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x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第二章 危险性工程划分第三条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的划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
2、会影响的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的划分如下(详见附件):(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二)滑坡和高边坡处理。(三)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五)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六)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七)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等。(八)爆破工程。(九)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十)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本条所列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参照x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各施工单位可根据项目施工实际进
3、行细化。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从业单位管理职责(一)施工单位管理职责1.施工单位在提交开工报告前,应当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供本合同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监理单位应当对本项目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进行审核确认后报建设单位,并据此清单进行管理。2.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1)。3.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在施工过程中确需作重大或实质性修改,调整专项方案的,修改调整的专项方案
4、应当重新审批。对于已由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4.专项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对相关施工技术,安全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专项方案在实施工过程中,应当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二)监理单位管理职责1.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2.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
5、场监理,对不按照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3.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第四章 方案审批及实施第五条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及实施(一)对于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首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二)对于需要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在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审核后,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依据专家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
6、完善,完善后的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再报建设单位审批。(三)专项方案未经审批,不得组织实施。第五章 附 则第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七条 本制度由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附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序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1.深度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气体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7、。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1.滑坡量大于105m3的中型以上滑坡体。2.高度20m的土质边坡,或高度30m的岩质边坡。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1.深度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2.深度5m的挡墙基础。3.水深20m的深水基础;水深10m的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1.长度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2.长度150m的钢管拱安装施工。3.高度40m的墩柱、高度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1.隧道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
8、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2.浅埋、偏压、连拱、水净距、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隧道工程。3.、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10%以上且连续长度超过50m以上。4.高瓦斯隧道。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1.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施工。2.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3.沉箱的浮云与安装作业。4.深水防波堤施工。5.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等1.水下爆破工程。2.30m水深以上的潜水作业(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等)。8爆破工程焊破工程为C级及以上。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1.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度8m;跨度18m,施工总荷载15KN/m2;集中线荷载20KN/m。3.挂蓝、移动模架等模板施工工艺。4.便桥搭设、中型桥梁、中型码头的加固与拆除。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上跨下穿或临近既有线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