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以利于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及时有效的组织火灾扑救和疏散、救护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xx江省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第一条 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一)设立xx江财经大学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火灾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指挥与协调,以及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的协调配合。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 指挥部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研究生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公共事务管理处、校园
2、建设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各学院及火灾发生区域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二)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处负责制定具体灭火方案,了解掌握火情,调集部署灭火力量,指挥现场火灾扑救,做好消防部队到达火灾现场前的灭火工作。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组织学校灭火力量,全力配合消防部队进行火灾扑救。2、疏散引导组。由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处组成。负责消防安全通道的疏通,了解掌握现场被困人员的数量及所处位置,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对受伤人员根据情况及时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3、勤务保障组。由公共事务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组成。负责供水停电、车辆调动、通讯保障、灭火所需物资的调
3、配等。4、防护警戒组。由保卫处负责,实施火灾现场的交通管制,接应消防部队的救火车辆,保障消防部队救火车队的道路畅通,疏散围观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5、舆论宣传组。由校长办公室、宣传部组成,及时了解火灾动态扑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做好对外宣传与媒体沟通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火灾及处置工作。6、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学生处、研究生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及与火灾事发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学生处、研究生处、火灾事发单位、部门负责做好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保卫处、资产管理处负责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火灾调查,了解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统
4、计火灾损失,调查火灾原因、火灾损失等善后处理工作,并向学校提交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及善后处理建议书。(三)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兼任,副主任由校长办公室、学生处、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和发生火灾区域的部门负责人担任。第二条 应急预案的适用及演练(一)本预案主要适用于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队到达前的火灾扑救等项工作,消防部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急指挥部主要起协调配合作用。(二)本预案的演练由保卫处安排计划,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原则上每年演练一次。第三条 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一)全校师生员工一旦发现本校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师生员工必须立即向校园“110”(下沙校区8755
5、7110,学生生活区56608110)或“119”报警,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或校值班领导以及发生火灾部门的领导报警。(二)校园“110”、保卫处值班人员或校卫队员在接到火警电话后,必须立即报告值班校领导和处领导及消防专管员(夜间为值班干部),并由其通知校卫队和义务消防队员到达火灾现场,听从和传达总指挥对火灾扑救工作统一指挥和指示。(三)保卫处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主管保卫工作的校领导和发生火灾部门的领导报告。如遇夜间发生火灾,应直接报告值班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校领导和发生火灾部门的领导或值班干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火灾现场组织实施指挥工作,迅速集结人员,对灭火工作进行任务分配。(四)现场总指挥
6、可根据火势情况,决定采取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用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等措施。(五)迅速收集火灾现场工作情况。消防部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立即汇报火灾现场实况,服从消防部队指挥员的分工,组织本校人员配合消防部队进行火灾扑救工作。第四条 火灾事故现场保护(一)火灾事故发生后,保卫处干部或值班干部应立即组织校卫队员进行现场保护,火灾事故调查结束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破坏火灾事故现场。(二)火灾事故发生后,保卫处干部或值班干部必须立即带领校卫队员赶赴火灾现场,维持治安秩序和做好交通管制工作。(三)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火灾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第五条 消防力量的组织调配(一)校卫队是灭火逃生的第一突击力量。保
7、卫处干部在接到火警后,必须迅速组织校卫队员赶赴火灾现场,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将火场情况及时报告校领导和处领导。(二)学校义务消防员为第二突击力量,身处校园内的义务消防员,在得知火情后必须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三)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所有参与灭火扑救工作的人员应听从消防部队指挥员的统一指挥。第六条 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一)校卫队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赴失火地点,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指挥人员尚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二)灭火指挥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
8、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三)起火物为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石等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严禁用水扑救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当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应听从消防部队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场指挥员的命令。(四)在消防部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消防部队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第七条 疏散引导程序和措施(一)疏散救护组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疏散被火势围困的物资。疏散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身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疏散物资的放置
9、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疏散后的物资堆放处形成新的火点。(二)在疏散时,要先疏散和转移容易起火的物资和贵重物资,后疏散转移一般物资。(三)在消防部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消防部队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第八条 救护组工作程序和措施(一)救护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受伤紧急实施抢救。(二)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车送至医院进行施救。第九条 安全防护警戒程序和措施(一)安全防护警戒组在接到火警后,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同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划定警戒线,并指挥停放在警戒区域内的车辆驶
10、离警戒区域。(二)向“119”报警后,应派工作人员及时赶到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三)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第十条 勤务保障工作程序和措施火灾发生后,任何单位、部门必须服从火场指挥部的指挥和安排,全力提供人员、车辆及其它物资、装备,保证火灾扑救及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的注意事项(一)保持镇静,行动果断;及时报警、科学施救;听从指挥、有序疏散。(二)电梯要有专人控制,火灾现场不得使用电梯。(三)在离开现场时,应将经过的门窗关闭。(四)如烟雾笼罩能见度为零,应匍匐沿墙根爬行,或走其他安全通道。头部应用潮湿的毛巾等捂住鼻子、嘴巴等部位。(五)开门时应先将手在门的上部试探一下,如感觉很烫,不得开门。(六)除非不得已,不要敲窗、跳楼或随意开启门窗。(七)有关情况要随时报告现场指挥中心。第十二条 全校各单位、部门要依据本预案,健全本单位、部门的灭火和人员疏散预案和组织机构。确保发生火灾时,有序协调灭火与逃生。第十三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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