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安保卫管理规定1、总行、支行必须建立两级值班制度,负责本行所辖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本单位的值班、值宿、守库、门卫、更夫的在岗执行职责情况。2、各单位的办公楼需设收发或者门卫人员,营业大厅必须有保卫人员值班,凡来本行办事的人员,必须凭证件登记,经允许方可进入办公楼,对无证件和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门卫有权禁止其进入办公楼内。3、总行对金库和营业室要坚持封闭式管理,每天按照规定时间开封库,无关人员下班后必须离开金库或营业室,遇有加班及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离开的,事先应向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延长时间。外来人员在班后时间一律不准随便进入行内,更不准私自在守库室或值班
2、室留宿。未经领导同意,不许在办公楼内进行娱乐活动。4、在办公室或营业网点内搞装潢、维修的施工人员,应由双方签订联保合同,向保卫部门上报人员名单,登记备案。5、行内职工不准将自己的现金、有价证券、金银首饰及其他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违者发生被盗、丢失,后果自负。6、对我行以外单位、部门的检查,要有本单位领导陪同,夜间各种形式的检查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及保卫人员等三人以上的陪同,否则可拒绝入室。(三)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制度1、各营业场所主任是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文件、通报等,并负责对本网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防自卫能力。2、必须
3、设一名兼职安全员,佩戴安全员牌上岗,负责检查本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负责登记,做好处理和交接工作。3、储蓄所营业时间内,在岗人员必须保证三人以上,达不到三人的不准营业。4、防范设施必须符合风险等级标准。报警器、联防单位、安全防范制度、防抢预案做到全部到位、分工明确,防范用具要取用方便,不得随意乱放。5、营业期间,本网点人员不准携带钥匙外出,进出营业室柜台边门要随时关好上锁,不准非工作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部,电话一律不准外借。如有公安机关和上级保卫部门检查工作时要有本单位领导或保卫人员陪同方可进入检查,否则一律不予接待。6、接送款包时,所内人员必须携带自卫用具,集体接送
4、款包到位。运钞车没到时,将款包入备用金库保管,不准乱放其他地方。7、营业场所全体人员要熟悉掌握防范器材使用技能,熟记保卫部和附近公安派出所及火警、盗警的电话号码,遇有情况及时报警。8、营业场所要配备现金和重要凭证保险柜,收入的大额现金和库存要入库,现金抽屉要安锁,储蓄人员临时离开要及时将现金、重要凭证、公私章锁入抽屉。9、凡新建、改建、迁移的营业网点必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由总行保卫部会同公安、消防、人民银行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10、认真做好检查、排查和观察工作。营业之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熄灭火源。有值班员和更夫的,要做好交接班后方可离开,不留任何隐患和漏洞,预防各类案件、事故的
5、发生。(四)要害部位管理制度1、要害部位人员要政治可靠,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严格履行要害部位人员上岗的审批手续,否则不得上岗。2、要定期对要害部位人员进行考察,及时了解掌握要害部位的人员思想动态和业务活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请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3、建立健全要害部位安全制度,按要求做好守护和巡逻工作,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4、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查管理,查漏洞,消除隐患,严密防范措施。5、要建立防火、防爆炸、防盗窃等必要的技术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各种通讯设备的完好畅通,发现情况随时报警。6、加强保密工作,防止内部人员失密、泄密,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五)保卫执勤行为
6、规范一、保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着装规定,服装整洁,警容严整。1、着装范围为经总行保卫部核准在编的保卫人员,其他人员严禁着装。2、保卫人员在执勤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着冬装、春秋装执勤时,穿内衬、系领带、外扎武装带、戴大沿帽;着外衬执勤时,系领带、戴大沿帽、将衬衣下摆扎入腰带内;着半衬执勤时,不系领带、不戴大沿帽、衬衣下摆可不扎入腰带内。3、保卫人员必须爱护和妥善保管服装,非执勤期间不得穿用,不准将服装借给他人穿用。4、保卫人员必须按规定缀定领章、帽徽、臂章等标志,不准擅自佩戴警察胸标、臂章及帽徽。如经公安督察部门检查发现,责任自负。二、保卫人员在执行勤务任务时,行为要规范、尽职尽责。1、保卫人员在
7、营业场所执行勤务时,要严格在规定的工作区域内执行安全警戒任务。执行勤务站立要标准,坐姿要端正。2、保卫人员要定期进行轮训,提高保卫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3、 保卫人员在执行勤务时,遇有上级机关及本行领导检查时,要主动起立。在领导询问有关事宜时,讲话要有礼貌,不得态度生硬。4、保卫人员在执行勤务时,不得饮酒、吸烟、打闹、聊天、看书、看报、看电视或做与勤务无关的事宜。5、保卫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给与业务无关人员提供押运线路和接送款额,不得向外界透露我行的商业秘密。6、保卫人员在执行勤务时,不得与客户发生争端,遇有客户咨询业务时要引导客户到业务窗口进行解答,不得怠慢客户,不准影响我行声誉。三、保卫人
8、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对违反本规定的保卫人员,保卫部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防火检查制度1、坚持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即总行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支行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科(室)、所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职工班前班后检查。2、一般检查。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以职工为主,对工作地点进行检查。3、夜间检查。夜间值班干部和更夫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4、重点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的防火安全,检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向上级报告,并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检查的内容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
9、)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7)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8)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9)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10)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1、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是预防火灾的一项基本措施。各级领导要认真抓好防火教育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保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教育和培训工作。2、要利用消防会议、
10、上防火课等形式,积极进行宣传防火教育工作。3、各级防火组织要抓好电工、更夫等特殊工种人员和新职工的专门教育,不断提高防火技能。4、要利用通报的火灾案例,深入开展防火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自觉性。5、每年定期对职工培训、考核。6、消防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规、规章制度教育、消防科普知识教育、火灾案例教育、消防安全技能教育。三、消防值班制度1、单位设值班值宿人员,负责单位夜间及节日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2、值班值宿人员不许喝酒、睡觉,自觉遵守劳动纪律。3、值班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的各项主要环节进行检查,并做好各项记录。4、值班人员要检查本单位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处理。
11、5、对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员,要进行纠正和批评教育。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单位用火用电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电工防火责任制。2、用火、临时用电要办理手续。3、五级风以上的大风天,禁止一切室外用火。4、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电器专业人员进行,经常检查线路,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5、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器。如工作需要,经审批后方可使用。五、消防设施、灭火器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1、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要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2、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按规定摆放、设置,任何人不得任意挪用,拆卸。3、单位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做好各项记录。六、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
12、队要进行经常性防火、灭火知识教育。2、定期或不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3、定期或不定期由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练。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对监察处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逐件登记备案,逐件研究整改,认真填写防火检查记录。2、发现火灾隐患,要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3、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在整改中要认真研究,提高认识,使问题不再出现。4、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火险隐患要严字当头,及时整改。5、在火险隐患未整改之前,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义务消防队员要遵守岗位职责。2、要熟悉和掌握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3、要熟练使用灭火设施和器材。4、掌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程序。5、定期实施演练,每年两次。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2、将消防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种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单位给与表彰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3、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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