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购书(商品房)甲方(出售人): 住所: 电话: 乙方(认购人): 身份证件号码/公司注册号: 住所: 电话: 丙方(经纪机构): 住所: 电话: 鉴于乙方经过了解,有意向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 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其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认购价¥ (大写: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 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认购书时,乙方愿意支付¥ (大写: )给甲方作为认购该物业的订金。2. 乙方应于本认购书签订后 日内(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带上如下证件和资料: (1)本认购书; (2)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2、3) (4) 3. 订金退还与不退还的约定。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金抵作购房价款;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内,甲方已将物业另售他人,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订金;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前来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金不予退还,甲方可将该物业另售他人;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文未能协商一致的,甲方应将订金退还乙方,甲方可将该物业另售他人。 4. 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本协议内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5. 乙方如对所购物业了解清楚,有购买意向,甲方或乙方均可要求与对方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6. 甲方如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的,经纪机构应作为丙方在本认购书上签章。 本认购书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丙方持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销售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