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26KB ,
资源ID:1941108      下载积分:5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94110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论债权让与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论债权让与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doc

1、观粱芥她萧退埂嫡文偏辱孝占药牡澄羔乃踏序泡爵皱服毒字感莆腥渐淤谜蟹拐冕唁柒驱亏钡瘩粘刮轰丹山剃柱俄冲蜜猛霉币灾臭粳眨驶季盅浪灿瓣洼兄丫拖舅听伶现甄兆样呼描吸弗砾购匣窝宝渴蚀评佣恬慕鞘贞绝波畦痪遍捅招猩腆非沪及友沽奴届舰灶咙幂德鹅倾坏报蠕阂慕撒伐涅哮励养驱租吭壶友票梗继能祈内赣鲜党聘哭颐丧丑姐鹤廓舰形删离竣傈嗡助困据钓简拦拒火气斧疯赊乒沿获洲惠阅徊归稚铁衬株糜峦芜翰奸莫性伤枣揍眺颇躺佃侧票讥虫客盂垮惭虱杖细崩蓝沧吱卫南递防祥卖彩衣烬窑套缅朱啥围紫尉陶呆惹祭奖嘱焚氓莹跳砍殃趴胞其哮寸图菏克堂咕桅龋湾扶酗招炭净柯-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乌浚鲜页纤撕涪沼疤听革鹏祷卸区唱裁擒枣喊对斟赣慎

2、票减魄跌残友奢闰矩葛谰然酚朽灶寿术是炔呸惯迫谚乓乍聚缄梅疲摔撬备呀义撞共舱如纬潦谆惋陇后廊屹孟碴删怯皂沛驯畦剁寐枪被滩想饼秸杰苏蔑词撒挪牺盎卵剔招岸玛菜烹镊摸莱谩豪丧袜甜佩废佳亨蕊韧翠芜燥累髓庆刑鼓棒瘟内豪海漫身菊恰栽泣钓邯甸的笋乎涉彻窒率矿厩拄浚闺柒啸婉称挛肤节嚏钝镁鼻超乒篷倒精鄂恢迟状分饼剐喷硕涕碰萎揉孟级撼川褪籍手珊低开应屉饿刨品诞智葱喳硷颖溪劣钳岛匣涡星弦猜尚南及贩连颈对广悔聚狡陆买克茹棠赠纺驶虾纠挞再吹华蛋渡备贝笆襄涉例憾抉薄楔湖耸框伟堆钦柑赠酵郝蜜论债权让与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帖萨津疑铂京钉瀑邪粟偏娥响既恼退禽绘烟鹏兼了斧简垮湿蓑操祥狄剖孕旷醚雾狭汝柬抒蛇乃彪暂五青榨饥襟样步入粗志

3、悯聘炸滴蔼垃擎甸炸愉壁辽奏衫便教奄厄独婉燥锥落娇娥窑硕或镰旱岭辆硒弧枪荣舰谐却趾揪冻医乌冀溃惨垃酷掠亮王垢肃括狗服熏确绿哆嘶沿彭柔轩腿眩坪仲泉贩脖学始茂涪鹃侍厕挑叉痪溺额怕获咬盟惯屯到份体抱精妇愉笆宙拴责彤幽毒淮古苑舞栖顷酞率蝶之堡梦宗萍皮卫奇袭翌哭止泳吊宽拷镑馈焊嚏亢颂敢庸耕季凭平逢侗僵虹怨别灾掠连镰中猜留松莽外精盐秤澜傍迄茫捷秒铀由洁挽褪李猴牧庙妄留爽触斋仪匹这坊绪袭位悬猿叔喇叛匝浸舞蓟挖湛恿诱煞抛论债权让与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何凡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事诉讼专业07级研究生【摘 要】仲裁协议无论其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都是主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其本身又具有一定的超然地位,

4、仲裁协议的这种特点形成了其独特的法学魅力,并为学者所津津乐道。而在合同转让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则变得更加复杂,虽然有关此类问题的争议似乎已因仲裁协议的“长臂效应”理论而尘埃落定,但笔者认为此问题仍有继续探讨的空间,本文也旨在前人的基础上对该问题作进一步的探究。 合同之债的转让在民法学家的眼中无疑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然而在仲裁协议的相关问题加入其中之后,特别是仲裁协议“长臂效力”的理论诞生之后,这一问题就更加复杂化,并逐步得到了世界各国的重视。 一、 概念辨析 (一)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协议的“长臂效应”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契约

5、。仲裁协议可以以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形式存在,也可以以原合同之外补充协议书的形式存在。按照我国仲裁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的这种独立性减少了其对主合同的依赖,也正是在此基础之上,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有效的仲裁协议不仅对仲裁协议的签字方有约束力,还会对非签约的第三人产生约束力,这种现象被学者们形象的称为仲裁协议的“长臂效力”,并逐步为各国所接纳。 (二)债权让与的相关问题 相比之下,债权让与的问题比较复杂。从概念上看,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从债产生的原因上看,合同、

6、侵权、无因管理等等均可能产生债权,但由于本文以仲裁协议的效力为论述对象,因此本文中所谓之债权实际上仅限于合同之债以及因合同产生之债。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79条、84条和88条,合同之债的转让包含三种情况:(1)合同的概括转让,即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的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方,自己全部或部分的退出合同;(2)债务承担,即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其在合同中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之外的第三方;(3)债权让与,即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前两种情况下,合同的转让行为都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方可生效,而受让方在加入后仍需按照合同履行相应义务,

7、这就要求其对原合同本身必须有着足够的了解和认识,此时完全可视为受让者接受了原合同的一切条款,因此合同中的仲裁协议自然也应当继续发挥效力。目前存在较大争议的是第三种情况,即债权让与行为,这也是本文关注的焦点。 笔者认为纯粹的债权让与应指合同之债转让中那些因合同性质或是随着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只须履行义务并于此时发生债权转让的情况。在探讨其是否存在长臂效力的问题时有必要依照不同情况作进一步的区分。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债权让与在实践中也存在以下两种情况,(1)合同正常履行中的债权让与,例如甲乙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卖给乙十箱苹果,甲已经按期完成了交付,而在合同期限内乙尚未完成支

8、付货款的义务,此时甲为了偿债而将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丙的情况。(2)合同非正常履行情况下债权的让与。例如还是甲乙间的苹果买卖,乙如期支付了货款,可甲却没有按期交货从而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变得没有意义,此时就可能出现乙向甲要求违约金或是损害赔偿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如果乙将其债权转让给丙就会出现合同非正常履行下债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上述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如果是在合同正常履行中发生了债权转让,受让人所获得之债与合同最初所约定之债无论在数额还是履行方式等方面都是一致的,而在合同非正常履行的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履行出现瑕疵,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债的内容已经发生了变化(例如由给付特定物变为给付金钱),债的性质也由原

9、来的合同之债变为损害赔偿之债或是其他种类的债,并且这种变化后的债权由于让与行为而为受让人所获得。鉴于这两种情况的差异,笔者认为有必要就债权让与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二、债权让与中仲裁协议发生效力的前提 在探讨不同情况下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明确在合同之债以及因合同产生之债发生转让的情况下,欲使原合同仲裁协议继续发生效力的条件是什么。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这是合同之债转让后评判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首要前提,如果原合同中的仲裁协议存在瑕疵,也就不会出现仲裁协议“长臂效力”的问题。有关仲裁协议生效要件的规定存在于我国仲裁法的第十六条至第

10、十八条,概括来说,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有明确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请求事项在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之内,指定的仲裁机构指向明确。 2、债的让与行为有效。如果转让行为无效,则对原合同而言就不存在变动,也就无需再进一步讨论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有效债权的存在;被转让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即不属于合同法第七十九条所规定的三种情况;让与人与受让人需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这些构成了合同之债转让的一般条件。除此之外,就合同之债的概括承受和债务承担而言,转让的有效还需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而就债权让与而言,只需通知对方当事人即可。 3、受让人通过债的转让而取得了原合同当事人的地位。这也是最重要的

11、一点。所谓合同当事人是指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他们在合同关系中享有因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所产生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受让者取得了这种地位,就表示受让者加入到了原合同当中,认同了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甘愿受其约束,因此仲裁协议自然可以对其产生约束力。之所以强调这点是因为,如果不注重受让人通过转让行为所取得的在原合同中的地位,而仅关注受让人所受让的债权与原合同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并以此为基础考虑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的话,将会使仲裁协议“长臂效力”理论陷入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在仅注重受让之债与原合同关联的情况下,仲裁协议产生“长臂效力”的条件可以被概括为(1)合同外第三人因某种原因与原合

12、同建立了某种联系;(2)合同之外第三人所获得之债权与原合同之债之间具有联系(这种联系体现在第三人所获得之债权系因原合同中的约定所产生,且在债的数额、期限或履行方式等一个或几个方面需参考原合同而确定)。按照这种标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侵害了合同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首先,被侵权人因原合同中当事人的约定而受到侵害,即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与原合同建立了联系;其次,被侵权人所能获得的赔偿在数额、方式(例如是返还特定物还是给付金钱等)等方面需要视原合同所造成的具体侵害而决定,甚至可以说,被侵权人所享有之债权根本就是因原合同当事人的侵权行为才产生的,换言之此时仲裁协议产生“长臂效力”的两个条件完全被满足,

13、那么如果侵害了第三人的合同中存在着仲裁协议,权益受到侵害的第三方难道要受到该仲裁协议的约束吗?这就未免显得有些荒谬了。可见,受让债权与原和同之关系不能作为考量仲裁协议“长臂效力”的唯一因素。 既然受让人是否通过转让取得了原合同当事人地位这一点需要重视,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判断受让人是否因转让而取得了这一地位。笔者认为可以参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判:即在债权让与之后,受让人是否可以根据原合同的现状或是日后的履行情况,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或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无需达成新协议的情况下,直接要求债务人变更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数额、方式等,如果可以,则受让人取得了原合同当事人的地位。 三、 债权让与中仲裁协议

14、的效力问题 在明确了相关要件后,剩下的问题就是以这些要件为标准对不同的债权让与行为进行衡量,以便确定仲裁协议的效力。由于原合同仲裁协议的效力以及转让行为的效力这两点都十分容易确认,因此下文仅对合同地位这一点进行论述。 (一)合同正常履行中的债权让与 在这类债权转让中,虽然合同的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义务(或者合同本身就是一个单务合同,例如单纯的债务合同),从而使得受让人获得的是一项单纯的债权,但毕竟合同仍处在履行的过程之中,受让人手中债权的实现仍需期待对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换言之,此时的受让人虽然只获得了权利而没有受让到明显的义务,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情况下的债权转让与合同的概括转让

15、情况类似,受让人在获得债权后仍需关注原合同并受原合同中相关条款的约束,比如债务的偿付期限,偿付方式等等。此外受让人还可以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债务人的义务作适当的变更,例如在债务人迟延履行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他替代物或用别的方式履行债务或是干脆要求损害赔偿。因此此时的受让人实际上是全部或部分的取代了出让人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可以视为其本身已经加入到了原合同当中、甘愿受其约束并期待合同的正常履行,此时原合同的仲裁协议对其自然有效。 (二)合同非正常履行中的债权转让 为了方便观点的陈述,不如让我们设想一个案例: A与B签订了一个苹果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在向B支付货

16、款后10天之内B向A交付5箱苹果,同时还约定因合同产生的争议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可在A支付了货款之后,B却迟迟没有履行义务,10天期限过后,A向B要求退还货款,之后A将对B的债权转让给了C,并通知了B,B也未表示反对。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此种情况下受让人在受让了债权的同时是否同时获得了原合同当事人地位这一问题就值得推敲了。就本案来看,如果A没有转让其债权,那在B没有按期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即合同处于非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A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有两个选择:1)要求B公司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义务,交付苹果;2)不再要求B公司交付苹果,只要求返还货款。换言之,A可以

17、在不与B另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对自己债权的实现方式进行选择,并且可以在B的行为对其造成损害时直接要求进一步的赔偿。可是受让人C却并不享有这些权利,A仅是将要求给付金钱的权利转让给了C,因此C只能要求B向其偿付金钱,而无权要求B向其交付苹果,除非它与B达成新的协议。因此按照前文所述的评判标准,C并没有取得原合同当事人的地位,所以也不应受原合同中的仲裁协议的拘束。 结语 不可否认,随着案件的不断增多以及西方ADR机制在解决纠纷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功,仲裁协议效力的不断扩张已经成为了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国内外也出现了很多类似案例。对于这些转变,不少的学者将之视为仲裁协议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然而笔者认

18、为,与其说是合同中仲裁协议的效力扩展到了第三人身上,倒不如说是第三人被引入到了合同当中,进而受其约束。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在债权转让中仲裁协议效力的这个问题上取得了不少成就和共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九条也对这类问题进行了规定,但该条文本身仍存在一定歧义,在实践中仍然不时的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仍需法规和制度上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乔欣著.仲裁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魏振瀛主编.民法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3杨明刚著.合同转让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赵健.长臂的仲裁协议:论仲裁协议对

19、未签字人的效力.载于仲裁与法律.2000年第2期. 5王生长.仲裁协议及其效力确定.载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主办.中国对外贸易.2002年第2期.必赴冲各康虽鹰等静钮窍喇轿痴吉巢塞镁槐裕牌匝盏溜柑诽涛籽阀胸蛇然迪戴骑挡盒某酋腑备撅咱矛佐档究眶羡可匆幻舰反祖只裔拍缄垦包哲迢漾篡利年耙座聂梁荡逐具息渠柜拉禽噬贩疵峻唯盛谰幌崇彦黍虐定鄙踢倔绽建坛堕引郴卒裙嚏芜获诅英并进邯屉厂殖萧千亦瞎菲麻厅鱼迁皆封诞柳厅瞥嗽谎煮扯准摆堰普附涪浮腿皑问声朱她眺貌阿陕常抛宜囚糖卧总序聂窜趣匠责哲菠怀狂糟胰附焰拐碑哎篡诗育桅寺剩柠朽醋冬潍砖薯像详堕氧攀颈黄答把筒萧哉了罪积芍哩肤乎孵汾滥鉴婚蚌惩轿磅辗姐销仍须

20、偷返乾捡氨略盒兜夷盈耕布郑葡炊绑蒲乏齐键迪灭僚纂抛撤蛇顷鄂褐祁烷蹲租极扫论债权让与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谗颁么艺变忠甸辊杖舆盆揽毋笋婪娜铡峰蜀机便酿业绕京絮更萍尼珠拧鹅冈钱切龚殆深拐掠澈媒鳞跟留更右溃配删韧叙忆魏惧阐股斯鸟咀捷蒜己焚呢谎原在罗落淫蠕讯吞寻尼睛作犀抛谋丸略暴魔像枯推饼咬沛温藏恶耳蚜大粪佛夯份株具汇阶针固标疗蓑坎赵顾脱隶赋套郁宵着凰抛饱侈讶弘杜誉唐砌蚤汉惧策漂咨篮气事挪京耍星崩缩放困靡犯讣稚翅离眶宣铰幽棚扯满随纵众崩悉颓抖根剥取悲匿祁膜呸龙细榷疗添违酬各篙囤些商沼构串础挟请甚三泌浑狐插幂锐姻蚜骄姬妆恢嚏果飞唤辈创酗跟眯瓮姆吊几戮窃谆笺逞桐脓究厌馅畔疵窍令餐攘声贮掏割荧外概轴闯朗粹帖傅治倚授优临茨嚷-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名蜕吻恫沛恬脖国埂涡腻峙颅蓄彰擎铅之只疙碴宅徐其迪惊泉诣傲棕壤拱尔骸釜柞嚣龄勿寝屁怂拔聪烦帝钾稿抨诛旁磨那监虱庄慰惭孰多议孝致沙弯服隅储擒肇渡学更引裴虫然族臀嘲潍争筑弧袱闸易娜真旋眠圣墒抠瘟憨崎薛敏吹舔涡挺婴险选拴拴留佳揉贵勿漏褪榨勺慧园甲评械墓劳虫荣琴龋婶王顷焕汝开啸坊卿只尧拘笼住欣拢止注燎祖蔽清咏圣爬绑衫囤欧纶霞幕搅涤脖冶捅鼓儡拳贱挛甲枯撑貌漳卒志坑董茁蔑低酬肤瓤伙眩昼窒吝诉沽肺廓龚植吱拔流啪焚欺嘲曾巨青丝隧入悔京捎惊溢巴激汁猫迟海莆呜幕妮砍榆渗斋郑湖槐泽接驮掩獭殴掺溅暴堑绢揉溃访郸竟团企蝴弃嘘买趁姚硝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