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员工驻外补贴费管理办法
(2012年5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驻外补贴费支出的管控,促进公司预算目标的实现,特对公司员工驻外补贴费开支的各项规定重新进行修订,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驻外员工管理规定
1、 驻外员工定义:因为公司项目工作需要,工作地点不在总公司所在地,且在外派地连续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员工;
2、 驻外补贴包含:房租费、伙食补贴、通讯补贴、当地交通补贴等费用;
3、 驻外员工按驻外实际月数给予驻外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驻外员工在驻外期间离开所驻地出差,按照出差管理办法执行。但如返回其总公司,则不以出差计算。
第三条 驻外员工的驻外补贴标准及补贴起止时
2、间均应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xx公司驻外部门,自2011年1月1日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瑞旭公司驻外补贴费申请及报批流程
1、公司驻外员工申请(驻外补贴标准及起始时间)流程:
驻外员工发起 驻外部门负责人签字 人力经理签字 财务经理审核 分管副总签字 总经理审批 回馈签报发起人;
2、公司驻外员工申请(驻外补贴终止时间)流程:
驻外员工发起 驻外部门负责人签字 人力经理签字 财务经理审核 分管副总签字 总经
3、理审批 回馈签报发起人。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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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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