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会管理制度第一章 资金支出审批制度第一条 资金支出的原则(一) 资金支出必须是因工作需要产生的费用,私人私事产生的费用不得列入学会支出进行报销。(二) 单笔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项目,应采用支票等转账方式。(三) 发票合法性要求。费用支出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发票抬头需写单位全称,第二条 资金支出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国家政策法规;二单位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三与资金支出有关的必要合同和验收手续;五合法的外部单据;六规范的内部单据;七其他相关文件。第三条 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一经办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出内容,在请款单据上签字。二负责人对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并签字
2、。三财务部门根据资金情况对各类支付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利退回。在过程中,财务部门和财务负责人应按照月度预算对资金的支出提出支付计划和意见。第四条 资金审批权限单位一切费用由处长审批。第五条 支出审批流程审批流程:经办人填写请款单并签名财务负责人核实票据领导审批财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第二章 报销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一、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一) 借款管理规定1、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
3、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2、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3、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4、借款销账规定: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二) 借款流程1、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2、审批流程:财务人员复核领导审批。 二、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一)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费、交通费、办公费
4、、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二)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1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2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3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4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三)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财务部门复核领导审批到出纳处报销。第三章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支出的内部控制明确各项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有效地控制单位成本费用和资金风险,在结合
5、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下特制定本制度。一、 资金支出的分类根据资金支付的性质,将资金支付分为以下几大类:(一) 日常经营费用支出:包括办公用品、交通费、差旅费、(二) 业务招待费、水电费、其他;(三) 采购支出:主要指为生产进行的采购;(四) 职工薪酬支出:包括员工薪资、奖金、津贴、补贴费等;(五) 其他支出。二、 资金支付原则和依据支付凭证符合财务要求的原则。资金支付的主要依据包括:(一) 国家政策法规;(二) 单位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三) 与资金支出有关的必要合同和验收手续;(四) 合法的外部单据;(五) 规范的内部单据;(六) 其他相关文件。三、 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一
6、) 经办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出内容,在请款单据上签字。(二) 负责人对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并签字。(三) 财务部门根据资金情况对各类支付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利退回。在过程中,财务部门和财务负责人应按照月度预算对资金的支出提出支付计划和意见。四、 资金审批权限和流程(一) 资金审批权限单位一切费用由处长审批。(二) 支付审批流程审批流程:经办人填写请款单并签名财务负责人核实票据领导审批财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第四章 经费支出管理细则一、 经费范围经费包括来人来客接待费、打印费、差旅
7、费、会议费、专项资金、其它费用等等。二、 管理权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本单位所有经费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发票注明用途,经手人签字,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入帐报销。三、 现金管理出纳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使用现金,要严格现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私自挪用,不准在保险柜和家里存放现金,余款要存银行。如因保管不善发生被盗、被抢事件,由出纳负责赔偿。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不超过5000元,除职工工资等大额款项可支现金外,其余各种开支必须以转账支付。四、 票据管理落实专人对票据领用、使用实行专人登记管理。五、 建立健全经费管理责任制校长为单位经费管理第一责任人,办公室必须做好经费管理
8、的基础工作,按期核对账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第五章 接待费管理细则为了规范我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接待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范围公务接待只限于相关业务会议,考察研究,学习交流,监察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二、接待标准(一) 人数标准:为压缩开支,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二) 接待标准: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单位人员确定因工作需要加班就餐的,每人每餐费用不超过30元。 三、接待程序根据规定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一接待工作有办公室负责统一安
9、排。由接待经办人填写接待审批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公务活动项目等内容。二办公室要根据来客情况,提出接待标准,陪餐人员等建议,经领导同意后,按标准做好接待工作。第六章 差旅费管理细则一、 报销标准。外地补助费每人每天80元,其中伙食补助50元、公杂费30元。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二、 报销范围。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三、 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四、 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二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第七章 交
10、通费管理细则 一、交通费范围交通费是指因公外出发生的、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二、交通费的报销原则1.员工因公外出包括:政府部门办事、招聘、采购、单位与各项目之间业务往来等在XX市内发生的公交车费可凭公交车票实报实销。单位员工因公外出报销公交车票时需在报销单上详细填写外出时间时间段、地点、事由及次数等,经处长和报销人签字后报销。2.凡因公外出且没有使用单位车辆,外出距离超过20公里以上或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应在报销单上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地点、事由,经处长签字同意,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报销。 三、交通费报销流程外出人员填写单据并签名财务负责人核实票据领导审批财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
11、款;第八章 食堂管理细则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食堂管理制度:一、预防食物中毒规定 第一条设立专职卫生负责人,健全卫生检查制度,每餐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二条严格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严禁采购来源不明、可疑、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如:四季豆、蘑菇、河豚鱼等。第三条 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环节,要针对性地制定原材料,如:四季豆、蘑菇、河豚鱼等。第四条 蔬菜要严格按照一洗二泡三烫四煮熟的制度,生熟食品要分开加工,存放,落料,第五条 完善餐具洗涤、消毒、保洁设施和防蝇、防鼠、防尘等卫生设施。第七条 禁止食用猪肺等动物内脏,以防瘦肉精引起食物中毒。 第八条 加强
12、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二、食堂卫生规定 第一条 食堂工作场地的卫生 1、食堂应远离污染源,地面由瓷地面砖铺设。2、食堂应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水源方便。除自然通风外,还应在灶台安装抽风设施。 第二条 食堂工作人员卫生1、食堂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采购员、保管员、管理员每年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当年健康合格证后可上岗。2、在岗人员,如患有痢疾等肠道传染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则不得在接触食品和加工食品岗位工作。3、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工作前和便后必须用肥皂洗手。不准地吐痰,不要对
13、着食品谈笑和打喷嚏;不准用手抓食品,穿戴整洁。第三条 食堂食品、器具卫生 1、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得购入伪劣食品。2、食品存放坚持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仪器与可燃物隔离,食物与药物、杂物隔离。 3、隔餐、隔夜食品必须严防蝇叮、鼠咬等污染及变质。4、餐具必须实行一洗、二冲、三消毒的卫生程序。5、餐厅必须坚持每餐打扫,做到桌上无油渍,地面无残渣,室内无蝇虫、蜘蛛。三、清洁消毒规定 第一条 洗碗消毒必须有专人负责,食具必须有足够周转。 第二条 食具清洗必须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一洗,是将食具上的食物残渣冲入食物残渣管道。二刷,是在40-50温水中加入洗洁清用抹布用力刷洗食具。 三冲,把食具里外冲冼干净。四消毒,洗净的食具须定期用煮沸或蒸气消毒。要求消毒或侧放在容器中经过消毒20分钟才能取出,消毒后食具只能用消毒巾擦干。五保洁,消毒过的食具放入碗柜,由专人保管。第三条 清洗完的食具必须无污垢,无油渍,无食物残渣。第四条 清毒后的食具应该无水干爽,无污垢、无油渍、无食物残渣、无异味第五条 每天上班前必须检查各自工作岗位的卫生,下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工作,如发现上班卫生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食品卫生管理员或领导反映,并作出补救措施。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