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档案查阅利用办法第一条 本馆保存的档案,主要是为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提供服务。第二条 校内外单位和个人,持有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第三条 档案查阅、利用者须履行登记手续,在登记簿上填写查阅、利用者姓名、单位、利用档案的目的和内容等。第四条 查阅档案一律在查阅室进行。档案查阅者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翻阅其它与所查阅内容无关的档案。严禁将档案随意拆抽、裁贴、填注、勾划、涂改、加点、折迭、污损。阅卷时,不得使档案接近烟火、水杯等危险源。归还时,由档案人员检查无损、无缺后办理归还手续。第五条 查阅档案者要摘抄一般档案,须经档案馆工作人
2、员同意;要摘抄保密档案,本院工作人员须经立卷单位同意,院外查档人员须经档案馆主管领导同意。第六条 本馆档案一般不外借。校内有关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外借时,须持有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借条,并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档案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借出档案不得随意转借,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不得带至公共场所。借出档案者必须对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负责。院外人员限在馆内查阅,概不借出。 第七条 院外单位、个人和本院非职务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时,本馆将按有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第八条 档案查阅利用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下午2:004: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闭馆。寒暑假档案查阅利用时间另行通知。20xx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