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充分讨论,意思表示真实,甲方同意乙方作为项目承包人,承包甲方与工程发包人(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和工程内容,并以甲方的名义履行甲方与工程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有关的合同义务。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在接受甲方监督前提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工程发包人同甲方签订的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主合同,本合同作为从合同。乙方同意并承诺:主合同中约定的、甲方的全部义务均由乙方代替甲方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全面管理、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施工、施工过程资料等等),并且,乙方无条件遵守甲方对工程的全部管
2、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全部管理规定。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内容: 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4. 工程承包范围: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5.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 工程发包人(业主):工程合同价款:(¥ 元,以业主最终结算并支付到达甲方帐户的实际价款为准)7. 工程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日历天。(具体时间以业主的要求为准) 8. 养护期:执行业主方同甲方签订的主合同相应条款9.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 管理费及税费缴纳1. 乙方在承包期内,按工程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贰(2)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管理费由甲方在每笔款到帐后按比例扣除(多次扣取)。2. 与
3、本合同约定的本工程相关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印花税及办理完税证明费用等)由乙方承担。3. 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拾(10%)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为业主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取。乙方全部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涉及相应款项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 签约管理方面: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承揽的业务项目,应由甲方统一对外承接并由甲方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对外谈判及签订合同应遵守以下事项:1. 对外项目合同可由乙方与工程发包人洽谈,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委派工程技术人员、核
4、算人员予以协助;除另有约定的以外,甲方对于对外工程合同条款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同意完全按照甲方的决定执行;2. 乙方与工程发包人最终谈定的合同条款,应报甲方审查,甲方认为合同条款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有重大经营风险的,有权拒绝签署。3. 乙方对甲方拒签合同的理由有异议,可以要求甲方说明情况。但对是否签署合同,甲方有最终决定权。4. 甲方与工程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即“主合同”)应由甲方保存合同正本原件及至少壹份副本原件,其余副本由乙方保存。5. 对于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禁止乙方转包及私自进行分包。若乙方确实无能力组织施工的项目,需提前向甲方提出分包项目申请书,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与分包方签署
5、分包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无条件支付给甲方分包款两倍的罚金,并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第三方的民事责任。(二) 施工方面:1. 乙方应严格按照主合同中有关承包方所承包工程的约定,以承包方的名义履行相应的全部合同义务。2. 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经理部的人员招募和管理,招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人员招聘,乙方承诺:甲方每查实一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罚款。3.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项目进行施工管理。必要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情况和工程施工的情况,就乙方承包的工程指派质量、进度及安全等监管人员,督促乙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甲方为此所派出的监管人员
6、除基本工资和职工统一保险费用外,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 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进度进行施工的,甲方指派的监管人员有权责令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经改正仍不能达到主合同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并另行指派人员负责该项目的施工任务,且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甲方可以认定乙方自动放弃了在本协议约定的工程项目中的全部权利(包含但不限于经济、民事)。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照甲方的索赔数额予以全额赔偿。(三) 材料供应方面1. 乙方严格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进度及质量要求购买施工材料,并支付相应款项。因乙方未支付材料、物资、机械租赁(包含但不
7、限于材料、物资、机械租赁)采购款而导致的第三方索赔和起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含但不限于赔偿、支付相应欠款、违约金、甲方支付的诉讼费用等)。2. 乙方应保证所购施工材料及时送至施工现场。乙方未及时将所购材料送至施工现场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作出合理解释。乙方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且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将所购材料送至施工现场,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且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 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有关本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内的物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不得加盖项目部公章,更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签署。乙方承诺: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每查实一件,乙方承诺:除如实向涉及的
8、第三方支付相应款项外,乙方同时无条件向甲方支付所签合同额两倍的罚款。 (四) 财务管理方面1.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进行本工程的财务管理。2. 甲方为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单独建帐。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所收全部款项必须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并由甲方向工程发包人开具发票。3.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必须首先支付本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只有本工程的全部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才能支付其他款项。并于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一份给甲方备案,乙方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乙方承诺:若发生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而引发的农民工事件(包含但不限于上访、讨薪、围堵业主等)
9、,乙方除无条件承担全部民事赔偿和法律责任外,每发生一起(次、件)还要向甲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元)的罚款。 4. 乙方所招募人员的报酬、工程业务费用、购买材料所需费用及工程的相关税费乙方自行筹措资金予以支付,甲方不为乙方垫付任何款项。5. 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相应工程款时,需按照甲方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提交甲方规定的各种支付所需文件资料,并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履行完毕甲方的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的、甲方可以入账的发票或工地用工工资签证单。6. 本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款项去向。7. 工程全部完成
10、且经验收已达到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办理完竣工验收单和移交证书,并在乙方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工程养护义务,业主方支付的款项到达甲方帐户后,14个工作日内,将本工程专用帐内所余金额扣除管理费及相关税费后,与乙方结清工程尾款。(五) 风险管理方面工程发包人违反主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与工程发包人进行协商和谈判。甲方认为工程发包人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通过协商和谈判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根据主合同约定解除与工程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或提起仲裁和诉讼。(六) 施工过程管理方面1. 业主方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2. 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3. 甲方指派的督察员为:4. 督察员的职权
11、:监督乙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执行等合同履行情况。5.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与工程发包方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进度要求,甲方不定期安排工程技术人员督察乙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执行情况。若发现乙方在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有悖“主合同”相关要求的问题存在,甲方督察人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向乙方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若在限定期限内乙方无明显改进,甲方视对工程影响的轻重程度,每次处以叁到伍万元罚款,直到达到“主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甲方督察员的督察报告一并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6乙方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努力做好与业主、监理及工程所在地业务主管机关等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12、,服从甲方对项目的统一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指令。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行为惰于执行甲方的统一管理要求,则必须于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提高,以达到甲方要求的结果。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放弃了自己继续履行本工程的施工及放弃了自己关于本工程的所有权利(包含但不限于经济、法律)的主张,甲方视具体情况对工程进行接管,乙方从甲方接管之日起全面退出本工程。为此,乙方承诺均无条件接受甲方作出的处理决定,独立承担各种债权债务。(七) ISO体系认证的目标分解和实现 甲方已于2005年6月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190012000 idt ISO 9001:2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280
13、012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1996 idt ISO 14001:1996)。乙方在项目施工管理中的一切行为、过程(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期控制、材料采购管理、机械使用管理等)必须按照前述相关体系标准实施。同时,按甲方的标准和规范认真填写统一的表格,定期向甲方报送相关文字资料并建立本工程可供认证机构查询、考核的档案记录。(八) 项目部公章的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向工程发包人、设计及监理单位报送各种文件、资料,需要使用项目部公章时,需向甲方工程部申请启用本项目项目部公章,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承诺如下:1、 该项目部
14、公章仅用于本项目与工程发包人、设计及监理单位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往来。除此之外均为乙方违约,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2、 该项目部公章不用于签订各种合同(包含但不限于与工程发包人的补充协议,劳务合同,材料采购合同,机械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劳动合同,带有经济性质的承诺、欠条、借据等)。3、 项目部的公章交专门人员保管,每次使用对用章都必须逐笔登记,定期提交甲方备案。甲方随时对乙方的用章登记进行抽查。若乙方没有用章记录,乙方承诺向甲方支付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4、 该工程完工(竣工验收结算结束)时,在结算工程款支付之前归还甲方。并以该项目部公章是否归还作为工程款结算、该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甲方的
15、必要前提条件。5、 因该项目部公章使用不当而发生的各种纠纷(包含但不限于刑事、民事),由乙方承担后果,并无条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每件纠纷向甲方交纳壹拾万元的罚款。(九)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在向第三人转让与本协议有关的各种债权之前,必须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转让无效。(十) 其它甲方应对乙方承包的工程提供必要的协助,或应乙方请求提供技术指导和建议,办公室使用(使用费: 无 ),机械设备使用(使用费: 如发生,另行商议 ),代理协调与工程发包人或有关部门的关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乙方承诺对涉及本工程的
16、所有知识产权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因乙方未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合法使用与本工程有关的知识产权,给第三方造成的侵权责任均有乙方负完全责任,并独立承担第三方的侵权后果。任意第三方因本工程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向甲方索赔,给甲方造成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行政处罚等等)的,乙方承诺全额予以赔偿甲方。四、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发生争执,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五、 补充条款1. 本工程项目部公章(如果有)必须经甲方书面授权颁发,且乙方必须签订项目部公章使用承诺书。项目部公章仅用于业主和监理方的资料报送、文件收发等授权使用证明限定的范围。如果
17、超出甲方授权范围,乙方承诺:甲方每查实一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罚款。2. 乙方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书,自觉遵守园林绿化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制度。3. 乙方生产经营中,要精心管理,文明施工,完善工程项目的各种规章制度。4.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按财务和税务规定定时向甲方财务部报送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5. 乙方应做好工程资料归档工作,甲方会随时到工地检查乙方的工程资料。工程竣工后,将完整的工程资料及工程决算书各交壹份给甲方存档。,若乙方本能按照本条约定提交相关资料,乙方承诺全额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项,放弃了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民事权利。6. 甲
18、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乙方将涉及本合同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该转让无效。六、 合同书份数:本合同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壹份,合约部、工程部、财务、各壹份。七、 合同生效与终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条款,任何一方单方毁约,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予以经济赔偿。在甲方收到工程发包人退还的主合同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后,乙方退还甲方授权的项目经理部公章(如果有),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约定工程的全套完整竣工验收资料7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扣除施工过程中各种罚款后的余款,如果有)。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向本工程的业主所交纳的履约保证
19、金被扣的,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损失。 工程养护期满、在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和按业主要求认真履行工程养护义务,及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乙方结清工程尾款后自行终止。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以下无正文)。附件工程项目内部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一工程项目内部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范本)甲方: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
20、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一、承包工程项目:1、 工程项目名称:2、 工程地点:3、 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工程项目期限: 2011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或工程项目竣工)。养护期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三、协议内容:1、 鉴于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乙方承诺不在现场安排人员居住,不设民工居住点,具体的居住地点由乙方自行选择,并保证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包含但不限于罚金、经济赔偿、民事赔偿等等),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 北京市和上级
21、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3、 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有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施工现场必须有持有效上岗证的专职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4、 乙方应在施工前认真勘察现场后,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
22、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5、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参与本工程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要求受教育面达到100%,并逐人建立三级教育记录卡。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6、 施工前,乙方应对本单位参与本工程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在施工前与每个施工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随附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7、 乙方在施工前必
23、须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甲乙双方人员对乙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在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8、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明确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指派 (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乙方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负责联系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本协议的情况。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9、
24、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工程发包人、监理及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定期限内整改。10、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提供,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由乙方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11、 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乙方应会同甲方共同按规定检查验收,并作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12、 在施工期间所使用机械、
25、设备、工具乙方自备,乙方如需借用或租赁甲方的机械、设备、工具,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使用方负责。13、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
26、,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4、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京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北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机动车驾驶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15、 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
27、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6、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17、 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方负责。18、 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
28、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工程发包人及有关部门联系,并采取保护措施。19、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如造成伤亡、火警、火灾、地下管线、架空线路、机械等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全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北京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立即(1小时内)向本单位负责人及甲方负责人报告,由甲方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如乙方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法规和规定,以及本协议书的约定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20、 为
29、确保本协议的约定的各项内容得以认真贯彻落实,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元)作为安全保证金。在工程施工工程中,如乙方未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罚款,罚款直接从乙方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全部义务,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将全额返还乙方交纳的安全保证金。21、 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如遇有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2、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同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生效。23、 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壹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各壹份。24、 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安全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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