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编号:
供用气协议(样式二)
甲方:
乙方:
20**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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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气协议
协议编号:
供气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办公地址:
电话号码:
用气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办公地址:
电话号码:
为了保证计划用气和安全用气,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
2、》、《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他法规和国家关于计划,经各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执行。
一、 供气地点
供气压力
供气时间 至 。
计量方式 。
二、 供气类型与配套费
1.供气人供给用气人 类型的燃气。
2.用气人应向供气人交纳供气配套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三、 施工
供气管道、设备的施工由供气人承担,供气人必须雇佣有燃气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燃气工程的建设、安装,保证施工质量。用气人自行购置、安装的燃气设备必须经过供气人的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施工费用由
3、供气人承担。
四、 增装与变更用气
用气人需增装用气设备,扩大用气量,必须向供气人提出申请,由供气人审查以后,依据有关国家计划及安全用气的原则,结合供气能力,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如同意,用气人须交纳相应的配套费,供气人才予施工、供气。
用气人如需变更用气的时间、压力、气量、燃气类型,须事先通知供气人。用气人如需变更用气地点,按新装用气办理手续。
五、 修理修缮与服务
供气人应建立修理修缮维护制度,及时排除、处理燃气设备故障和事故,保证正常供气。
供气人应当公告修理修缮电话,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接到修理修缮电话,必须立即行动。
六、 安全供用气
4、 1.供气人应当建立安全检查、事故抢修等制度,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设置专职抢修队伍,配备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讯设备等。
供气人应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或接到燃气设备事故报告时,应立即组织抢修抢险。
供气人应拟定关于安全使用规则,宣传安全使用常识,对用气人进行安全用气的指导。
2.用气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备等。
用气人使用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经供气人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用气人发现燃气泄漏等燃气事故,必须立即向供气人报告。用气人必须遵守供气人制订的安全用气规则。
七、 收费
用气人
5、应按每立方米燃气 元人民币(大写)向供气人交纳气费。
交费日期为 ﻩﻩ 。
交费方法 ﻩ ﻩ 。
交费办公地址 ﻩﻩ (代收行办公地址)
八、 其他商定
九、 违约责任
1.供气人不按协议规定的供气压力、时间、供气量供气,除应更正纠正错误,按协议规定供气外,还应赔偿给用气人造成的损失。
由于供气人的过错,造成用气人燃气事故的,应赔偿给用气人造成的损失。
2.用气人不及时交纳气费,供气人有权依据国家关于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向未交纳气费的用气人收取应交燃气费的0.3%-1%的延迟履行金,情节严重的,供气人有权中止供气。
6、
用气人违反协议规定,不安全使用燃气,供气人可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中止供气。用气人擅自向他人转供气的,供气人有权制止,并可处用气人擅自供气量气费 倍罚款。
用气人不按协议规定的用气时间、用气量用气,造成供气人设备损毁及其他事故的,应赔偿损失。
3.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供气人和用气人各执一份,燃气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供气人(签章): 用气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