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西小学贫困生帮扶制度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一、成立领导小组组 长:校长副组长:教务主任成 员:各班班主任二、 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2.确
2、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生资助:(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
3、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五、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全部发给贫困学生本人。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对于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
4、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
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