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语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和
分党校学员管理规定
(**年九月一日)
一、学生党员发展程序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为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7号)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程序明确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并建立登记卡片,妥善保存好申请者的入党申请书。
2.对已向党组织提出申
2、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必须及时填写《**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上述登记表中。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有关活动。
3.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4.党支部要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编入党章学习小组,并选送到学校党校培训。
5.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二、发展对象的
3、确定和政治审查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之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
2.党支部将发展对象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由党总支统一审查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进行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3.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
4、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一)党总支预审。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由组织员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等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下发《入党志愿书》。
(二)预审材料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 10人以上);政审材料;团员推优表。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和填写《入党志愿书》
1.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
2.申请人
5、在介绍人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并交党支部审阅。
(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1.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其中正式党员人数)。
2.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3.党支部和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情况及意见。
5.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6.申请人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赞成人数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6、
8.支委会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三)预备党员的审批
1.组织员同申请人进行谈话,将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并签名。
2.召开党总支会议进行审批,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党总支书记签名,加盖党总支公章。
3.党总支必须在党支部上报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的三个月内讨论。
4.校党委组织部根据校党委授权进行审查,并盖授权印章和组织部公章。
5.各党支部应妥善保存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及时发放新党员通知书和党费证,并通知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将其编入党
7、小组参加活动。
五、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每半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内容填写在《**大学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应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三)党小组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四)党支部根据党小组的意见进行审查,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五)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能否转正,并举手表决,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的相关栏目内。
(六)党总支经授权审批,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
(七)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总支及时下发党员转正通知书,并将其《入党志愿
8、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考察材料等上交档案室,存入其个人档案。
六、各支部要严格按照《 中共**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和上述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作好发展党员工作,党总支将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二、外国语学院分党校学员管理规定
1、培训期间不得请假、旷课、迟到和早退。迟到15分钟和早退10分钟分别记作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两次记一次旷课,旷课两次(含两次)以上者,不予结业。
特殊情况需请假者,由本人申请,联络员签署意见后报分党校校长批准。原则上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上课、讨论、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签到或点名。
3、认真作好笔记,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按时完成作业,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上课时严禁抽烟、吃零食;上课时须关闭通讯工具。
5、要积极上交学习材料的思想汇报。
6、如有未尽事宜以分党校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