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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规定实施细则.doc

1、 应收账款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一、总则 原则:货款回笼第一,风险预防为主。 方针:谁揽货(销售)/谁跟货,谁是应收账款第一责任人。 统计依据:应收款项回笼以“管理系统”显示的数据为主要依据。 各部门负责人对应收账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货款回笼要求 (一)货物出运前 1.签订协议的客户条件: (1)直接货主,有完整的工商登记资料,信誉良好。 2.按照公司合同审批程序签订《运输合同》、《销售合同》,属运费的也可由客户逐票签订《委托书》,前述文件必须随附签章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复

2、印件等客户资料。 3.该资料的真实性由市场部、操作部审核/核实,并在管理系统中建立代码;凡是以个人名义订舱、购货的,必须附上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 4.操作部门严格审核《委托书》,不合格者拒绝订舱。 (二)客户管理 1.协议客户 (1)揽货人员/跟货人员/市场业务销售员根据公司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协议要求的有关单证和欠费清单交客户签章确认,协议未约定对帐时间的,须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的应收账款明细清单交客户签章确认,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收回拖欠款项。 (2)揽货人员/跟货人员/市场业务销售员根据协议设定应收运费/货款结算上限额度,未达到协议限额的按照结算时间处

3、理,达到或超过限额需即时付清运费/货款;否则不得再派车托运或发货。 (3)商务人员/跟货人员有责任提醒客户支付应付的运费或货款,如客户没有按时付款,应即时通知揽货员/跟货人员/业务经办人。 2.非协议客户 以下两类客户的划分,商务会计根据市场部/操作部审核情况,监督运费回收情况。 (1)直接货主 a、 自货物启运之日起3天内,商务人员/跟货人员通知揽货人货物出运情况、本航次产生的运费和总欠费情况,揽货人员/跟货人员应于当天内通知客户付款。 b、 除非该客户仍然有与运费等值的货物在我司的控制范围内、但不能因为手头有货而忽略运费回收,运费回收期仍不可超过船开航日

4、期15天或超过同流向的2个航次(取时间短的一项),且运费总额不能超过5万元。 c、 对于应收账款超过10万元或帐龄超过15天的业务员,商务人员应立即通报业务负责人和揽货人,并采取扣货措施催收运费。 (2) 公路运输货主 a、 先收运费后运输/货到收款 b、 最迟不能越过3天收款 (3)一次性客户的销售款 c、 先款后货或货到收款 d、 最迟不能越过3天收款 (三)运杂费的收取 1.原则上,客户的运费,业务经办人通知客户打入公司指定的账户,严禁由业务员现金收取客户的运费,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同意,超过1万元的,须经总经理同意;运费收取后商务人员立即通知放

5、货。 2.每月运费收清后,负责人签名确认,商务部备案。 三、扣、放货程序 1.商务人员负责执行放货。 2.除协议客户外,所有货物均作留置处理。 3.商务人员根据前述运费回收款要求,在收到现金或财务部确认收到款项后,操作放货。 4.如果需要放部分货物,必须由揽货人书面向负责人申请,负责人根据风险情况和公司的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决定是否放货。 5.在未收齐运杂费情况下,负责人如同意放货,除揽货人承担直接责任外,负责人同样承担运费回收责任。 6.操作放货人员应对留置的货物作好详细记录,同时揽货人员及商务人员也应密切留意货物在目的港的留置时间

6、和免费使用期限(相关规定见公司公布的费率表)。 7.如客户恶意拖欠运费,需留置货物的,建议最好在起运港或者公司可以直接控制的范围内进行。 8.有关扣、放货资料由操作放货部门妥善保管12个月。 9. 采取“压柜”的方式来加强应收账款的监管,务必要注意两点:(1)要认真权衡被抵扣的货物价值和运费关系;(2)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严防客户欺骗行为。 四、监督程序 1.商务部每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至上月末为止的应收帐款清单发给揽货人员/跟货人员/主管部门负责人。 2.如遇索赔/诉讼,必须在一周内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交商务部,并得到商务部书

7、面确认/签收,商务部每月第二个周一公布索赔案件的受理情况及进展情况。 3. 如果职能部门的差错造成运费回收困难,有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对于应收账款的仲裁及法律诉讼管理 1. 揽货人员/跟货人员向财务部出书面申请,由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交财务部执行。 2.决定有关仲裁、诉讼后,由催收责任人负责收集、提交所需全部材料,如:正本委托书,合同,提单/运单,交接清单,欠款人联系地址、电话、传真(欠款人为个人必须有清晰《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往来传真、书信等支持性文件,请在领导批复后2个工作日内交齐律师。 3.商务部根据案情,负责委托律师、跟踪案件的进展,并将

8、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应收账款领导小组负责人。 4.由于仲裁、诉讼引起的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需要公司垫付/预付(下面统称;法院费用),由财务部、分管领导/应收账款领导小组负责人确认后,送财务审核付款。 5.如案件胜诉,催收责任人负责落实裁决的执行,直至收回所有欠费(含法律途径的费用),商务部负责跟进执行进展情况。 6.法律费用分摊: (1)胜诉,收回所有欠费:责任人无明显过失,法院费用由公司承担。 (2)胜诉,收回部分运费或无法收回运费: a、责任人有明显过失:法院费用由公司承担,欠费差额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9、 b、责任人无明显过失:法院费用、欠费差额部分由公司承担。 (3)败诉,并且责任人有明显过失造成的,有关法院费用由公司承担,无法收回的运费由责任人承担。 (4)败诉,责任人无明显过失,法院费用、欠费差额部分由公司承担。 六、应收账款奖惩责任划分及奖惩 1.有关奖惩,将由公司应收账款领导小组通知执行。 2.账龄超过二个月的应收账款,按照公司《超二个月应收帐款管理办法》处理。 3.以下人员因以下行为须对应收账款承担责任: (1)商务人员:未及时审核费用或审核费用有误,疏于向揽货人/业务销售员/负责人及时通报应收账款情况并给公司造

10、成损失,对应收账款掌握不清楚的。 (2)操作人员:未按要求审核《委托书》、《销售合同》录入“管理系统”的台帐内容有误,操作失误造成货物未及时出运或应收账款有误,未按照要求执行扣、放货并给公司造成损失。 (3)财务人员:未及时销账影响应收账款的准确性。 (4)部门负责人:对未收回运费而签字放货,对网点应收账款管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5)揽货人/业务经办人:对应收帐款超二个月的揽货员/跟货员/业务经办人,按照公司《超二个月应收帐款管理规定》执行;对账龄超过六个月的应收账款责任人,将由公司应收账款领导小组作最终裁定处理。 (6)同一个客户,使用多个名称订舱,

11、将扣减责任人以该客户以外名义订舱的箱量提成/奖金。 (7)以互不关联的客户的款项相互冲抵运杂费( “乱冲帐” ),将扣减责任人当月箱量提成、奖金。 (8)对因客户逃帐,需报执法机关协助追查,一年内不能追回欠款结案的,由应收帐款催收领导小组对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9)揽货员/跟货员/业务员不允许将运费/货款汇入私人帐号,未经部门经理以上允许,不允许业务经办员私自向客户收取现金,经特殊情况经许可收取的现金必须当日交回财务部,未按时交回的,视情节由应收帐款领导小组对责任人及分支机构的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按挪用公款交司法机关处理)。 (10)揽货/跟货/

12、业务员的业务负责人交接工作,应收帐款责任以交接月来划分,交接月以后(包括交接月)的应收帐款由接班人负责,交接月之前的应收帐款由交班人负责,公司商务会计以此考核应收帐款回收率。 (11)应收帐款的直接责任人是业务员或跟货员,物流管理系统中的揽货人一栏不允许出现揽货/跟货单位负责人的名字。 七、 应收账款,除签有协议按协议执行外,严格按照付款买单执行。 八、 本规定由公司应收账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规定于发文之日起执行。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

13、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

14、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九、 PAGE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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