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旧铅酸电池购销合同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zyfq2015-104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15-7-14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废旧铅酸电池的购销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提货时间: 废物名称代码形态预处置量/年废铅酸电池HW31固态T第二条 质量标准:甲方不负责提供废铅酸电池的质量化验指标和分析报告。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无。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五条 提货方式、地点:由乙方自行到甲方现场自提。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损
2、失由乙方负责。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地点:废铅酸电池销售执行“先款后货”原则,乙方一次性将货款打入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据此发货并开具17%增值税发票。第八条 本协议解除的条件:因不可抗力或违约方无力履约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协商解决。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出售给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加倍返还货款。2、乙方无故不提货或提货不及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1
3、、乙方具有回收处理废铅酸电池资质,且提供的资料属实。乙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将废铅酸电池用于会造成环境污染的其它用途,由此发生任何民事或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需为甲方办理危废转移五联单。3、提货车辆应有废铅酸电池运输资质。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出卖人(甲方)出卖人(章):住所:遵义市红花岗区法定代表人:许孔敏 电话:18685535777 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经办人:母俊买售人(乙方)买受人(章):遵义县富桥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遵义县马家湾龙坑镇法定代表人:汪永维 电话: 0851-27307138传真:0851-27307138开户银行
4、:遵义县龙坑信用社账号:2211100001201100038504经办人:周启彬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二
5、、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
6、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