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校发[**]142号
(**年七月十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1号)和**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10号)精神,为推动我校双语教学课程建设,保证双语教学的实施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双语教学课程的要求
第一条 双语教学课程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使用外文教材或外文讲义进行教学,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及以上(外语课除外)。对于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等发展迅速、国际通用性、可比性强的学科和专业,要直接引进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原版教材。
2.根据课程
2、教学要求,制定外文教学大纲。
3.编印词汇手册、注释手册等,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内容。
4.实施双语教学过程中,重要定理、概念以及关键词等使用外文进行板书。
5.教师使用外文布置作业,学生使用外文答题;期末考试教师须用外文命题,学生可采用中、外文相结合的方法答题,用外文答题的比例不少于50%。
第二条 各院(系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暂不具备条件进行双语授课的课程,采用以中文教材双语讲授或英文教材汉语授课起步,逐步过渡、分步到位的方法。
第三条 将使用双语教学与转变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结合起来。使用双语教学是一门课程的整体变革,教师在教学中应当树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教学思想,采取科
3、学灵活的教学方法,注重提高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避免形式化和简单化。
第二章 双语教学课程的建设
第四条 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内容包括:教材选用、课程内容、教师队伍、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等。
第五条 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教材尽量选用高质量的外文原版教材(指直接采用国外先进的原版教材),让学生接受不同文化的熏陶。
2.鼓励采用多媒体授课,以增大双语课堂教学的信息量。
3.积极探索各种教学方法,强调学生主体性的发展。
4.创建校园外文学习环境,加强双语教学氛围的整体建设,如英文板报、校园英语广播等。
5.双语教学要以提高课程整体教学质量为目的
4、不能为设双语课而设双语课。
第六条 进一步提高对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的认识。使用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是建立高水平大学,参与国际竞争,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校将以下专业作为实施双语教学的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专业;适应我国加入WTO后需要的金融、法律等专业;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的品牌、重点专业。以上专业要在3年内,使双语教学课程比例达到相关专业所开课程总门数的10%以上。其他专业也应当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至少在1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中开展双语教学。
第七条 学校对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实施立项建设与管理,实行建设与开课同
5、步的原则
1.任课教师填写《**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立项任务书》,经过专家评审合格,学校予以立项建设,建设期为两年。
2.批准立项的双语教学课程,依据《**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将划拨专项建设资助经费,用于制作多媒体课件、购置教材或参考文献、提供学生学习资料等。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分期、分批划拨。各教学单位在学校经费支持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配套经费支持。
3.学校定期对已立项的双语教学课程进行考核评估,不合格者取消双语教学课程建设资格,停拨或收回建设经费。
第八条 学校图书馆、院(系部)资料室在购置图书时,要对双语教学课程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第三章 双语教学课程教师
6、队伍建设
第九条 开设双语教学的教师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主讲教师资格,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3.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够流畅地运用外语进行授课及交流。
第十条 学校要高度重视从事双语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设立专项经费计划,每年派出若干名教师外出进修学习;与此同时,学校开设中青年教师英语培训班,聘请外籍教师对中青年教师进行口语培训,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的步伐。
第十一条 积极寻求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开展合作办学,加强学科专业之间的校际交流,引进先进教材及管理模式,聘请校外高水平教师进行双语教学
7、
第十二条 学校鼓励并提倡留学博士、硕士或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授积极承担双语教学工作,并主动培养中青年教师使之逐步胜任此项工作。
第四章 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管理与相关政策
第十三条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双语教学的总体目标和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双语教学的规划,并在教学过程中予以实施。各院(系部)要选派教学效果好、外语水平高的教师承担双语教学工作。为提高双语教学主讲教师的积极性,学校对双语教学教师的工作量进行补贴。经考核评估合格,首次开设或重复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按该课程教学工作量的2倍或1.5倍计算。
第十四条 承担双语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根据双语教学课程的
8、要求,将相关中外文的教学大纲、教案、多媒体课件、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资料上网,并免费向学生开放,以利于学生学习。
第十五条 双语课程的课堂教学应重视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与交流,避免双语教学的“单向灌输”和“翻译化”倾向。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用外语进行思维、获取专业知识以及提高学生运用外语进行专业知识交流的能力。
第十六条 实施双语教学的教师,接受学校和院(系部)的检查考核。对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的教师,在申报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不符合教学要求,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学校将取消其教学工作量补贴。
第十七条 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教学实际选拔外语能力强的学生,成立双语教学试点班,开展双语教学。
第十八条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双语教学,学校对于双语课程的教学工作采取以下相关政策:
1.凡在国内参加双语教学培训的教师,国内进修期间可以减免相应学期或学年的教学工作量,回校后承担该门课程的双语教学。
2.凡学校选派出国参加双语教学培训的教师,其出国进修按照学校公派人员的管理规定执行。
3.对于学校或国家选派的公派出国人员,要求在出国期间进修一门本科必修课,回国后承担该门课程的双语教学工作,作为其回国后的考核内容之一。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