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件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与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第二章 职 责第三条 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件的收集、整理,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件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第四条 公司对所属各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要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三章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件档案的内容及保管期限职业健康安全
2、环保文件档案包括:会议资料、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文件、上级机关颁发的应贯彻执行的有关文件和下级单位报送的有关文件等。第五条 会议资料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保管期限规定进行管理:(一)重要会议的请示、批复、通知、会议手册、报告、讲话、总结、决定、议程、纪要、名单、签到表、声像文件材料,保管期限:永久。(二)重要会议的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保管期限:30年。(三)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保管期限:10年。(四)一般专业会议的相关文件材料,保管期限:10年。第六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的保管期限:永久。第七条 管理工作文件材料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保管期限规定进行管理:(一)安全生产预警及
3、应急救援预案、年度计划、总结等,保管期限:永久。(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保管期限:10年。(三)“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计划、总结、图片、声像资料,保管期限:10年。(四)安全检查的计划、通报、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图片、声像等文件材料,保管期限:10年。(五)事故报告、报表(事故快报、年报、月报)、调查分析及处理材料、声像文件材料,保管期限:永久。(六)下属项目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文件材料,保管期限:30年。(七)安全教育活动的文件材料,保管期限:10年。(八)安全生产委员会重要的日常事务文件材料,保管期限:10年。(九)安全报表(年报、月报),保管期限:10年。第八条 上级机关颁
4、发的应贯彻执行的有关文件的保管期限:10年。第九条 上级机关颁发的本公司应贯彻执行的有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材料,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保管期限规定进行管理:(一)与本单位经营事务相关的批复、决定、意见等重要文件材料,保管期限:永久。(二)非本级主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等文件材料,保管期限:30年。(三)与本公司经营事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有关的重要日常事务性文件材料,保管期限:10年。第十条 下级单位报送的有关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保管期限规定进行管理:(一)重大问题的专项报告,保管期限:永久。(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等一般文件,保管期限:10年。(三)伤亡事故情况统计分析表(年报、月报),保管期限:10年。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督科负责制定和解释。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