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应急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融资融券业务顺利开展,在系统发生技术事故时,指导运行操作人员如何采取措施保证业务连续运行,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业务运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技术事故是指由于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的设备硬件损坏、软件故障、操作失误等原因引起系统运行异常,导致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事件;或由于其他技术原因导致融资融券业务不能正常进行,影响公司声誉、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第二章 应急预案范围及原则第三条 应急预案包括的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发生故障的情况。(二)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应急预案包括故障的判断、处理、报告、
2、级别评定等方面的内容。第四条 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应急处理的原则(一) 及时采取各种技术、人工手段使运行监控人员在故障发生的第一时间发现或被通知。(二) 准确运行技术人员根据故障现象,准确判断故障发生点,提出解决方案或实施相关应急预案。(三) 迅速准确定位故障点后,应立即启动本部门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应急预案,迅速采取相关应急技术措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四) 报告运行技术人员判断故障程度达到上报级别时,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第三章 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故障判断与处理第五条 从技术层面可以将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故障划分为三类:计算机系统故障、通讯网络系统故障、运行环境系统故障,下面将分别从这三方
3、面阐述纲要性的应急措施。第六条 计算机系统故障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的计算机系统模型如下图:主数据库备用数据库交易所行情报盘中间件1中间件3中间件2三方交易网关客户端客户端集中交易系统主交易服务器备用交易服务器(一)公司数据库采用实时复制的备份方式公司的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交易数据库服务器是一对一备份的,即从数据库主服务器到数据库备服务器是完全独立备份的,它采用SQL复制的方式将交易数据实时复制到备服务器的备份数据库中,当主服务器的交易数据库发生故障时,则需要将中间件切换到备份数据库,系统可继续正常运行,交易恢复。(二)公司的中间件采用互为备份方式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的中间件由三台组成,当一台中
4、间件有故障时,客户端只要指向其他中间件即可恢复交易,一台故障其他机器会承担起所有业务。(三)报盘主机与行情转发主机互为备份方式报盘主机与行情转发主机互为备份:在行情转发主机上装有报盘程序,在报盘主机上装有行情转发程序。当报盘主机发生故障时,启用行情转发主机上的备用报盘程序;而当行情转发主机发生故障时,则启用报盘主机上的备用行情程序。(四)交易网关主机及三方主机互为备份方式交易网关主机与三方主机互为备份:在交易网关主机上安装有三方程序,在三方主机上安装有交易网关程序。当交易网关主机故障时,启用三方主机上的交易网关程序;而当三方主机故障时,启用交易网关上的三方程序。第七条 通讯网络系统故障从营业部
5、到公司总部的通讯线路有三种备份方式,两种是自动切换,一种是手动切换。从营业部到总部的通讯线路共有三条,其中二条专用地面线路SDH和FR,SDH是营业部主用的通讯链路,FR是备用链路。当SDH发生故障,自动切换备用的FR线路;当地面两条线路同时故障时,通过营业部技术人员手工更改通讯中间件的网关,指向卫星通讯,公司总部端配合修改静态路由,即可恢复交易的连续。第八条 运行环境系统故障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建立在公司中心机房,中心机房按照最先进的IDC机房标准设计施工,主机供电都是采用多路UPS供电,自备发电系统备用,机房恒温恒湿,机房与操作监控室隔离。中心机房有多层安全保卫设置:机房监视数字录像系统,
6、完整记录机房人员进出情况;机房智能门禁系统,杜绝非机房运行人员随意进出机房,并记录运行人员进出机房的准确时间;24小时全天候人员值班,提供不间断的技术服务与支持,标准化巡检、操作、记载日志,智能监控程序在出现问题立即告警,运行人员及时解决,标准化操作、流程设计。中心机房还另外备有上海交易所外高桥灾备机房,实现机房重要数据实时传送灾备机房备份,重要系统灾备,可以实现中心机房发生灾难时,备份机房启动。第四章 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故障的分级及报告第九条 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突发故障事件依据影响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范围及影响持续的时间等因素,分为三级: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级事故(重大事故)、级事故(
7、一般事故)。(一)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指影响融资融券的日间业务时间超过1小时(含)的突发事故。(二)级事故(重大事故),指影响融资融券的日间业务时间超过30分钟(含)、不足1小时的突发事故;或影响日终清算业务的突发事故。(三)级事故(一般事故),指影响融资融券的日间业务时间超过3分钟(含)、不足30分钟的突发事故。第十条 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故障的报告(一)事故发生时,在3分钟内由当日值班经理通知公司信息技术部应急小组成员、其他业务关联单位,查找故障原因,确认故障并解决问题。(二)事故持续时间超过3分钟,应立即上报公司级负责人。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