5.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期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运营期原则上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 3.7 环境效益分析结论 (1)本工程采取生态防护、恢复措施:占地范围内植被移栽、水土保持防护以及工程沿线绿化等。生态防护措施产生的生态效益虽然暂时难以定量化换算为货币价值,但是从环保角度分析其正效益显著,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也不容忽视。 (2)本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地区交通环境,对加快桥北新区的建设、对

26、宁河新、老城的交通体系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3)本工程的建设,对保证天津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也必将为天津市的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本工程的实施对社会、经济的不利影响程度不大;工程建成后有较好的国民经济和财务效益,稳定性较强,国民经济和财务评价各项指标均较高;本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文化中心的发展,改善地区的交通环境,促进宁河县的经济发展。 3.8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考查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治理效果,根据监测结果检验已实施的环境保护方案效果,提出进一步的环境保护措施,并为各项措施的实施以及本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7、 表3-9-1 环境监测计划 类型 项目 监测方案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空气 污染物来源 施工扬尘 机动车尾气 监测因子 TSP NO2) 执行标准 质量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排放标准 - GB18352.1-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监测点位 施工场地附近 对交通尾气结合环境质量控制要求设定点位,定期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 施工紧张期2天/月,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 由宁河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监测频率 实施机构 宁河环境监测站 宁河环境监

28、测站 负责机构 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 宁河县环保局 宁河县环保局 环境噪声 污染物来源 施工机械噪声 交通噪声 监测因子 LAeq(dB) LAeq(dB) 执行标准 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排放标准 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 测量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监测点位 施工场界处 结合天津市环境质量控制规划定期进行

29、监测 监测频次 1天/月,1天2次(昼间、夜间) 由宁河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监测频率 实施机构 宁河县环保局 宁河县环保局 负责机构 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 宁河县环保局 宁河县环保局 上表仅为本项目监测计划的建议内容,具体实施监测计划时,地方环境监测站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行的监测计划,包括监测点位、时段、频次、监测因子等。环境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可根据环境监测结果评估所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及时调整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并督促各项环保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对于某些不能达标的情况应及时采

30、取补救措施。 四、公众参与 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 1.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 本项目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工作组在环评过程中结合现场踏勘已完成两次信息公示的工作,在现场张贴信息公示材料,并向公众进行讲解、发放免费文字材料的同时,还在网络上对相关材料公示了本项目的建设信息及公众发表意见和获取环评报告书简本的途径,第一次信息公示时间为2012年9月3日,第二次信息公示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至10月10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电话,没有公众通过网络或传真提出意见或建议。 1.2公众参与内容与形式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法。通过被调查人填表的形式,收集其对本项目

31、工程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要求,最后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各类人员对本项目的不同态度、意见、建议和要求。 在进行信息公示时已向公众说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但截至本评价报告书编制完成,没有收到以这些方式表达的意见和建议。 1.3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分布及发放份数 (1)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份数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回收率100%,有效答卷30份。 (2)公众参与调查人员分布见下表。 公众参与调查人员分布 序号 调查人员 来源 问卷 (份) 比例 (%) 1 春华里 25 83 2 来往公众 5 17 公众参

32、与的被调查人员包括本次工程边界周边及工程范围内居住区居民,本次调查体现了公众参与调查对象选取的真实性、合法性、广泛性、有效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4 调查表调查统计结果分析 (1)被调查公众中对当前跨蓟运河的交通设施现状的看法,满意的占20%,认为一般的占43%,表示不满意的占37%; (2)被调查公众认为本工程建成通车后会给其出行带来很方便或方便的占93%,有2人表示工程建设对其无影响; (3)对于工程建设需要住房或单位搬迁的态度,83%的公众表示根据补偿情况搬迁,10%表示配合政府拆迁,2人表示不同意拆迁,因为不满意拆迁补偿,对于因为不满意拆迁补偿而不同意拆迁的公众,需要政府有

33、关部门加强与公众协商。 (4)对于本项目施工期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70%的公众认为是施工扬尘,50%的公众认为是噪声,30%的公众认为是施工垃圾。 (5)对本项目施工对公众工作和生活产生主要影响,10%的公众认为没有影响,40%的公众认为施工期会影响其休息,17%的公众认为会影响学习和工作,10%的公众认为影响出行; (6)对于大桥通车后对环境产生哪些影响,83%的被调查公众中认为没有影响,17%的公众认为会产生噪声影响; (7)对于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对公众的不利影响,93%的公众认为没有影响,7%的公众认为影响休息、学习和工作; (8)对于项目建成后给公众带来有利影响,公众一直认为是出

34、行方便。 (9)对于减轻本项目建成后的影响措施,50%的被调查公众认为应当限速,30%的公众要求加强绿化,10%的公众认为应禁鸣,10%的公众认为应当合理补偿; (10)90%的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积极支持或基本赞同的态度,无反对意见,另有三位公众表示无所谓。无反对意见。 (11)有被调查公众在建议栏中填写了对搬迁补偿的要求和希望,希望建设单位予以充分重视,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完成。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本项目沿线周边公众普遍理解宁河县光明路蓟运河大桥工程的意义,广泛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公众对施工期、运营期可能产生的各方面影响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对于公众比较关注的施工期产生扬尘、噪声污染、

35、给公众生活、工作和补偿及运营期噪声问题,建设单位应充分给予重视,加强施工期的噪声、扬尘治理、做好交通疏导,合理设置好临时通道,运营期也要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并最大程度做好绿化工作,合理设置红绿灯、限速禁鸣等交通设施,充分体现国家政府提出的和谐社会的精神,做到经济建设和环境友好的协调统一。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宁河县光明路蓟运河大桥工程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天津市宁河县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项目工程施工期将对大气、水、声环境及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大部分也将消除;运营期

36、主要是道路噪声对附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通过为环保目标预留安装通风隔声窗、采取合理规划的措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环保目标内噪声水平满足使用功能。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环保法规、政策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其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六、联系方式 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61号 联系电话:69623216 联系邮编:301500 6.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邮编300191) 电子

37、邮件:liuyi2872@ 联系电话:022-87671901 传 真:022-87671901 宁河县光明路蓟运河大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 宁河县光明路蓟运河大桥工程的建设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区域路网功能,加强芦台镇城区与桥北新区的联系,并为缓解蓟运河南北两岸的交通压力。该桥北起规划南环路(现白台村),南至沿河路(宁河县教育教学教研室附近),桥梁及引路总长515m,工程内容包括桥梁及道路、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等工程。桥宽43.5m,工期2年。 被调查人情况 被调查单位情况 姓名 性别 单位名称 年龄 职业 性质 主管

38、部门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主要业务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单位地址 基本看法 1. 您对当前跨蓟运河的交通设施现状的看法 满意□ 一般□不满意□不关心□ 2. 您认为大桥通车后将给您的出行带来方便吗 很方便□ 方便□ 无影响□ 不方便□ 3. 如果工程建设需要您的住房或单位搬迁,您的态度是 配合工程建设按政府要求搬迁□ 根据补偿金额有条件同意搬迁□ 不同意搬迁□ 施工期影响 4. 您认为本项目施工期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 噪声□ 扬尘□ 振动□建筑垃圾□其它□ “其它”指什么: 5. 您认为本项目施工对您工作和生活产生的主要影响

39、有哪些 没有影响□休息□ 学习或工作□ 出行□ 收入□ 其它□“其它”指什么: 运营运期影响 6. 大桥通车后对环境产生哪些影响 没有影响□ 噪声污染□ 影响生态□ 影响环境空气□ 其它□“其它”指什么: 7. 项目建成后给您带来哪些不利影响 没有影响□ 影响休息□ 影响学习工作□ 其它□ “其它”指什么 8. 工程建成后给您带来哪些有利影响 方便出行□ 有利收入□ 没有影响□ 其它□“其它”指什么: 9. 您希望采取哪些措施减轻影响 限速□ 禁鸣□ 加强绿化□ 合理补偿□ 隔声窗□ 其它□ “其它”指什么: 10. 你对本项目的整体态度

40、是 积极支持□ 基本同意□反对□无所谓□ 反对的具体理由: 其它意见和建议: 备注:(1)在各项调查内容所选答案后方框内以“√”标识,必要时可以多选; (2)若反对工程建设,必须提出具体理由,否则视为无效。 19 目 录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1、建设项目背景和地点 1 2、工程概况 1 2.1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 1 2.2 工艺流程 1 2.3投资估算及施工安排 2 2.4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3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4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7 3.1工程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7 3.2建设项目评价范

41、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9 3.3 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9 3.5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1 3.5.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1 3.5.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1 3.5.3水污染防治措施 12 3.5.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2 3.5.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2 3.5.6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2 3.5.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3 3.7 环境效益分析结论 13 3.8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3 四、公众参与 14 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 14 1.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 14 1.2公众参与内容与形式 15

42、1.3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分布及发放份数 15 1.4 调查表调查统计结果分析 15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6 六、联系方式 17 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7 6.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17 宁河县光明路蓟运河大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 18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2号 2012-133 宁河县光明路蓟运河大桥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