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械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建立健全设备资产的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依据股份公司相关的管理办法,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各子公司可根据此办法制定本企业设备管理细则。 第三条 各子公司要增强法制意识,依法管理机械设备资产。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基层和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各级、各个环节的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 机械设备管理要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经营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优化设备增量配置与盘活存量资产相结
2、合;购置(制造)与集约占用、合理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针对性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适时更新相结合;合理流动与增创效益相结合;提高装备水平与企业产品更新换代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办法,以资产经营为纽带,采取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机械设备规划、选型、购置(设计、制造)、监造、安装、调试、验收、租赁、使用、保养、检修、改造、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提高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机械效能,取得最佳投资效益。做到优化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保养,安全运行、
3、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地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第六条 积极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努力更新观念,探索新的管理机制,推广先进经验。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及时、准确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第七条 机械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各级领导,特别是项目经理部领导都必须高度重视机械设备管理。要将机械设备管理列入单位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把机械设备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企业法人的资产经营责任制中。克服短期观念和危及安全生产的现象发生。反对只重眼前,不顾长远;只重使用,不管维修,拼设备,吃老本的失职行为。 第八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定期地对
4、各子公司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实行公司、子公司和项目经理部三级管理体制。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各子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机械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各子公司要建立强有力的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一定机械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足够数量的专职机械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关于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及有关办法,制定本企业实施办法。 2根据公司中长期规划和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公司中、长期机械设备装备规划。 3管理公司所保有的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目录(见附件1、附件2
5、)中的设备。 4审批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目录(见附件1、附件2)中机械设备的购置申请计划,会同公司财务部下达购置计划。组织公司购置的设备选型及招标采购工作。组织新购的大型施工机械的验收(单价在1000万元以上)。 5积极应用、开发和维护机械设备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掌握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的数量、动态、技术状况和能力。按时统计、汇总并上报股份公司的有关报表。 6负责审批单台原值500万元及以上设备的对外租赁和单台原值100 万元及以上设备的报废工作。 7参加公司直管项目施工调查并配合编制施工机械配备计划。 8参加公司科技规划的制定,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 9监督、检查、指导子公司的
6、设备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设备大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0参加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督促事故单位组织整改。 11. 指导和监督各子公司编制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 12. 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对机械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及职称评定工作。 13承担公司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各子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机械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和办法,制定本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本企业机械设备管、用、养、修、租、算全过程管理的组织工作。 2按照资产经营目标和施工需要,制定本企业中、短期机械技术装备规划
7、。 3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台帐、技术档案。编排审批管理号码。掌握机械设备的数量、动态、技术状况和能力。按时统计、汇总并上报各种报表及资料。 4编制并审批规定范围内设备的购置申请计划。负责规定范围内机械设备的选型、招标、购置、鉴定、验收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和索赔工作,确保优化配置。 5编制并上报公司大型和通用重点设备目录范围内设备的采购计划和其它资料。做好机械设备购置和自制设备的可行性研究。 6构建本单位机械设备租赁网络并形成租赁机械信息库,负责本单位保有机械设备的内部经租管理和外部租赁的审批及租赁费用结算审核,负责使用时间在三个月及以上机械设备的租赁及租赁合同签订工作。 7. 制定本单位机械设
8、备使用技术标准、日常检查、日常维修保养和验证具体标准。 8组织编制并落实机械设备大修理计划,确认承修单位资质,检查验证大修理质量情况。掌握机械维护修理及更新改造资金的运用情况。 9负责并组织设备的报废和闲置调剂利用等工作。 10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本单位机械设备大检查和评比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参与本企业科技规划的制定,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组织实施老旧设备的更新、改造、挖潜工作。 12开展设备科技情报和信息交流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对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工作。 13. 掌握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组织并参与机械
9、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督促事故单位组织整改。 14. 组织编制并落实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并审核项目经理部编制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 15承担企业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机械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及办法。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认真执行。 2合理配置机械设备能力,满足项目工程需求,挖掘设备潜力,提高机械利用率。 3搞好项目现场机械的管、用、养、修、租、算各个环节的工作。采用科学维修方式,确保并合理使用维修、租赁费用,提高机械完好率。 4. 负责租赁机械的技
10、术状况鉴定、安全性能评估鉴定、操作司机操作证检验、租赁费用结算、日常检查等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机械设备运转台帐和技术档案,准确掌握设备的数量、动态、技术状况和维修保养情况。 6按时收集、统计、分析机械设备运用、检修等数据,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资料,及时填报各种报表。 7按时进行机械设备大检查和质量验证工作。 8按时编制提报规定范围内的机械设备购置、大修、更新、改造、调剂和检修计划。 9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和实用技术,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和维修手段。 10认真贯彻执行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做好技术状况标识工作。 11上报并参与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落实整改。 12组织编制并落实机械设备事故应
11、急救援预案,参加机械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13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管理业务。 第三章 前期管理 第十三条 机械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务必重视和加强。各子公司配置机械设备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和投入产出分析。机械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自制)要根据施工生产发展、科研、安全、节能、环保的需要,优先考虑利用存量资产。 第十四条 装备规划工作的原则: 1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2与现代先进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相适应; 3装备结构优化,有利于系列化、标准化配套; 4符合企业的发展方向。 第十五条 机械设备的选型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比选论证: 1适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先进
12、性; 2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程度; 3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及使用单位的评价; 4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规定。 论证工作的主要内容: (1) 技术先进性:主要是指设备与施工技术相适应,在同类设备中处于相对先进的水平。 (2) 可靠性:主要是指设备性能稳定、故障率低、结构合理,便于维修。 (3) 经济性:符合节约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低使用维修费用的要求。 (4) 适用性:适应工程项目的需要,有较好的使用前景,防止在短期内因施工技术进步而淘汰。 (5) 安全性:机械内部电气设备的绝缘、制动等安全系统的可靠性好,事故预防及故障报警的水平较先进等。(6)环保
13、性:设备的排放要符合国家和地区制定的相应法规。 (7) 节能性:设备要节省能源消耗。 (8) 配套性:按施工技术和工艺要求,使设备在性能、能力等方面相互匹配,实现设备资产的有效应用。 第十六条 购置进口机械设备,除满足当前的施工需要外,应分析预测该设备所适用的市场前景。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做好招标、评标、技术谈判、签约等工作。购置机械设备的同时,应带有足够数量的完整的使用、保养、维修资料和零配件目录。还应同时购进必需的备件和易耗件。机械到港后,对外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或缺陷,取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把问题解决在索赔期内。并认真做好接运、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 自制机
14、械设备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1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 2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审批设计任务书; 3确定方案,审查批准设计图纸; 4编制制造计划及预算; 5制造、安装、调试和质量检查; 6试用、验收、移交及技术资料归档; 7总结评价。 第十八条 各子公司应加强机械设备的购置管理,确保设备资产增量的优化。 1各子公司购置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目录中的设备,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2各子公司机械设备的购置情况要进行验证并记录,每年的购置完成情况在年底按规定形式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十九条 购置权限的划分 1由股份公司负责集中采购的设备范围如下:(1)单台套价值在500万元以上;
15、(2) 列入附件1中的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 (3) 股份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 (4) 所属各单位自行组织或联合其它企业开发的单台价值超过 500万元以上的大型自用设备。 2由公司负责集中采购的设备范围如下: (1) 单台套设备价值在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2) 列入附件2中的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 (3) 各单位联合其他单位开发的单台价值超过100万元的自用设备。 (4) 公司直管单位需要购置的机械设备。 3由各子公司负责采购的设备范围如下: 除由股份公司和公司负责采购的范围以外的设备。 第二十条 机械设备购置的一般程序是:依据规划或生产经营需要 技术经济论证及选型
16、编报、审批年度财务预算并根据需要下达购置计划招(议)标合同谈判和签订监造安装、调试及验收索赔等。 第二十一条 对于技术成熟,生产厂家在三家以上的设备采购应采用招(议)标的方式进行。国内制造技术不过关或国内尚无生产厂家的机械设备、或者只有采用公开国际招标才能办理进口许可证的机电产品,可委托招标机构进行国际招标。 第二十二条 招标的准备工作:招标采购机械设备前,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包含设备技术要求、重要技术参数、设备配套要求、供货时间、付款条件、质量保证条款、技术说明书、售后服务等。 第二十三条 招(议)标采购设备的其它规定: 1对于需要招(议)标采购的机械设备,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定,组
17、成招(议)标小组,集体讨论、评价,报主管领导审定后,确定中标单位。 2招(议)标小组的工作由机械管理部门主持。招(议)标小组一般由以下部门的人员组成:主管领导及机械管理、财务、监察、法事人员等。公司负责采购的设备,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监察审计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相关人员,设备使用单位的专家、技术人员和外部专家组成。 3单台设备价值在 30 万元以下的机械设备的采购,在确定不需要招标时,必须组成三人以上的采购小组,负责询价、比选,共同参加合同条款的谈判,严禁个人行为。 4招(议)标小组成员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礼品,不得向其他人员透露招(议)标的信息,以保证招(议)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第二
18、十四条 各子公司应依照装备规划和本公司施工生产需要,于每年的 12 月 10 日前,将本公司下一年度的设备购置计划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年度设备购置计划表见附件3),由公司整理、汇总后报股份公司;列入股份公司和公司采购范围内的设备,各子公司须在每年的 5 月 15日和11月15前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报设备集中购置申请表(大型设备集中购置申请表见附件 4,通用重点设备集中购置申请表见附件5),由公司汇总、整理后报股份公司。 各子公司的年度机械设备投资预算,按照公司财务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编报,该设备投资预算内容须含在已经上报的年度设备购置计划范围内。 第二十五条 购置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1各子公司购
19、置股份公司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设备时,须按规定向公司提出购置申请报告,同时还须提报设备集中购置申请表(附件 4、附件 5),由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交购置报告,经审查批准后,公司下达购置计划,由股份公司按规定组织采购。 各子公司上报的购置申请报告和申请表中须说明购置设备资金来源、出资及管理主体。 2各子公司购置公司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设备时,须按规定向公司提出购置申请报告,在公司下达购置计划后由公司按规定组织采购。 对年度预算以外的设备购置计划,且单台套设备价值在 300 万元及以上时,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份公司审核批准后,由公司下达购置计划。对单台套价值超过3000万元的购置项目,公司还须提出评
20、估意见并提报股份公司总裁办公会决策。 3购置上述范围以外的机械设备,由各子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编制购置申请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4公司各直管单位购置机械设备时,应提报申请计划,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提出意见报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总经理签发,由财务部下达购置计划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 5任何单位严禁无计划购置机械设备。 第二十六条 机械设备购置合同由经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订,由相关单位的机械管理部门对合同条款和履约负责。 第二十七条 机械设备购置计划审批下达后,机械设备的购置按第十九条的权限进行。 1股份公司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大型设备集中采购。必要时会
21、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不定期临时采购。确因工程急需,股份公司将视情况委托公司进行采购,股份公司监控执行,采购结果报股份公司。 2公司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对公司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招标采购。确因工程急需,公司将视情况委托子公司进行采购,公司监控执行,采购结果报公司。 3子公司采购股份公司和公司负责的范围以外的设备,由各子公司组织招标小组进行设备的选型、招(议)标、签订合同及其它内容。 4公司直管单位购置设备,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招标小组进行设备的选型、招(议)标、签订合同及其他内容。 5股份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对通用重点设备(见附件 1)招标,与中标商确定当年度的设备采购框架协议,确定价格、技术、服务
22、等条款。受股份公司委托采购的通用重点设备,必须在股份公司招标中确定的当年度中标人中选择,并根据签订的框架协议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采购中标人以外的供应商的产品。 第二十八条 机械设备采购融资管理按公司财务部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附件 1 和附件 2 所列的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未经股份公司或公司审查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采购,如违反投资程序,公司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机械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1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要按照设备安装施工工程及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 2大型或进口机械的安装调试工作要组成专门小组进行。在认真研究技术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调试的程序、
23、方法步骤严格按有关技术资料的要求实施,确保安全和质量。 3调试工作结束,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填写“设备安装试运转验收交接单”(见附件6)。验收合格后填制办理“新建(购置)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验收过程应有记录并存入机械履历簿内。 4全部安装调试记录和新设备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等)由各子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建档保管。 第四章 基础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凡建筑工程使用并按规定手续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及附属设备,但不包括基建工程本身安装的设备、施工生产用的仪器、仪表及文教、卫生、公安、生活、科研等部门的专用设备和机具。 2固定资产的组成:(1
24、)机械设备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a、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b、单机价值在2000元以上。 但有些易损的小型机具,其单价已超过2000元,均不作为固定资产,具体按公司财务部的有关固定资产的规定管理。 (2) 固定资产组成价值包括:购置价款(自制机械设备造价)、运杂费、安装费、技术改造费、附加购置费、关税及配套装置等直接用于购置和建造的费用。 (3) 固定资产组成的手续按财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3机械管理号码: (1) 机械管理号码编制、机械设备名称和规格统一按附件7规定执行。 (2) 凡机械设备组成固定资产后,不得任意拆除,且均应审批建立管理号码。 (3) 机械报废或调剂处置后,
25、其原管理号码即行消除。受让设备需重新审批建立管理号码。 4固定资产的折旧: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的折旧执行平均年限法。如经单位所在地税务部门批准,并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工经部门和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如:工作量法),将设备成本合理地分摊到相关项目,减轻保管单位后期设备固定成本的支出。 (1) 平均年限法(适用于通用设备,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按公司财务部规定执行):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折旧年限(2) 工作量法(适用于大型设备,总工作量由各子公司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单位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月折旧额=月工作量
26、单位折旧额总工作量第三十二条 各子公司自制一次性使用的非标设备参照以下原则办理: 1自制的非标设备整机不组成固定资产,另行建账管理。 2非标设备上使用的机械设备,各子公司机械管理部门按职责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机械设备档案的建立 1机械设备的文件档案和技术资料,是管理、使用、修理和改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基础资料。档案是在做好原始统计资料、数据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文件收集的基础上组成的,主要分为设备文件材料、设备档案、设备技术资料三方面。 (1)设备文件材料 a、 上级和企业的文件。 b、 各种规章制度。 c、 年工作计划和总结。 d、 各种报告和批文。 e、 各种报表。 f、 工作
27、会议记录。 (2)设备档案。 a、 设备购置合同(副本)。 b、 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及附件、工具清单等相关资料。 c、 设备全部图纸和开箱及移交验收记录。 d、 设备大修质量验收记录及修理的相关技术资料。 e、 设备调拨、报废单及租赁合同。 f、 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情况记录。 g、 设备运转、使用时间及工时记录。 h、 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3)设备技术资料 a、 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b、 机械设备大修工艺及验收通用标准(机械修理大全)。 c、 各级保养内容及要求。 d、 润滑手册。 e、产品样本。 f、 机械设计手册。 g、 设备管理与维修期刊。 h、 翻译用工具
28、书籍。 档案内容的分工由各子公司机械管理部门自行确定。 2各子公司应加强基层的基础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原始资料的填写、积累和汇总上报。 3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对,做到帐(台帐)、卡(财务固资卡)、物(设备实物)相符。 第三十四条 机械设备的报废处置 各子公司保有的机械设备(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目录中的设备除外)确需对外进行报废处置时,由各子公司按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机械设备,应当报废。 1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且折旧已提足的; 2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或修复费用过大的; 3因设备陈旧、技术性能低、耗能过大、无继续利用改造价值的; 4因事故及意外灾害造
29、成严重破坏,无法修复的; 5因改造、扩建工程需要,必须拆除且无法再利用的; 6国家明令淘汰的。 第三十六条 凡需要报废的机械设备,由各子公司组成鉴定小组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填写“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报废鉴定小组应由各子公司分管领导、机管人员、财务人员、监察人员等组成,对拟报废的机械设备进行鉴定、确认和办理报废手续。已报废的起重、运输机械和压力容器等,严禁继续使用或让售;其他机械设备原则上不得继续使用或让售。 第三十七条 机械设备的统计工作 1机械设备的统计工作是企业领导对技术装备优化配置决策 的依据;是对机械设备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的工具;也是设备科 学管理和规律运行的组织手段。
30、公司各子公司要加强其信息积累和统计分析工作。 2机械设备统计报表中,以下几项需在每季度次月 10 日以前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1) 季报表为:a、机械设备台帐(即设备基本数据库,数据库含以下内容:管理号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状况、保管单位、设备总运转小时、本季运转小时、原值、净值、组资日期、资金来源、管理类别、生产厂、国别、本机编号、出厂日期、整机重量)b、机械设备增减情况表(见附件8) (2) 半年报表为:在季报表基础上还报送 a、主要施工机械实有完好情况半年报(见附件9) (3) 年报表为:在半年报表基础上还报送a、主要施工机械实有完好情况年报(见附件9)b、施工企业技术动力装备
31、年报(见附件10)c、机械设备购置完成明细表(见附件11) d、设备购置申请计划表(即下一年度机械设备投资预算表)e、主要施工机械大修完成情况(见附件12)f、施工机械设备资产变动情况表(见附件13)g、机械事故统计表(见附表14) 第五章 资产效益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各子公司购置或自制的机械设备应尽快投入使用,及时发挥其作用。因施工对象变化而出现的多余闲置设备,各子公司应采取积极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利用行业闲置设备交易网络信息系统,通过出售、转让、租赁等方式,将此类设备资产降到最低程度,提高机械设备资产的运用效益。 第三十九条 各子公司多余闲置设备的调剂利用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四十条 各
32、子公司保有的机械设备资产应全面执行租赁制度和有偿占用的办法。根据生产布局和条件,成立相应的经租机构,配备得力人员,精心培育内部市场,努力开拓对外租赁市场,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第四十一条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各子公司应加强外部劳务队伍(外租)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机械设备的对外租赁收费标准,由各子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 第四十二条 机械设备是企业资金密集的载体。为了取得设备的最佳经济效果,检验和保证投入产出效益,各子公司必须重视机械设备的经济核算工作,机械管理部门应参与责任成本管理工作。 第六章 租赁管理 第四十三条 租赁机械前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机械设备
33、配置方案,设备配置方案要确保生产成本最低化,兼顾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各子公司要根据设备配置方案,调剂自有设备基础上,在合格供租方内租赁。第四十四条 机械合格供租方评价 1各子公司机械管理部门每年对机械供租方进行资格评审,并制定机械合格供租方名录。 2机械合格供租方的评价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1) 供租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机械安全资格证齐全; (3) 租赁机械为非标设备时,具有拆装许可证; (4) 租赁机械为自轮运转特种设备时,运行监控装置符合铁道部有关规定; (5) 经营范围及其各项服务价格清单; (6) 使用单位的情况反映; 第四十五条 机械租赁
34、程序 1机械租赁在合格供租方中租用,并优先选用价格较低地区的设备。 2项目经理部于机械租入前 15 天向子公司机械管理部门提出租赁机械申请,子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审核,并报请子公司分管机械副总经理批准后,由项目经理部在机械租赁合格供租方中选租;租赁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机械设备,由子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在机械租赁合格供租方中为项目经理部选租机械并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十六条 租赁机械及操作人员进场检验 租赁机械进场时由项目经理部机械管理部门、安质部门共同对租入机械进行技术状况、安全性能评估鉴定,并填写评估鉴定记录,租赁双方在评估鉴定记录上签署意见。评估鉴定不合格的机械不得租赁,并令其退场。 1机械评估鉴定内容
35、: (1) 机械具备出厂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2) 机械应符合其性能要求,技术状况达二级及以上; (3) 安全装置齐全、完好、有效; (4) 特种设备经过当地安全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和检验; (5) 非标设备有型式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使用许可证、检验资料; (6) 对新购、修理或经过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应按出厂说明书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测试运行,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操作人员鉴定内容: (1)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2) 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技能满足相关岗位的要求,有地市级及以上劳动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安监局颁发的作业操作证,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和上岗操作证,铁路自轮运转设备操作证符合铁道
36、部颁发的铁路机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3) 操作司机操作证检验含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构、证件有效期。 第四十七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每年进行一次重点抽查,检查内容主要是租赁审批手续、机械租赁合同、租赁费用情况、进场机械及人员检验等资料,发现租赁审批手续不齐全、租赁合同不完善、租赁费用不合理的停机限期整改,对于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现进场检验资料中有安全隐患的,停机退场。 第四十八条 子公司每季度由机械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共同对租赁机械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 1进场机械及人员检验资料齐全; 2机械安全装置齐全及有效; 3机械技术状况在二级及以上; 4租赁费用结算规范。 第四十
37、九条 项目经理部每月对租赁机械进行检查 租赁机械进场后项目经理部机械管理部门、安全部门每月对租赁机械进行检查,重点是机械技术状况、安全性能,检查出问题立即停机,限期整改,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机退场,发现操作人员持操作证不在有效期内的立即取消操作机械资格,确保机械安全生产。 第五十条 外租机械设备必须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租赁时间在半个月以下的除外),并将管理号码用不干胶彩印张贴在设备上(设备退场时予以清除)。 租赁机械管理号码的编排方法是:基建号+流水号+公司代码 ZL,格式为:ZL。 第五十一条 各子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应及时汇总各项目经理部租赁机械进场型号规格、数量、时间、租赁单价,建立租赁机械设
38、备台帐,每季度将租赁情况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五十二条 租赁机械坚持先签订租赁合同再进场的原则。所签合同要严密,内容齐全,文字清晰,表述完整准确。主要包括:租赁机械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机械技术标准及要求、时间、使用地点、租赁计价方式及单价、租赁费结算与支付、租赁双方权利及义务、机械与操作人员进场检验及日常检查、违约及处罚、进出场费规定及安全责任等内容。 第五十三条 设备租赁合同必须经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并会签,即分管机械的副总经理、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法律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同意该合同内容后,租赁合同才能签订。 第五十四条 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各种类别机械设备租赁费指导价,并
39、形成租赁机械信息库。 第五十五条 机械租赁费用计价方式原则上以工作量单价计算。其他确需按时间租赁费或台班租赁费进行计价的租赁机械,租赁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管理部确定的各类机械设备租赁费指导单价。 第五十六条 子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必须对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费用成本进行控制,加强对租赁设备的单机单车核算管理及季度机械费用分析工作。 第七章 使用管理 第五十七条 各子公司应组建专业的设备管理、使用组织,对自有设备集中保管、租赁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由技术力量较强的单位保管。第五十八条 各子公司必须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工作标准和文明施工条例,监督检查设备技术状况,科学使用,充
40、分发挥其效能。 第五十九条 为了提高机械设备综合效益和使用寿命期的经济性,机械的使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必须按规定要求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2使用时要保证人身及机械安全,禁止超负荷、拼设备和精机粗用。 3机械使用的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必须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与铭牌相符。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与施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正确操作,保证作业质量。 5严格控制机械设备使用的机况,认真做好设备进场、使用期间、设备转场、关键特殊工序设备的验证并记录。 6. 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器仪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性试验。 7. 特种设备使用应遵循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由具备安
41、装资质的队伍安装,经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检验合格方可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8充分利用自有设备,广泛开展租赁业务以满足生产需要,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十条 机械设备使用中的基本制度 1岗位责任制 (1) 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养修),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2) 凡使用机械均应有专人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可设专人兼管数台。 (3) 机械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坚持正确使用机械,按规定进行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
42、机械正常运行。 2持证上岗制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达到“三好”、“四会”的要求(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会使用、会养修、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后,发给机械操作证。考核工作由机械管理部门配合人事、教育、安监部门共同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应取消操作证,调离本岗位。 3交接班制度 (1) 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组除执行岗位交接外,值班负责人或机长应进行全面交接并填写机械运转交接记录。一班作业的机械亦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备工作,填写运转记录。 (2) 机械交接时,要全面检查,交代清楚,不漏项目。严格进行“六交清”: a. 交清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 b. 交清记
43、录情况; c. 交清备品、附件及工具; d. 交清设备技术状况; e. 交清所做的生产准备及清洁、养护情况; f. 交清上级指示和注意事项。 (3)“机械运转交接班记录”是反映机械设备运行和日常保养的原始资料,内容要求全面、真实、有效和及时,杜绝流水账式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机械运转情况、机械运转时间、工作量、班前保养项目、班前检查发现的问题、故障处理结果、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安全隐患、班后注意事项等。 4巡回检查制度 机械在使用前后及办理交接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路线对设备的各个部分进行一次详细、全面的巡回检查;正在生产的机械,也应利用休息停机间隙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4、,保持技术状态良好,并记在运转记录中。 5机械的油、水管理制度 设备使用的燃油、液压油、润滑油和冷却用油必须符合设备技术资料要求的规定,定期检测油品的质量,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换;设备的用水必须符合设备技术资料的要求,严禁使用酸碱度、硬度、杂质含量等超标的水。 6. 检查验收制度 各子公司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地理位置特性和设备技术要求,制订文明施工条例。搅拌站、制梁场、制板场、特种设备(提梁机等)、运架设备、长大隧道施工设备等,参照产品说明书有关规定,制订专项施工组织,确定机械设备安装布置标准、安装调试程序、检查验收等内容。调试工作结束,应及时组织验收并记录存档。 第六十一条 机械设备操作规
45、程 各子公司根据机械使用原则及机械使用说明书,结合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如气温、地形、道路条件等,确定并公布各类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机械设备使用基本制度、冬季使用规定、用油、用水规定和使用安全规定。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由三部分组成:纪律部分主要包括应遵守或注意的劳动纪律及安全常识;通用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不得超负荷作业、发现异常情况的应急措施、走合期规定、夜间作业规定、防护要求以及内燃机或发电机的安全使用要求等;专业技术部分主要针对设备的结构、性能特点而制订的安全使用要点。 第六十二条 施工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2. 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
46、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3. 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线缆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应架空搭设。 4运输车辆防护应符合相关规定。 5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 6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操作位置应视野开阔,联系方便。 7钻孔施工设备停放地点应平整、夯实,并避开高压线。 8. 挖掘机、装载机作业时,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载人。铲斗运转范围内,禁止人员逗留。 9. 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或机械通过。临街(道)脚手架、临近高压电缆以及起重机臂杆的回转半径达到施工现场范围以外的,均应按要求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10. 在机械运转前必须检查各部状态,确认良好,方能启动使用。启动后要认真监视运转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如剧烈振动、异响、温度压力突变等)要立即停机检查,待处理完后,方能继续使用。 11. 机械停止运转后,应放松或复原带负荷的工作部件,应将悬挂件(如推土机刀片、挖掘机挖斗等)放下,垫好,锁固保险。 1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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