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编号:
车位使用权买卖协议
甲方:
乙方:
20**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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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买卖协议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地:
联 系 电 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关于法律规定,买卖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
2、
第一条 车位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商定
1、出卖人投资建设的*区大街号内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其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出卖人自愿将该设备内的车位使用权以人民币现金结算方式卖给买受方使用。
3、车位使用权年限为年。
4、买受人自愿购买该车位使用权。并依据本协议商定取得该车位使用权不另外办理使用权证书。
5、因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造成车位损毁,使用权终止,各方互不赔偿;如政府行为将该车位征收或拆除,政府所给予的赔偿,归买受人,出卖人不另外赔偿。
6、买受人在取得车位使用权后,如需转让、赠与、遗赠、抵押、出租等与使用权关于的权能转移,必须向车
3、位所在地的物业公司登记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车位的基本情形
1、车位办公地址:。
2、所购车位情形登记:
该机械式停车设备为结构,共层(地下层、地上层)。
车位号
层数
容车高度
(单位:米)
车位最大承重
(单位:T)
备注
该车位详细位置见本协议附件“车位平面图”。
第三条 价格与付款方式
1、该车位使用权单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一次性付款。
第四条 车位交付期限
1、买受人交清购买车位款并与出卖人签订本协议后,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4、
2、如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交付期予以顺延。除此之外,逾期未能交付买受人使用的,自本协议商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车位交付使用前,如买受人放弃购买,出卖人半年内分三次退还所付车位款(不计利息)。
第五条 其他商定
1、出卖人负责指定专人对买受人所购买的车位和车位机械设备进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因设备需要定时检测修理修缮、运行耗电、雇专人管理,买受人应保证及时交纳所需费用。所交费用额以实际造成或产生金额由所有买受人均摊。
3、车位启用前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车位管理使用规定》承诺书。《车位管理使用规定》承诺书签订后,方可交付使用。
4、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 买受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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