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编号: 公路承包协议标准模板 甲方: 乙方: 20**年**月 7 / 7 公路建设承包协议标准模板 工程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协议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依据有关国家及地方颁布的关于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详细情形,经甲、乙各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详细事项达成如下
2、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1.1业主:在协议书中商定,具备项目发包主体资格/资质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资质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商定的,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资质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备相应资格/资质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
3、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商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备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资质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资质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商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报酬: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
4、程设计履行止的阶段。 1.12施工筹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协议履行了项目所有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协议履行了项目所有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备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监控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控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商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商定,承包人
5、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商定,承包人履行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关于资料文件资料)。 1.21协议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协议(协议)来商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详细拟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协议书、信件和数
6、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号码、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履行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所有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协议履行的项目所有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所有履行了协议书中商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
7、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形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关于法规向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依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商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形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未能预见、未能避免并未
8、能克服的客观情形。 1.35 小时或天:本协议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 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所有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形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文件资料:指在协议中商定或按国家关于规定
9、承包方应当提供的关于工程的资料文件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文件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有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建本协议的资料文件1、 本项目管理协议; 2、 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3、 本协议实施过程中经各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协议资料文件。 第三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建安总投
10、资(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建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依据有关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和沟通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1、 项目管理协议资料文件; 2、 与本工程建设关于的政府部门的批准资料文件; 3、 与本工程关于的其它协议资料文件; 4、 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 与工程
11、关于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6.1总则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协议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6.2项目建设策划6.2.1依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2.2拟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2.3进行甲、乙各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
12、和监控措施提出建议。 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政配套的管理6.3.1办理立项阶段*政配套征询。 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资料文件报送关于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协议及费用。 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13、 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6.4组织、沟通协调管理6.4.1联系、沟通协调与项目关于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沟通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资料。 6.4.3沟通协调勘察、设计工作,努力使设计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设计审批会。 6.4.5组织设计优化设计,及时将各方审核建议或意见、专家咨询建议或意见以及甲方使用建议或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 6.5协议管理6.5.1起草或组织
14、起草设计协议、勘察协议。 6.5.2组织协议谈判。 6.5.3协助甲方对协议条款的最终确认。 6.5.4监理协议执行台帐,对协议进行跟踪管理。 6.5.5主持协议争议的沟通协调,协助配合协议争议的仲裁或诉讼。 6.6工程投资管理6.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 6.6.2审核各有关协议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 6.7工程进度管理6.7.1依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拟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贯彻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形。 6.7.2拟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监控节点,提出监控计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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