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生活设施管理制度
一、各主要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
1.学校行政副校长对生活设施管理的责任
(1)组织对本学校职工生活、生活设施的管理及使用状况的调查,掌握情况和数据,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生活规划提供依据。
(2)组织和领导对本学校生活服务工作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
(3)组织和领导本学校生活服务各岗位认真贯彻执行专业责任制,检查考核执行情况,达到各项标准的要求.
2.学校生活设施专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直接组织部门内职工管理好生活设施,达到各项专业要求标准。
(2)组织教务人员对学校生活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掌握数据,为各级领导和学校有关专业部门提供情况,保证按时
2、填报统计报表。
(3)定期对生活设施各岗位进行检查考核,促使其达到各项专业要求标准.
3.学校生活设施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责任
(1)负责对学校内生活设施的直接管理.建账建卡,保持账物相符.
(2)按时填报统计报表,数字准确无遗漏。
(3)定期检查考核各岗位的工作,保证达到各项专业标准。
(4)加强对生活设施的维护管理,延长建筑和设备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现有生活设施的作用.
二、学校生活设施管理的主要程序
1。生活设施专业管理部、行政科(生活管理科等)工作人员,应根据学校的生活规划方针和掌握的实际情况,拟定或修定生活
设施的各项管理标准和有关制度,经专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审阅后
3、交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讨论通过后执行.
2。生活设施专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生活设施管理工作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各项标准进行修订.
3。生活设施的管理要逐级建立台账,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总账和分户账的管理,根据生活设施变动情况随时记账,保持账物相符.部门内工作人员,负责各项生活设施管理的报表填送工作。
4。现场生活设施用品用具,属于社控项目物资的添置,由专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计划,经本部门领导审核,财务部门签字,报学校主管领导核准后统一筹办。
5。生活设施的维护与修理,一般小修由专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力量解决。对生活设施建筑的大修,应根据设施的建筑年限和完整情况,提出计划,由学校领导批准后,交学校基建部门执行。
6.生活设施的调用,必须按固定资产管另办法办理,任何部门或个人,都无权自行处理。
7。现场饮水锅炉和住宅区浴室用锅炉,均为要害部门,锅炉的使用与维护,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章程执行,其岗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上岗操作,并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1)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锅炉操作的专业学习,考试合格并持有证件。
(2)必须经过正式体检,证明无癫痫病、精神分裂症及其他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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