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承揽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6 / 6BF- 00*承揽协议协议编号: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承揽项目(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承揽项目名称及内容计量单位数量或工作量报酬单价总价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 第三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文件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
2、履行;可以交由第三人履行的工作是: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 第八条 工作成果交付的期限、方式及地点: 。 第九条 工作成果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 第十条 承揽人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 第十一条 定作人应在 年月 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元。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四条 本协议解除的条件:(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协议,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二)。第十五条 定作人违约责任: 。 承揽人违约责 。 第十六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商定事项: 。 定 作 人 定作人(章):住所: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号码:开户银行:账号:税号:邮政号码:承 揽 人承揽人(章):住所: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号码:开户银行:账号:税号:邮政号码: *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