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公司股份协议书范本甲方: 乙方: 20年*月9 / 9公司股份协议书范本 协议编号:_ 甲方: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职位:_ 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 通讯办公地址:_ 邮政号码:_ 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号码:_ 帐号:_ 邮箱:_ 乙方: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职位: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办公地址:_邮政号码:_ 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号码:_ 帐号:_ 邮箱:_丙方:_ 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位: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 通讯办公地址:_ 邮政号码:_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号码:_帐号:_ 邮箱:_ 遵守中华人民
2、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关于法律、法规,依据有关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概况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区_路_号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资质。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兼
3、营_。 第三条 股权结构 、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2、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3、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4、公司所有资本为人民币_元。 、公司的所有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设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场发行约_万股,详细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6、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四条 股份类别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设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五条 发起人认缴数额、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的股权
4、,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年_月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年_月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年_月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 第六条 其他出资 协议各方同意发起人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设备(工业所有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元,折合股份_股。 第七条缴付时间 在_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后_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
5、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 第八条 筹备委员会 (一)依据有关发起人提议,设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建,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所有活动。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二)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关于经济资料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所有股金认缴完毕后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建议或意见;并负责向
6、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关于机构人员。 (三)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四)筹备委员会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正式设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造成或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九条组织机构 、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由_董事组建。 、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监事组建。 、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发起人的权利、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
7、商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取得通知并发表建议或意见;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取得补偿或赔偿;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 5、各方依据有关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1、依照国家关于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所有资料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依据有关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
8、的义务和责任; 4、发起人支付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时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时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当公司未能设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造成或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6、公司未能设立时,发起人应对认股人已支付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7、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所有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尽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形。待股份公司设立后,列入
9、股份公司的费用。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6、公司的法定公积
10、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依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0、
11、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关于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关于规定,不愿或未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第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12、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资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六条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或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取得的资料文件及资料文件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文件资料和资料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所有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商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依据有关本协议需
13、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以及各方的资料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关于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号码、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办公地址如下: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办公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有关责任。 第十八条协议的变更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形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资料文件,任
14、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说明。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关于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所有或部
15、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延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未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文件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所有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
16、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且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未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未能合理监控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所有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二条协议的说明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
17、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依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说明。该说明具备约束力,除非说明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关于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建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建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 签订地点:_ 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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