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70.04KB ,
资源ID:1940977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94097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珠海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可****】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珠海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

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珠海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3-08-25     来源: 珠府[2001]22号 2001年2月26日

2、市人民政府颁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 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各县、区、镇等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居 (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实行防火安全责任 制。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消防安

3、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职责: (一)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和组织实施 消防发展规划,建立、落实、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的防火安 全责任制; (二)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队 (站)的装备;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 重大问题; (五)组织扑救特大火灾和处理善后工作。 第五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规定及其他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规划并组 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和落实消

4、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 程; (四)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七)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 (八)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六条 市、区、县公安(分)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 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 责具体实施.公安派出所可实施市公安局授权的消防监督 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单位和公民都应当积极组织或者参与消防宣传活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应当无偿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

5、设和公安消防队的装备购置,应当列入当地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城镇公共消防设施维修所需的经费,在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列支。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制定城镇消防规划,将其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 第十条 已列为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 防安全标志,

6、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 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 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八)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九)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十一条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接受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 第十二条 多个单位合用或者承包、租赁、转租厂房、 库房、商场、宾馆、酒店、办公楼等场所的

7、应当建立以产权单位为首、各使用单位或者承包、承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负责日常消防管理;产权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或者承包、承租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产权分属不同单位的同一建筑物,各使用单位必须确 保公共消防设施和公共安全疏散通道完整好用。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物业管理委 托合同的约定,督促、指导业主或者用户做好消防安全工 作;并管理、维护所管物业范围内的公共消防设施,保障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住宅居民应当确保居民住宅楼内的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并在住宅内配置灭火器材。 第十三条

8、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铺设临时消防供水管道,设置临时消火栓,保证消防水源。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不得进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 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进行电焊、气焊等施工操作 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操 作。 电器线路和燃气管道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队施工。 第十四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

9、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凡是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改变功能的,应当由规划部 门重新审核后,再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公众聚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不燃、难燃材料。

10、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在营业中必须保持疏 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主动接受公安消防监督人员 的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不得 使用和营业。 第十六条 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

11、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按规定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核准手续。 变更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种类、数量、地点、方法的,必须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没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的车辆不得运载易燃易 爆化学物品,供货单位不得发货。 第十八条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商住楼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十九条 人员密集的生产车间、员工宿舍、公众聚集场所不得安装防盗网,但符合紧急疏散要求,不影响灭火救援的除外。 第二十条 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下列人员必须接受消防专项培训,并取

12、得省公安消防 机构统一制发的消防培训合格证: (一)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员; (三)消防工程施工、维修保养、监理、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的人员;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装卸的管理人员; (五)消防产品的检验维修人员。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都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第二十三条 发生火灾,公安消

13、防机构应当迅速赶赴火场,组织灭火救援,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清 理或者变动火灾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 涉、阻挠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第二十四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可以进入厂房、车间、仓库等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需要进入的场所;火灾发生后进行凋查时,可以查阅、复制有关的发票、帐册、凭证、文件、业务函电和收集其他的证明材料,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第二十五条 对经济、社会生活和政治影响较大的供 水、供气、供电等企事业单位,重

14、要的基建工程、交通、邮电通信枢纽,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产停业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在七天内作出决定,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有违反本规定的,依据《消防法》及《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

15、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

16、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

17、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