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信用卡业务的财务管理,切实促进信用卡业务的良性发展,充分发挥财务决策支持作用,提高预算控制执行水平,规范费用开支流程,提高费用的产出效率,根据中国x银行费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x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总行卡中心)。第二章 预算管理第三条 预算编制。财务预算的编制是指在对业务发展规划、管理要求、经营和管理现状等进行分析并充分掌握的基础上,预测、估算以后年度的财务收支,确定各项财务指标的过程。预算编制要与业务发展计划和管理要求相匹配,要科学合理,能有效支持业务发展。第四条 预算编制内容。信用卡预算编制包
2、括业务预算、财务收支预算、风险资产及拨备预算、费用预算等。第五条 总预算的确定。总行卡中心计划财务部是信用卡业务预算编制的负责部门,根据各部门业务计划、收支水平等情况,合理编制预算,报经总行批准。第六条 预算分解及下达。根据总行批准的全行信用卡业务财务预算,总行卡中心计划财务部将各项业务指标按合理的方法分解至总行卡中心各业务部门。第七条 预算控制。总行卡中心各部门应按照预算指标进行具体实施,并严格控制预算进度。总行卡中心计划财务部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总经理室和总行报告。第八条 预算执行反馈。总行卡中心计划财务部应按期提供总行卡中心各部门业务预算执行情况。第三章 费用开支管理
3、第一节 财务转授权第九条 费用开支严格执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根据不同事项、不同限额,确定有权审批人。所有经费开支,必须经总行卡中心总经理或其转授权人批准,计划财务部才能办理付款和报销。第十条 转授权所涉及的开支额度,是指整个项目的总额度(或单项合同(年)金额),不得拆分报批;开支的经济事项必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各项开支必须提供真实、合规的报销票据。如发生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收回转授权,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一条 对于预算外的所有支出,暂不转授权,如发生此类开支,必须先经总行卡中心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总行卡中心分管计财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第十二条 在总行卡中心总经理的授权下,
4、总行卡中心计划财务部履行具体的费用管理职责。第二节 开支过程管理第十三条 费用开支按以下类别实行分类管理:一、人员费用,是指按照规定发放给我行职工个人的各项货币性薪酬性质的费用开支:包括工资和补助工资、劳务派遣人员费用、养老保险、劳动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用、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离退休人员费用、住房公积金和年金、职工辞退费用以及其他职工薪酬费用等。二、固定费用是指用于业务经营过程中由于资本性相关支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房租费。三、变动费用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除人员费用和固定
5、费用以外的其他各项营业费用。第十四条 费用的预算控制。各部门费用预算,是本年度可安排的最高限额,不得突破。对于超预算的开支,需事前经总行卡中心总经理或其转授权人批准后才能安排使用。第十五条 费用的归口管理。总行卡中心的各项费用,按部门职责分工,实行归口管理。第十六条 对于经费开支的责任明确如下:一、经费开支部门:应保证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并对其负责。二、具体开支人:应对费用开支事项的必要性、费用开支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费用开支金额的合理性等负责。第十七条 审批流程要求。各项经费支出在业务开展前应按转授权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一、由归口管理部门直接审批的费用,如限额内的招待费、差旅费,由归口
6、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实施。二、发生其他费用支出、资产支出,在业务开展前,应以签报、合同或经费开支申请单等形式,会签计划财务部,对于涉及归口费用管理的,需会签费用归口管理部门;在取得有权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三、对于属于大额支出性质的各项财务开支,应按大额支出审批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四、对于按集中采购相关规定需要集中采购的,原则上应提交总行卡中心人力资源及综合部统一采购;超出总行卡中心采购权限的,应报总行招采办审批。第十八条 经费开支要求。一、费用开支必须符合标准,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二、项目支出应统一申请,不得化整为零。三、如果开支项目为新项目或者需要新签署合同(协议)的,实施部门应提供项目可行性
7、分析、具体的款项安排、合同原件等相关材料;合同签订前,应由质量监控部门进行审核,涉及结算付款条件的,应由卡中心计划财务部审核。四、对于1000元以上支出,原则上必须以信用卡刷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不能刷卡或转账支付的,报销时经办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第十九条 卡中心计划财务部依据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制定费用开支具体标准,并对费用开支流程作出明确要求。第三节 大额支出管理第二十条 总行卡中心成立直接受总经理室领导的“大额支出审批委员会”,负责对大额支出进行审批。大审会下设“大额支出审批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审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大审办设在计划财务部。第二十一条 总行卡中心符合条件的大额支出,应按照支出性质和支出金额,根据总行经营管理授权权限和总行相关管理办法等进行逐级审批。未经批准或未按程序执行的项目,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发生大额支出。第二十二条 大额支出项目,必须遵循“先立项,后审批”的原则。各类大额支出必须先进行项目立项签报,立项签报需先由总行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立项审核,再按照大额支出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第二十三条 总行卡中心计划财务部根据本办法,制定大额支出的具体标准及大额支出审批议事规则,报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执行。第二十四条 对于超过总行卡中心经营管理授权权限范围和总行相关管理办法授权的大额支出,必须
9、报总行审批同意后再支出。第四章 报销及财务核算管理第二十五条 报销流程。在对外采购或开支完成后,经办人应及时持合法合规的发票及签购单,填制报销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计划财务部审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第二十六条 计划财务部重点审查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审批流程的完整性、财务信息的一致性、是否超过开支标准等。在审查过程中同时还要参考费用开支结果证明性材料。对审核不合格费用的,计财人员有权退回,不予报销。第二十七条 计划财务部应及时将报销的款项划入经办人所指定的银行卡中(所指定卡必须为我行的银行卡)。如因所指定的卡号不正确所造成的划款损失,由经办人自行承担。第二十八条 对于报销事项,计
10、划财务部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第五章 财务报告、分析与评价第二十九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文件。总行卡中心应按月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第三十条 财务分析是银行财会部门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参与经营决策、改善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总行卡中心计划财务部应按月对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其影响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形成财务分析报告,及时上报总行卡中心总经理室和总行。第三十一条 计划财务部还应对信用卡业务的各项支出及时进行分析,尤其对于大额支出项目费用,应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事前有预算,事中符合费用开支管理要求,事后有评价。第六章 财务监督及检查第三十二条 总行卡中心
11、计划财务部应设立财务内控岗,对总行卡中心的日常业务进行现场和非现场财务检查工作。第三十三条 财务检查方式主要包括自查、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三种。第三十四条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财务制度建设、计财人员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授权管理、财务收支管理、费用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管理会计系统日常操作、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并将本级费用监督纳入全行审计范围的内容。第三十五条 在费用开支过程中,对于各类违反费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如虚开发票或利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的行为,内外勾结、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截留、挪用银行资金据为己有或私分,收受贿赂或回扣,或将银行财产以各种名目和方式违法转移到个人名下的行为,其他不合理开支的行为等,由总行卡中心计划财务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及综合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形成书面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认需处罚的行为,将追回全部的违规金额,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中国x银行信用卡中心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文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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