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水电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XXXX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要求,建立薪酬分配体系,规范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二)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及绩效考核挂钩。 (三)强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关键岗位薪酬体现市场水平;一般岗位薪酬力争社会平均水平;少数照顾岗位薪酬接近内退人员水平,逐
2、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 (四)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第三条 薪酬管理目标 (一)有效控制人工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二)稳定员工队伍,保障人才市场竞争优势。 (三)建立激励机制,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实现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目标的协调统一。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借用员工的薪酬管理工作。 经营班子成员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不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薪酬总额 (一)公司综合管理部按照《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人工成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报工资结算表,报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核定年度工资
3、总额。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严格按照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工资结算批复数计提工资,并做好下年度工资的测算及发放工作。 第六条 薪酬发放 (一)公司综合管理部每月10日前做好月工资发放表递交营销财务部。 (二)营销财务部按照月工资发放表做好员工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于每月15日前把员工工资汇入员工个人银行账户。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公司实行以岗位绩效薪点工资制为主的薪酬结构制度。 第八条 薪酬构成 员工的薪酬由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其他工资、绩效(奖金)、专项奖励五部分构成。 第九条 工资分类 (一)岗位绩效工资 1.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
4、核心,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工作岗位、工作业绩挂钩,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上下浮动的弹性工资分配制度。 2.岗位绩效工资实行薪点制。员工岗位绩效工资由所在岗位薪点、点值和绩效考核情况决定,即: 岗位绩效工资=岗位薪点×点值×月考核得分/100。 (1)薪点反映了岗位的劳动差别,按照一岗多薪设置。岗位设置22个级别,其中,1—12岗设置10个薪级,13—17岗设置9个薪级,18—22岗设置8个薪级。 (2)岗位薪点表执行国电集团公司统一的规定(详见附表1)。 (3)点值根据各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即: 点值=本企业可用于绩效工资的工资总额/∑实行薪点工资员工薪点数/
5、12。 (二)工龄工资由分段计算的工龄工资和工龄贴组成。 1.工龄工资体现员工劳动时间的积累。以员工工龄为基础,分段计算累加后得出工龄工资。 2.工龄的计算,以员工工作时间的年数累加计算并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凡一年内病假、事假、旷工相加累计达半年(130天)及以上者,该年度工龄不计,下年度不增加工龄工资。 3.工龄工资分段计算标准,见表1: 表1 ≤10年的部分 11--20年的部分 21--30年的部分 >30年的部分 10元/年 12元/年 14元/年 16元/年 注:工龄工资的调整时间为每年1月。 (三)其他工资 1.加班工资 (1)国家法定节假日加
6、班的,按本人所在岗位日标准工资的300%发放。 (2)公休日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由公司安排补休。 2.知识分子工资性补贴和职业资格津贴。 (1)公司在岗员工取得学历的,自取得学历之下月起执行知识分子工资性补贴; (2)公司员工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经公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之下月起执行新的知识分子工资性补贴; (3)员工取得本专业工种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聘用在高级及以上岗位层次、并任高级以上岗位的,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聘用在高级及以上岗位层次之次月起执行新的职业资格津贴标准。岗位层次变动时上述津贴相应变动。 (4)执行知识分子工资性补贴和职业资格津贴的原则:
7、按月计发,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 (5)知识分子工资性补贴和职业资格津贴详见表2: 表2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等级 补贴标准:元/月.人 博士研究生并具备教授级高职 1200 教授级高职 570 硕士研究生或高级师 370 只具备学历或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师 150 具备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或高级工 80 不具备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60 大专毕业生或助理师 50 中专毕业生或员 30 (6)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停发当月职业资格津贴: a. 长病、长学、长假一个月,旷工1天的。 b. 受处理人员处理期间的。 c. 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
8、和调配的。 3.人才津贴 (1.)入选国电集团公司“168人才”的员工,按其岗位绩效工资的30%发放。 (2)入选国电集团公司“168人才”的公司领导,按本人当年基本年薪30%的十二分之一发放。 (3)入选本公司“168人才”的员工,按460元/月发放。 (四)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是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和员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确定的劳动报酬。公司将逐步加大考核力度、完善考核办法,逐步实现当年可用于绩效(奖金)分配的工资总额原则控制在总薪酬的30-35%。(具体考核参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五)专项奖励 公司在工资计划(工资总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项
9、奖励,用以表彰员工的贡献或激励员工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当年可用于专项奖励的工资总额原则上控制在总薪酬的5%。 第十条 新进人员工资待遇 (一)新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除系统内调入专业对口人员除外,其余新人员从组聘上岗之下月起享受所聘岗位岗级的1薪岗位工资。 (二)新参加工作人员经所在单位考试上岗,自承担岗位责任之下月起,享受月度绩效奖励。 (三)新招用毕业生试用期期间的岗级、薪级执行标准: 毕业生类别 工资标准 技校生、中专生 第2岗第1薪 大专生 第3岗第1薪 本科生 第5岗第1薪 硕士研究生 第7岗第1薪 (四)试用期内的新招用毕业生不享受工龄
10、工资、知识分子工资性补贴和职业资格津贴。 (五)新招用毕业生试用期结束,经应知、应会考试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填写《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员工工资核准表》(详见附表3),根据所上岗位确定其岗级,薪级为1级。 (六)新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培训学习期间(不参加培训学习的在1年适应期期间),其岗级、薪级按新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工资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军龄(含参军前的工龄,下同)不满5年的 第1岗第1薪 军龄满5年不到10年的 第2岗第1薪 军龄满10年及以上的 第3岗第1薪 (七)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一年内按本人在军队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四项
11、之和的80%计发初期工资,但不低于同军龄复员退伍军人适应期工资标准。 (八)调入员工的工资 1.调入人员,在试用期内按所上岗位的岗级降2级,薪级为1级。 2.试用期满,根据所上岗位确定其岗级,薪级为1级。 3. 确定试用期的原则:国电系统内调入人员专业是否对口,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外系统调入人员(新招用),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第四章 岗位绩效工资管理 第十一条 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工作岗位、工作业绩挂钩,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上下浮动的弹性工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 岗位绩效工资实行薪点制。员工岗
12、位绩效工资由所在岗位薪点、点值和绩效考核情况决定,即: 岗位绩效工资=岗位薪点×点值×月考核得分/100 第十三条 点值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即: 点值=本企业用于绩效工资的工资总额/∑实行薪点工资员工薪点数/12。 第十四条 岗位绩效工资确定日标准工资。日标准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病事假工资等的计算基数。 日标准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21.75天 第十五条 岗位变动薪级变动 (一) 员工岗位变动后,其岗位绩效工资从岗位变更之次月起随之变动。 (二) 员工岗位变动后其薪级按如下方式确定: 新岗位薪级=原岗级+原薪级-新岗级 新岗位薪级低
13、于1薪按1薪执行,高于所在岗级最高薪级时按所在岗级最高薪级执行。 (三) 员工岗位薪级实行动态管理 1.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决定员工薪级的升、降。 2. 实行奖励晋升薪级 (1)获市、州级劳动模范或者公司“优秀员工”称号的,晋升薪级1级; (2)获省部级和国电集团公司表彰(综合性)的,晋升薪级2级; (3)获省部级和国电集团公司表彰的劳动模范,晋升薪级3级。 奖励薪级从发文表彰的次月起执行。如员工原岗位薪级已经达到本岗位最高薪级的,其薪级不再晋升。 3.实行考核降薪级 (1)员工受公司警告、严重警告、撤销职务处分的, 其岗位薪级降1级,降薪时间为6个月。 (2)员工发生如下
14、情况时,其岗位薪级降1级,降薪时间为12个月: ①员工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的; ②违反劳动纪律,发生旷工行为或一年中累计发生迟到、早退达到10次及以上的; ③不服从企业工作调配、工作外派和管理的; (3)受公司留用察看处分的,其岗位薪级降1级,降薪时间为24个月。 (4)降薪从发文处分或处理发生的次月起执行。如员工原岗位薪级为1薪的,不再降薪。 第十六条 待岗人员的待遇: 1. 待岗3个月及以内按1岗1薪执行(扣除各项保险及房积金后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发放)。 2. 待岗3个月以上按500元发放生活费。
15、3. 待岗期内停发月效益工资和单项奖。 4. 待岗期满重新上岗后,恢复其待岗前薪级。若重新上岗的岗级与待岗前岗级的不相符的,按薪级变动规定确定其新岗位的薪级。 第十七条 培训员工的工资待遇: 1. 针对性提高工作技能的培训:培训期间员工保持培训前的各项待遇的计发标准不变。 2. 上岗前作适应性培训的员工:培训期间岗级按所上岗位降2级执行,月效益工资和单项奖执行岗位所在部门人均数的50%。 3.离岗学习6个月及以上者,岗位绩效工资按4岗执行(扣除各项保险及房积金后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发放),薪级按规定执行;不享受月效益工资和单项奖。 第十八条 受党、团留用察看处分人员在处分、
16、停职期间的,发给生活费,其标准参照待岗员工生活费执行。 第十九条 被拘留、旷工人员,按发生天数每天扣减当月标准工资的30%,当月不享受绩效奖励和单项奖。 第二十条 员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根据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及医疗期工资待遇简明表的规定(详见附表2)。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事假按日扣减标准工资。员工在病假期间停发绩效奖励和单项奖。 第二十二条 女员工生育假期间,享受其休假前所上岗位对应的岗位绩效工资的100%,不享受绩效奖励和单项奖。 第二十三条 员工享受年休假、台属陪同假、回民民族节期间,探亲假、婚丧假、疗养假、自学考试假、计划生育假等假,岗位绩效工资照发,绩效奖励按照公
17、司绩效考核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员工因公负伤,经相关部门批准认定后,工资待遇按照公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工资的支付:公司系统的月工资应在15日前支付。 第二十六条 税前工资:公司实行税前工资制度,员工应按照法律规定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第二十七条 工资的扣缴:除按照内部考核、奖罚制度外,公司不承担员工各类费用的扣缴工作,但以下项目不在此列: (一)法律法规规定应代扣缴项目: 1.强制性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等; 2.个人所得税扣款。 (二)公司实施的补充保险项目的个人缴费等。 (三)受员工委托或按照约定在工资中进行代扣代缴项目。 第六章 其
18、 他 第二十八条 员工岗位、职务、岗位薪点变动时,应制表存档,由综合管理部按标准重新核定其岗级、薪点,并填写《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员工岗级、薪点工资变更审批表》(详见附表4),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加盖专用章,存入员工本人档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制定,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1.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岗位薪点标准表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及医疗期工资待遇简明表 3. 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员工工资核准表 4. 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员工岗级、薪点工资变更审批表 第 11 页 共 17 页
19、 附表1 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岗位薪点标准表 薪级 岗级 岗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 400 418 436 454 472 490 508 526 544 562 2 454 474 494 515 535 556 576 596 617 637 3 514 538 561 584 607 630 653 676 700 723 4 583 610 636 662 688 715 741 767 793 820 5 6
20、61 691 721 751 781 810 840 870 900 929 6 738 771 804 837 870 904 937 970 1003 1036 7 823 860 897 934 971 1008 1046 1083 1120 1157 8 919 960 1001 1043 1084 1125 1167 1208 1249 1291 9 1025 1071 1118 1164 1210 1256 1302 1348 1394 1441 10 1144 1196
21、 1247 1299 1350 1402 1453 1505 1556 1608 11 1270 1327 1384 1441 1498 1556 1613 1670 1727 1784 12 1410 1473 1536 1600 1663 1727 1790 1854 1917 1980 13 1565 1635 1705 1776 1846 1917 1987 2057 2128 14 1737 1815 1893 1971 2049 2127 2206 2284 2362 15
22、 1928 2014 2101 2188 2275 2361 2448 2535 2622 16 2140 2236 2332 2429 2525 2621 2717 2814 2910 17 2363 2469 2575 2682 2788 2894 3000 3107 3213 18 2608 2726 2843 2960 3078 3195 3312 3430 19 2880 3009 3139 3268 3398 3527 3657 3787 20 3179
23、3322 3465 3608 3751 3894 4037 4180 21 3510 3668 3825 3983 4141 4299 4457 4615 22 3875 4049 4223 4398 4572 4746 4921 5095 附表2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停工医疗期及医疗期工资待遇简明表 实际工作 年 限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及工资待遇比例 累计病休时间 医疗期 工资待遇比例 十年以下 五年以下 3个月 60% 6个月 五年以上 6个月 65% 12个月 十年
24、以上 五年以下 6个月 65% 6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上 9个月 70% 15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12个月 75% 18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18个月 80% 24个月 二十年以上 24个月 85% 30个月 简要说明 本表设计的政策依据系国家原劳动部部发(1995)479号 及云南省原劳动厅云劳(1995)118号文件。 附表3 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员工工资核准表 核准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姓
25、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进入单 位时间 技术职务 部门及岗位 试用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应知考试得分 应会考核得分 转正时间:自 年 月 日 转正聘任岗位名称: 工资核定情况: 一、试用期工资: 二、岗级: 薪级: 三、年功工资: 四、知资贴: 五、执行时间: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部意见:
26、 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表4 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员工变更工资审批表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技术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所在部门 岗位或职务 变更工资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部门意见:
27、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同意 员工因 从原岗级: 薪级: ;调整为现岗级: 薪级: 。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28、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
29、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30、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
31、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
32、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
33、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4、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第 17 页 共 17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