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新兴职业农牧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提高农牧民综合素质,提升农牧民综合素质,助推农牧业农牧区发展,助理农牧民收入增加”为总体目标,以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四类职业农牧民为主要内容,培育造就一批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讲诚信的新型职业农牧民,使其成为我省发展现代农牧业的主要力量。新型农牧民培育项目按照“政府推动、部门管理、机构培训、农牧民受益”的总体思路组织实施。 第三条 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是指中央和省级财
2、政安排的用于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认定及扶持的项目资金。 第四条 整合相关涉农培训资金,集中用于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加快农牧业发展转型升级、促进农牧民收入增加、为现代化农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第五条 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项目,由市农牧局组织实施。市农牧、财政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六条 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资金。 第七条 按照“统筹使用、分类培训”的原则,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重点培育生产经营型和引领带动型职业农牧民,兼顾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牧民。 第八条 培训
3、补助标准。按照省、州、市关于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依据职业农牧民类别、培训内容、专业课程设置需要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实施差别补助。 第三章 培训机构 第九条 市农委根据培育任务的需要,研究制定培训机构确定方法及程序,选择与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结合紧密的培育机构和实训基地。培育机构以农广校、农技推广、农业院校、农业科研等公益性机构为主,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大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社会培育机构广泛参加。 第十条 通过实地查看、组织会商或专家评估等方式择优申报。 第四章 资金使用 第十三条 省农牧厅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农业人口规模、新型职业
4、农牧民培育要求等因素将中央和省级培训任务一并切块到市,市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补助标准和任务,及时做好资金下达任务。市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补助标准和任务,及时做好资金下达工作。 第十四条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形式确定的项目,按双方培训合同执行。 第十五条 鼓励创新资金拨付方法。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在培训任务和培训机构确定后,预拨不高于50%的培训经费,待培训任务全部完成,并经本级农业部门组织审核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剩余培训资金。 第十六条 项目资金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支出。
5、 支出范围主要包括:聘请教师、技术指导员开展课堂培训和实践的相关支出,如教师授课费、技术指导员误工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补助农民参加教育培训的相关支出,如参训学员的食宿、交通费、学习用品、培训教材(资料)、教学耗材、实践用具等;培训机构用于组织实训和参观交流的场地租赁、电脑网络租用及与培训直接相关的招生宣传、档案管理及后续跟踪服务等的支出。培训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新型职业农牧民职业教育学杂费补助和与培训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培训机构的基本建设、购置固定资产,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培训学员。 农业系统的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各类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专业教授、农业各生产领域的乡土人才担任教师
6、或技术指导员,按其技术职称、职务、授课时间、培训效果发放授课费,不得超过《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标准。 第十七条 培育项目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 第十八条 项目管理与实施相分离。市农牧、财政部门是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组织管理、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培训机构是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开展培训,规范使用资金,按时按量完成培训任务,自觉接受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及有关培训项目政策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省农业厅负责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方案的制定,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考核,市农牧局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
7、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工作的指导和过程监管,对本地区的项目实施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及以上的全面监察,重点监督培训开展情况及项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条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市县建立监管机制,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新型农民培训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培训。 第二十一条 培训机构要按照本行业会计制度要求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实行独立核算,完善资金支出手续,健全支出明细。要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档案, 详细填写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证书,保留学员学习影音资料、教辅器
8、材实物原件等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培训机构在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开展项目资金审计。 第二十二条 年终有关部门依据培训实施方案,对本级当年组织实施项目进行验收。重点检查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学时、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管理、参训学员满意度、培训证书及档案建立情况。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建立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制度。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定。市相关单位组织对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宣传,增强示范效应,扩大社会影响。按照有关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
9、相关政策,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农牧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0、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1)保
11、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训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
12、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
13、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
14、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