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乐至县大佛镇中心小学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2013年) 根据乐教发【2010】6号“关于印发《乐至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和《乐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乐教发【2010】7号“关于印发《乐至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乐教发[2011]3号“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
2、学校实际,经教职工多次讨论研究,形成2013年度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激励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原则,促进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质量。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 2、以德为先,注重实效的原则。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来源: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于国家列入财政预算的绩效工资部分。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参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的人
3、员是学校在编在岗职工(含经教育局批准的借用教师),履行职责,参与了学校年度考核的正式职工。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组织管理 1、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 主 任:李显永(校长) 副主任:蒲开明(常务副校长、书记) 成 员:郭仲华(副校长)、张朗(教导主任)、毛光平(教导主任) 伍精华(工会副主席)、邓志平(出纳)。 2、成立绩效考核小组 组 长:蒲开明(常务副校长) 成 员:郭仲华(副校长)、张朗(教导主任)、毛光平(教导主任)、 伍精华(工会副主席)、董敏(大队辅导员)、邓志平(出纳)、 宁佐金(一线教师)、雷光碧(一线教师)。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奖励
4、性绩效工资由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可由工作量(任务)津贴、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业绩、学校管理四部分构成。 七、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按照县域内教职工年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倍提取,由县教育局、学区考核。 2、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60%),即工作量(任务)津贴: 以完成学校核定的足额工作量并考核达到要求的为标准,享受不低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60%。工作量包括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超课时、加班、临代课以及其他社会工作的总量。 (1)加班补贴:由学校严格控制。相关机构向校
5、长提出加班申请,讲清加班事由、时间、人员。加班补助按10元/小时、60元/天。加班安排了生活的不发加班补贴。 (2)代课(超工作量)补贴:教师如因私、因病(一周内)自行调课,但必须经教导处同意。教导处可以协助调课,学校不给代课费。公假(含学校安排的学习、培训等,不含涉及职称的学习、培训)及婚丧假等自行调课。产假、较长病假(一周以上)、三天以上的公假等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公假、婚丧假、产假、较长病假每节课予以10元的代课费。以教务登记或记录为准。(3)年级组长、村小教师每期予以50元的超工作量补贴。迭去(1)、(2)、(3)项,,余额平均计算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部分。 (二)、奖励性绩效工
6、资(40%)再分配 1、班主任津贴(40%): A、总额需支出班主任工作通讯费每月按20计算 B、班级学额巩固,每学期按期末参加考试人数为标准,按5元/人.期发给各年级组长,由年级组长根据本年级任课教师工作情况协商合理分配正、副班主任、学科教师。 C、从总额中迭去A、B内支付的余额作为正、副班主任、学科教师分配(按5.5:4:0.5),其中10%由未上主课教师共同分配)。村小教师一人承担的班级按学生40人计发学额巩固奖。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根据班主任、副班主任、科任教师履职及该班班风、学风、文明守纪等班务管理等方面综合考核量化。 2、学校管理人员(副校长、中层干部、工会、少先队辅导员、出
7、纳6人)(5%)由教职工评议,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按一、二、三等级考核分配; 3、教职工教育教学质量考核(40%)包括师德、教育、教学、教研。 (1)、教学过程管理奖:根据《学校教学过程管理方案》教职工人均每期100考核计发奖金。 (2)、相互听课补贴:每期相互听课达学校规定节数,教师15节、学校管理者20节,每少一节课扣发5元,听课记录要有学校领导、授课人签名。 (3)、论文交流或获奖。按级别按获奖等级发放:县40、50、60元;市级60、70、80元;省级80、90、100元;国家级100、120、150元。(出版或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改科研成果的认定以乐教人(2002)26号文件为准,
8、且以县教育局发文安排并通过县教育局上交参赛、发表的为准。同一篇作品多次奖时以最高标准予以奖励)。无等级者按同级中档计算。每人每年只能拿一篇来计奖励。凡不完成论文撰写任务的不享受该奖项。网络下载、抄袭论文者一经发现扣100元。 (4)、指导奖:学生习作发表、征文比赛、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科技制作、艺术考级、才艺比赛、体育竞赛等。对承担直接指导任务的教师凭县及以上文件、证书发给奖金。具体标准视获奖的人数、级别和教师承担的任务、做出的贡献等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研究后决定。(有答案的、带有指定性的竞赛除外。) (5)、班、校、镇、学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奖:以学校活动安排为准分别予以奖励。凡放弃参加权的班级
9、及教师扣发30元。 (6)、教育教学质量奖:学校按县、学区《教学质量评估方案》方案中的巩固率、平均分、合格率、优生率积分总量计算奖金。参加期末统考科目分年级不分学科考核,按人均每期400元下达标准。新接任班级任课教师学校绩效分配委员会据原班级上期学科平均分与本期学科平均分比较,每上升1分给予30元奖励,质量下降的情况予以适度惩罚。科任教师、勤杂人员、学前班教师按标准的0.85下达经费。 (7)超学区级平奖:凡期末统一检测学科各项指标积分累计超过学区级平分的教师,每超1分奖20元,不封顶。若学科各项指标积分累计低于学区级平分以下的,每少1分扣发5元,再低于学区学科积分5分者,教师按每分10元
10、扣发,领导按每分20元扣发(注:新接任班级只要在原有基础上有上升,不再按学区低于5分扣发办法执行)。 (8)毕业班工作奖:A:毕业班教师工作量津贴:每人每期100元。B:毕业班教学质量奖:荣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人平奖励400、300、200元。C:根据学区对两级毕业班考核奖励与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办法,若未获得县级等级奖,相关教师、管理人员需共同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承担其他获奖学校获奖金额。若获等级奖,学区在匹配县教育局下发同额奖金。所有获奖金额全部下发到年级组,年级分管领导、年级组长再进行第二次分配。 (9)、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奖(5%): A:基础教育课题研究实验奖。结题时县级主研人
11、员发200元,参研人员发100元;市级主研人员发300元、参研人员发200元;省级主研人员发400元、参研人员发300元。研究周期控制在两年以内(含)。主研、参研人员均不得超出5人。研究周期内每年予以主、参研人员100元补贴。 B:学校安排教师参加教学业务或与业务工作有关的竞赛获奖(含公开课等)。按级别等级发奖:校级(仅指校内示范课、公开课和研究课,不含人人参与的献课)50元;县一、二等奖100、80元;市一、二等200、150元;省一、二、三等500、400、300元。(未评等级的展示课等按同级中档计发。)以上各项教育教学奖若金额不足,从外借人员40%中列支。 4、教职工考勤(10%)。
12、 按学校教职工出勤考核制度执行。对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课,不私自调课,不无故不到校,学校会议、活动(含升旗仪式、课间操、集合或庆祝活动)无缺席,无请假的人员(即出满勤人员)每月发放满勤奖25元。(公假出外)。以点名册为准,每次公示,月末汇总公示。一年按10月计。 5、维稳安全(5%)。 对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无安全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员,每月发给安全管理奖金10元。发生重大安全维稳责任事故,对责任人扣发全年安全责任奖,并加倍扣发。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实行“
13、师德”、“安全”一票否决制。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受到处理的;工作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的。 2、个人单方面中止或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经研究确定为不合格人员的。 3、每学期旷工累计超过三天者;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按聘用合同、学校管理制度约定的其它人扣发考勤奖情形的。 4、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因违纪而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被媒体曝光的。 (二)有下列情形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后前面相关奖金将一并取消) 1、事假:每期上课期间除自行调课的三天事假外,超出事假每天扣绩效工资40元,但仍需自行调课。 2、病假:因病住院期间
14、提供诊断证明、出入院证明、病历、费用清单及缴费发票复印件)不扣绩效工资;小病未住院和出院后恢复修养(以医院证明、医生处方及缴费发票为准)一周内且自行安排工作者不扣绩效工资;未住院的较长病假(一周以上)每天扣20元。两月及以上的长病假,参照川人工(1994)38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执行。 3、私自调课:指未经学校领导或教导处同意备案的调课行为。每节课扣双方绩效工资20元。 4、旷课:每节课扣绩效工资40元,旷工每天扣200元。 5、周前会、临时会议(法定假日、公假)请事假每次扣10元、病假每次扣5元,无故缺席扣40元。半天会期的会议
15、事假(病假按上述第2款折半处理)每次扣30元,旷工扣40元;升旗仪式或课间操无故缺席10元,大型活动缺席记旷工0.5---1天。(特殊工作岗位人员除外,如工人等。)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经做思想工作后仍不接受或需接受但未按学校要求完成任务者,一次各40元。 (三)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特殊假等国家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经教育局同意的教育系统内借用人员(不含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数按编制所在学校标准核定,其中的60%拨入借人学校,40%拨入编制所在学校,由学校按本校教职工考核方案对其考核发放。(从2011年9月起,凡借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中40%全部纳入学校
16、凡临近退休且患有重病需离岗休息治疗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全部纳入学校,学校再按在校在岗教职工的超工作量分配计发); (五)抽调和上挂县教育局的义务教育学校人员,由教育局统一考核,考核达合格以上的,绩效考核时应视为满工作量,由编制所在学校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对连续任职5年以上达到规定年龄(即男53周岁、女50周岁)或连续任职10年以上(含组织安排到多所学校任职)退下来的校级领导,完成了在职时的工作量,在绩效考核时应视为满工作量,享受相应的待遇 九、核算办法: 各项奖项分配总额须出去八项中的(四)、(五)(六)人员以及教育局考核的校长,按实际在校在岗教职工核算;2013年度奖励性
17、绩效工资教职工调动的按上学期8个月,下学期4个月核算分配。未变动的教职工均按上学期6个月核算分配。 十、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时间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时间:每半年考核一次,年末根据其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十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教职工按照县教育局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表、工勤人员考核表和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的内容每期自我量化考核并写出述职报告,民主测评,学校绩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学校绩效考核委员按教职工考核总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70%+民主测评得分×20%+自评分×10%,进行奖励或处罚。 十二、绩效考核小组分工 教职工师德、出勤考核由蒲开明、董敏、宁佐金负责;教育教学考核张朗、
18、毛光平、雷光碧负责;班主任工作、安全工作、后勤及环境卫生考核由郭仲华、伍精华、邓志平负责。各考核小组按照考核细则,公正公平公开认真考核,并将各类考核结果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十三、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实施方案已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学校奖励性考核小组研究讨论,形成此方案。全体教职工阅读此方案后,须签字同意或不同意后,绩效考核小组按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试行。本分配方案须上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乐至县大佛镇中心小学 2014年1月6日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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