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计划、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保管、调拨、结算、使用等行为,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保障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结合集团公司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第三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外的园区其他入住单位(含联建单位、投资建设单位)如无条件自行采购、保管危险化学品的,可协议委托集团公司园区管理部代购、代储。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界定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化学
2、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易燃易爆化学品有:工业酒精、工业二甲苯、工业二氯甲烷、异丙醇、工业三氯乙烷、工业三氯乙烯、航空180#汽油、工业正丁醇、汽油、无水乙醇等。第六条 本办法所指剧毒化学品有: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钙、氰化银钾、氰化金钾、氰化亚铜、氰化铜、铬酸钾等。第七条 本办法所指易制毒化学品有:工业丙酮、试剂丙酮、工业甲苯、丁酮、乙醚、试剂盐酸、试剂硫酸等。第四章 职责与权第八条 集团公司园区管理部负责管辖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计划、采购、验收、入库、保管、调拨、结算以及监督、检查、控制、审批等。第九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计划的申报、领用、结算及生产使
3、用过程中的管理。第十条 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负责提供危险化学品采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并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第十一条 检测试验中心根据需要,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财务融资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结算和价格监督等。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科技军工部负责各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保卫及监督检查。第五章 采购管理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需求,编制季度采购申请计划,于每季初5号前一式两份报集团公司园区管理部,经园区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由园区管理部采购人员编制采购计划并
4、组织实施。第十六条 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申请实行年报,集团公司各使用单位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向园区管理部报次年采购申请计划。第十七条 若有紧急采购申请计划,各单位应提前两天直接报送集团公司园区管理部采购人员,经采购人员报请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立即进行采购,确保生产需要。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园区管理部根据采购计划,按照合格供方评定、物资采购质量控制等相关要求进行采购、验收、入库、保管等,并严格遵循集团公司价格委员会比质比价相关规定。第十九条 严禁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自行采购、储存危险化学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采购的,应在采购前向集团公司园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六章 领用与结算管理第
5、二十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危险化学品领用采取“现用现领,按需领用”的原则,严禁各单位在生产区域设立危险化学品周转库房。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按照采购申请计划,根据生产需求,填写材料领用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在集团公司园区管理部化工库办理领用手续。剧毒化学品领用时,应在集团公司公安保卫部门监督下进行。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回的危险化学品,应指定专人管理。第二十二条 每月25日为结算期,集团公司园区管理部应监督各单位按期结算并回收材料款。未按期结算的单位,不予继续办理领用手续,直至前期结算手续完成后方可恢复领用。确属生产急需的,须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继续领用手续
6、。 第七章 其他事项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材料价格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材料价、运费(铁路、公路、航空、市内短途运输费用)、保险费、装卸费、合理损耗费等全部成本。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融资部、法务审计部务必加强财务稽查和审计工作。若发现各单位有自行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票据,不得入账,并给予通报批评。各单位财务人员也必须严格审核,如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票据,有权不予报销。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园区管理部应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同时园区管理部应根据本制度制订采购、保管、发放、跟踪等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外的园区其他租房户(含联建单位、投资建设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同时各使用单位应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得给他人造成损害或各类安全隐患。如对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园区管理部。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修改权属集团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