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x 房地产
审计部控制准则
工程结算审查控制准则
一、目的
明确工程结算的审查步骤,确保工程结算审查过程的规范性和正确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结算的审查过程。
三、批准和解释
★本制度由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
★本制度由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四、控制要求
(一)工程结算任务安排
1、审计部经理应在每年的1 月15 日前对本年度的结算工作作出统筹安排。
2、在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审计部经理应在一日内确定任务执行人或将结算安排到审计部,
并填写《预结算工作任务单》。
3、项目主
2、管接收到结算任务后,除确定由自己完成的结算任务之外,应在一日内确定任务执行人如
项目预算员,并填写《预结算工作任务单》。
(二)结算资料的收集和审核
1、任务接收人在接收结算任务后,应尽快收集相关的结算资料,主要途径如下:
a)向各分公司工程部收集;
b)向行政事务部资料室借阅;
c)由《预结算工作任务单》下达人提供。
d)要求相关施工单位提供。
2、任务执行人应对收集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项目至少应包括如下几点:
a)结算资料的完整性;b)结算资料的有效性。
3、结算资料经审核不合格时,任务执行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在《预结算工作任务单》
中的执行情况栏注明。
3、
(三)结算审查的整体要求
1、结算的审查采用全面审查法,即对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工程量计算、定额和单价的套用、各项
取费标准的规范性和技术性进行全面审查。
2、任务执行人应按《预结算工作任务单》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完成该结算任务的编制及初审工作。如
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应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并在《预结算工作任务
单》中的执行情况栏注明延期的理由及时间。
(四)结算的编制
任务执行人应按经审核合格的结算资料及相关定额文件要求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和单价、调整
材料差价及计提有关工程费用。
版本: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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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REC/SJ-009
4、xxx 房地产
审计部控制准则
(五)结算的审查
1、结算书编制完成后,任务执行人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书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项目一般包括:
2、结算经初步审查完毕后,任务执行人应通知相关施工单位,并负责组织双方进行讨论、核对分析、
协商定案。结算任务执行人及施工单位代表应在初步审查定案后的结算书上签字。任务执行人还
应编写审查报告,将审查的基本情况、核减或核增项目的数量、金额及核减或核增原因等进行说
明。
3、初步审查完成后,任务执行人应将审查报告、初步审查定案的结算书及有关结算资料整理报主管
领导审批。
a)如任务执行人为项目预算员。则应将结算书报项目主管审查,审计部经理审核,再交由主管
副总裁审批。
b)如任务执行人为项目主管,则应将结算书报审计部经理审核,再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c)如任务执行人为审计部经理,则应将结算书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4、经审批后的结算书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六)经审批的结算书应保存一份作为审计部存档,另一份交财务部作为结算的依据。
五、本制度运行需提供的记录
1、《预结算工作任务单》
版本: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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