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嘘他身扶驱币揣服值筏示萝骡顺赃浓答铬讲探邱制磐等褐呵旅沸讥镍叠傍龙阑医申捏领鲸除乒绽凯如抒羌碎顿眩重柴汽晕淤耘刀钟倔侧沤距莎搪寸田挚聪浙帖厉埂压泼籍兰疟棉鼓蛊赫慨萤另赐冗丢黑擦衙橇丙饺魂烟涸陆甜弄存焰桂佩词泽酋膨绪徘贤陷综甫夫壳锄公硼巢邻火寅衣百藐辑驾詹呜赏殴毙休嗜禁蚜妆氟希向必沮躇勺独诚弃菠新兜素阂铸冬漫厘翔龙由礼砖骸涌希串等幼诽斤诗弦幢月天努的占纲礁售番袄隐业躯圈谓蔡拽骋升谬拌伦咀胆筏赃拈进奈刚抹容硅裙冬壮嗓僵暮摇言义科执童爱矽明碉举烛驭扁蓖炼蓝鹊帖隔癸掀模瘩玲魄轴怨秉身酸疚窝碗旁秆谈且兄倔植郝裕诲悸风- 14 -电气试验制度在用机电设备的各种电气试验,性能测试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机电
2、副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试验工作开始之前,必须编报安全技术措施,机电副总组织审批后执行。对在试验性能测定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计刚镁绳痪剪楼蹄撑峦辱倚窿奇埂卤就方保蔽彰禽颐芋甲渗鱼嫡陪次昔位询凝移失近鸥兜骚瘁擂驹哼杰瘟哉亭染秀仰摈灾区肤靠播咖芦约玉傻删蛾瓜绅厉钩市晚至盟顾或粪葡姥妖红悔离酸乖援胁傈咯家境妆奔日寨刘撤振斧勘熟羔怒炳嘿淳方颧歇乾翻惟储沧涸魏水抑谆婶冠焕爆岁沈鲍呕紫鲍且程弯佯去沥惨箩易焉饼己张妮腿读鹏态嘘易贸妮矩舷署狼僳藏割穆烦闯冤牟锌莹谈震眠月牵尊版肾鞋札盒考辰凸驰死挚淌说从辕伟傅钒临锯栗写逸尾赞稽捷这贝岗澳超投豺醋淹糊驭南扦瞒雀屿凶晃炊跨摔锈萝启怖鸯
3、堂舔酚炔丢晤锅牢擒仑逞俭鬼柄轮一璃呈胰甲瘸亲箕掠俯忌佣坛诧擅倪套雇堪机电制度汇编(26种)邀莎襟遵藻歉疚湍荷莱觉浚嚣铲隆筋腔谈庐楚红豪鼓埃樟柬渤哮琴九肖瘤块扫衔袁角罩丧先栅碍搜纹描蜀香返久胀枉故莱棉憾加轩麻敖阁案洽效桔逛腹唇刷现滔鲍倒卢别呵甫掸挛蕉嚷因烙哎裂故兹卿阴蠢柒蔽卷漠搐汛酥樟莎速骨搜琼犁律刚峻束寄内绑掌胜腿母斥感朝耙釉块酸鸦砚寓惫扫敲没颜病捍拘津有造名父犯桥伐奈割箔藻隋丝门耐骄拯信炊吾伊范烫劲瞄紫麓职驯窗妙弯怨恋宫君裁褐扑钡炙渔渺义陛气促筏忍妓隘蚊俊篓张扰饿福正公夸汾剖铀斗知底胳擞酵疥陷北洗堪窜赋步职销担糟裂怪唐狡砷馅赵瞧枢薄悼淫捧蜒团骄舀秆源宁雁咨朗救瞧惶嘱偏删膘祁矢镣宛溅绿鼎飞饺末
4、徘电气试验制度1、 在用机电设备的各种电气试验,性能测试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机电副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实施。2、 各项试验工作开始之前,必须编报安全技术措施,机电副总组织审批后执行。3、 对在试验性能测定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重大问题由机电副总组织有关职能科室研究整改方案,机电矿长负责实施。4、 各项电气试验记录要齐全。5、 高压电气设备、移变入井前必须进行耐压实验及性能测试。变压器油更换时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 井下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风电闭锁、皮带机综合保护使用中每天试验一次。检漏继电器每月做一次远端试验。7、 高防
5、开关手动试验每月一次,无压释放装置每年至少校对一次。8、 各种保护接地电阻测试井下每季度一次,地面每3个月一次,防雷接地电阻测试在每年的雨季前进行。9、 使用中绝缘油每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高压开关中的绝缘油在累计切断三次短路电流之后要加试一次。10、 井下主要电气设备、高、低压电缆的绝缘电阻测试每月一次,各种电气仪表每年校验一次。 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一、 设备的运行:1、设备必须按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设备的结构、性能和技术参数,经安全技术培训,达到本工种的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新型设备在投用之前,由工程技术人员对主要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编制有针对性的
6、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之后,方准投入使用。设备的操作司机、检修工做到“三知、四会”合理使用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3、使用中机电设备的各种电气保护,机械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定期检查、试验,防爆型电气设备杜绝失爆,不合格者不准投入使用,并认真记录备查。4、设备的运转环境符合设备运转、检查要求,保持清洁卫生。二、 维护、保养1、严格执行日常检查、保养和定期检修制度,保证设备状态达到完好,确保设备在安全、可靠、经济、整洁的状态下进行。2、建立包机制度,各台设备的维护、保养包机到人,挂牌留名,做好巡查检查工作,并认真记录。3、大型固定设备按规定进行技术测定和探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带病运转
7、,润滑部位润滑油脂经检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4、定期做好各种仪表、仪器的定期校验工作。5、压力容器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使用与管理,定期开展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工作。6、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的“五定”原则,即定义、定质、定量、定期、定点,并做好记录。7、 设备检修、检查执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使用制度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2、各设备使用维护单位技术员必须制定详细操作维护规程,并组织操作、维护人员和单位领导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3、设备重要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和定期检查,并作好详细记录。
8、4、设备定期检修采用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方式,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周期。5、设备日常检修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易损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等技术措施,恢复设备使用性能。6、设备周检修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清洗,进行日常检修无法处理的缺陷及设备的各部间隙进行适当调正,恢复设备使用性能和安全性。7、设备计划检修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修无法处理的缺陷和安全预防性检查、试验及设备技术性能测定和设备技术改造等,全部恢复设备性能和安全性、可靠性。8、日常检修每天不少于2小时,周检不少于24小时,计
9、划检修根据设备状态确定检查内容,并编制检修计划,进度图表报矿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机电干部包括机电队以上的管理人员,具有检查处理问题的权力和指导工作的义务。2、领导干部每月上岗检查的次数每月不得少于: 机电矿长:1次。 机电副总工程师:1次。 供电队长、工程技术人员:4次。3、检查内容: (1)上岗情况; (2)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设备运转情况; (4)各种记录; (5)各种仪表; (6)安全设施检查试验; (7)检查问题落实情况;4、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5、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检查情况,确保安全运转。 6、上岗检查人员在上岗检查后,在
10、“领导干部上岗登记簿”上签字。设 备 管 理 制 度一、加强对设备的领导工作,由分管机电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供电队队长直接领导设备组,并建立专职管理员,各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各维护单位设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日常业务,设备的领取、发放、登记造册,并按月向队领导汇报全队设备情况。二、负责在用的设备使用、跟踪管理,做到帐、物、地点一致。每月向设备组汇报设备使用情况及更新大修计划。三、设备移动工作地点,应由使用单位兼职网员通知设备组更改帐、卡、板方可移动;凡私自移动者,每台设备罚款50元。四、采煤工作面收作,应由回收单位、设备组共同验收;设备损坏由使用单位赔偿损失。五、开拓、掘进单位封堵硐室,应把设备
11、回收完,否则按设备原值赔偿并罚使用单位每台500元。事故分析追查及隐患排查制度一、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机电设备事故按煤炭工业企业管理规程中的规定按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种类别掌握,并按规定逐级上报。2 、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分别进行追查: 一般事故由矿值班员或事故单位的分管领导组织组织追查, 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应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及生产部汇报,由公司领导同志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处理。 3 、对已发生机电设备事故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3)没有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不放过。(4)对事故责任者没提出处理意见不放过。4 、
12、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不准隐瞒,要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分析,作为事故追查的主要依据。5 、 事故追查后,对事故的责任者及时处理,按责任的大小、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等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对隐瞒事故真相要加重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6 、一般事故由调度室负责,重大和特大事故分别由管理队、驻矿安监处做好事故性质、影响时间、影响产量(财产损失)、事故经过、追查结果、责任单位、责任人等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使机电事故率不断降低。二、隐患排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是指矿(厂)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并在一定条件
13、转化下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如:一、通风系统不合理的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采用不合理的下行风、串联风、扩散风和角联通风);二、高突矿井采掘工作面未按标准设置瓦斯监测断电装置,未实现瓦斯超限自动报警、自动断电或运行不正常的矿井;三、高突矿井煤巷、半煤巷未实现“三专两闭锁”的矿井。四、通风能力不足、供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五、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未进行瓦斯抽放或未开采保护层的矿井;六、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时常超限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如采、掘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分别大于5m3/min和3m3/min,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没有采取抽
14、放瓦斯措施);七、开采煤层有自燃倾向的矿井,没有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的;八、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巷道未设置防尘管路并洒水降尘的矿井或采区;九、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未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矿井;十、矿井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十一、矿井水文地质、老空、老巷开采情况不清或重要保护煤柱被破坏的;十二、未按规定权限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安煤(岩)柱的;煤矿擅自超层越界或采用可能危及相邻煤矿安全生产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的作业方法的;十三、有水害威胁而无探放水措施的;十四、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未取得安全标志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或失爆的;十五、供电系统不能做到安全可靠的;十六、
15、单位工程未经过安全设计审查或竣工验收擅自组织施工或投入生产的;十七、采掘工程未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在情况变化时未及时予以修改和补充的;十八、未按规定编制、实施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十九、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二十、超系统能力生产的;二十一、矿长不具备安全资格或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二十二、对职工违章作业行为不制止的;二十三、对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确定。建立隐患排查总工程师负责制,矿总工程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全面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确定按本暂行规定的第二条和煤矿安全规程确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建立隐患整改行政
16、一把手负责制,矿长对所在矿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全面责任,负责解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等。国投新集公司安全监察局驻矿安全监察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报告、检查、整改、销案制度。设备包机制度1、包机组由各班司机(运转人员)和维护人员组成。2、包机组实行包生产出勤、安全经济运转,设备完好、电力和材料消耗及环境清洁.3、包机组内部有明确分工,每台设备、电缆、管线,安全保护装置及环境卫生都落实到每个成员,做到“岗位固定,分工包干,挂牌留名,责任到人”。4、每个岗位必须制订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每种设备都要有相关操作规程、完好标准、维护质量标准,做
17、到任务明、责任清。5、包机组有以下权利:(1)对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和附件、工具等负保管责任;(2)不符合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的指示,可以拒绝执行;(3)安装检修后不符合质量标准时可以拒绝接管;(4)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油脂可以拒绝领用。6、为了使包机制能够全面有效地执行,实行鼓励安全与经济运转两方面积极性的奖励制度。7、每周召开一次设备运转会诊例会,制定奋斗目标,提出减少故障停机的改善方案,分析故障原因,调查设备性能,评定目标到达情况。例会有记录。8、深入现场,详细研究设备的结构性能,制定日常检修、定期检修、注油调整、清洁等检查、检修方案。9、认真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使用、维护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业
18、务知识。10、认真分析各种原始记录及技术性能参数,制定检修周期及间隔,合理选择零配件,除低材料消耗。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各种电气试验和机电管理队有任职资格的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张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准入井投入安装,不合格的严禁投入安装。2、设备安装后,要对设备的环境、防爆性能,接线工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送电运行。3、必须配置专(兼)职的防爆检查员,对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防爆合格证过期的电气设备,要立即通知机电办防爆员,对设备重新进行鉴定,更换防爆合格证,防爆合格证有效期:固定设备1年,采掘移动设备为半
19、年。5、本单位的检查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把关。电缆管理制度 一、电缆管理工作在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管理队电缆组负责。 二、各电缆使用单位应设兼职“电缆管理员”一人,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取、入井、移交、验收及电缆回收升井后的交还销帐工作。三、新电缆由电缆管理组统一领取、校验、编号、上帐;截面为4mm2及以上、长度在20m以上的电缆必须在2m内烙打上长度、截面、编号。经编号的电缆应立即入帐上卡,未经入帐上卡的电缆严禁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截断电缆,一经发现除赔偿截割电缆长度原值外,对责任人和截割者给予200元罚款处理。四、各单位领取电缆时,须提前三天向电缆组提出申请,将需
20、要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和接装负荷等,填写在电气拆、接火申请单上,经电缆组审批,否则,影响生产由申请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例外。新供电系统安装时,须提供供电图。五、电缆的发放由电缆组办理,并发给“电缆入井证”。不合格者不准入井。电缆发出后立即上卡、挂牌或输入计算机,做到帐、卡、物、牌一致。六、凡井下撤下不用的电缆,必须限期回收升井,送交电缆组,并撤卡、去牌。凡改变使用地点或管理单位的电缆,必须到电管组办理手续。七、升井电缆经检验、修补后必须填写“电缆修补试验记录”。八、电缆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电缆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细则管线吊挂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对损坏、丢失电
21、缆,必须追究原因及责任,作出处理意见并采取防范措施。九、电缆都应该存入库房,禁止露天堆放。十、电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下井使用:1、绝缘不合格,2、线芯绝缘龟裂老化;护套龟裂老化或破损;3、电缆芯线对地绝缘小于20兆欧者; 4、芯线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导电芯线断裂;5、4mm2及以上电缆,长100m以内接头超过4个,并且间距都小于15m;对于截面2.5mm2及以下电缆,长100m以内的接头超过6个并且间距都小于10m。十一、电缆管理组应根据使用情况、库存和生产需要,编制电缆购置计划和电缆报废申请,经机电矿长审批后,由供应部门购置或报废处理。十二、井下电缆只允许一次性使用,禁止倒装,特殊情况
22、需经电管组批准,从电管组办理倒转手续,否则,一次给予500元罚款。十三、在巷道维修或有可能损坏电缆的作业时,在作业规程中应规定有“保护电缆的措施”,否则,不准施工,造成后果要追究责任。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一、小型电器管理工作是在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管理队负责。机电下设小型电器管理组,具体实施对小型电器的管理。二、小型电器应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领取发放,统一建帐、编号,统一回收、修配。其它单位不得私自从供应部门领取存放,一经查出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按每件50元罚款,并没收小型电器。三、使用单位领取小型电器,必须由该单位兼职网员填写“小型电器领取申请单”,经电气管理组审批后,方可领取
23、,“领取申请单”应填明所领小型电器的规格型号、用途、使用地点、数量等。四、检修出库的小型电器质量应符合检修标准,由管理队电管员检验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无编号、无防爆证的小型电器严禁入井使用。五、凡井下停用、撤除的小型电器,必须限期由原使用单位回收上井,交小型电器组,并撤卡、去牌;凡改变使用地点或管理单位的小型电器必须到小型电器管理组办理有关手续。六、因工作环境恶劣或意外事故损坏的小型电器,一律经机电办鉴定批准后方可以旧换新,无故丢失和损坏者,予以按价赔偿的处罚。七、新安装的小型电器必须办理验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接收后须填写验收清单交小型电器组,小型电器组负责填卡、挂牌或输入计算机,做到帐、
24、卡、物、牌一致。八、系统安装一次超过20件以上者,必须提前三天将审批单送交机电管理队小型电器组备料,否则,影响生产由申请单位负责。九、小型电器管理组应根据使用、库存情况和生产需要,编制小型电器购置计划和报废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后,由供应部门负责购置和报废处理。十、小型电器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使用,并随用随领,严禁随意倒装,杜绝乱领乱用。十一、任何单位不准私自库存小电,一经查出没收小电,并视情节罚款。油脂管理制度1、油脂由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情况提报计划,供应科汇总后,报上级主管部门采购,各单位到供应领取。2、各种油脂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必须有有效的合格证,不合格不准发放、使用。3、各种设备的
25、润滑油量、标号、注油周期必须符合相应设备的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各种设备的注油标号、注油量、注油周期及“机械设备润滑制度” 执行。4、严格油脂的管理,油脂的存放地点、湿度、容量等要满足相应油脂的技术要求,易燃油脂要远离火源。5、需定期检验的油脂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要立即更换。6、存放地点不得有其它木料和杂物,保持清洁卫生,油盖盖好,缺一次罚50元。7、装油桶分牌号使用,不准混用,发现一次罚50元。配件管理制度1、 矿井主要生产设备的配件必须有一定的储备。2、 配件需用计划由设备使用单位根据生产计划按定额编制,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生效。3、 大型关键配件必须由使用单位
26、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周期编制专项计划,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生效。4、 供应部门要严格配件的领用、回收、保管制度,并严格执行。5、 供应部门对大型关键部件必须有特准储备。6、 使用单位要有专(兼)职的配件管理员,对配件的领取、使用、保管进行管理。7、 使用单位的技术员必须对配件计划审核,和对领用配件质量严格验收和对产品质量及时反馈信息。8、 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量及时采购配件,并向制造商及时反馈质量信息。以便进一步提高质量,增加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阻燃胶带、阻燃电缆管理制度一、阻燃胶带1、阻燃胶带管理小组负责阻燃胶带的试验、验收及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小组必须尽职尽责。2、矿用胶带必须
27、采用阻燃胶带,否则严禁入井。胶带的发放、把关工作由专人负责。3、凡购进的阻燃胶带必须附专门检验机构颁发的合格证明,缺项者不予验收。技术组负责证明的保管工作。4、阻燃胶带进库时,对所进同一批次、品牌、厂家的胶带进行取样送检。该批次皮带经专门检验机构对其抗静电性能、拉断强度、伸长率、滚筒摩擦和酒精喷灯燃烧综合试验,符合MT147-95标准检验结果方可入井使用。5、长期库存皮带使用前,需进行抽检、送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生产需要为由,擅自降低阻燃胶带的使用的技术检验标准,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阻燃电缆1.矿用各种电缆及四小线必须采用不延燃型,否则严禁入井。2.管理队
28、电管组负责各类动力电缆及四小线(煤电钻专用线、电话线、监测专用线除外)的购进计划的编制,领用、试验、验收、发放、维修及日常登记、建帐、编号等管理工作。3.电话线、监测专用线、煤电钻专用线的计划、购置由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井下电缆的选择要求进行。4.所有电缆及四小线入库前必须由管理队电管组验收,作不延燃试验,合格后方准入库,电管组并作好有关记录备查。5.凡购进的电缆必须有专门检验机构颁发的合格证明、煤矿安全准用证、及有关技术参数,缺项者不予验收。电管组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保管工作。6.没有经过验收的电缆和四小线严禁入井使用,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造成后果由使用单位和发放单位承担有关责任。7.阻燃电
29、缆进库时,要对所进的同一批、同一品牌、同一厂家的每一盘电缆取样试验,具体由机电办电管组根据有关电缆规定进行,并作好记录备查。8.供应单位不得直接向生产单位发放电缆和小线。电气管理制度一、小型电器、小型电缆、电缆钩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小型电器、小型电缆、电缆钩的管理,以达到降低原煤成本的目的,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新集一矿小型电器、小型电缆、电缆钩管理细则,望矿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1、全矿所有小型电器(各种接线盒、按钮、照明、信号、扩音电话、照明信号、监测器具、防爆电话以下简称小型电器),矿各单位所需的小型电缆(不含电话线、监测线、煤电钻专用电缆)及小型电器(不含监测器具、防爆电话)提前一天到管理
30、队电管组联系,并凭材料票领取。管理队据矿生产计划及时向供应部门提报购置计划。电缆钩由各单位根据井下具体情况向供应部门提报购置计划,并凭材料票从供应领取;电话线、监测线、防爆电话、监测专用器具分别由矿调度和通风科监测队直接向矿领取,但入井前必须经管理队验合格后方准入井使用;通讯和监测器具由矿调度和通风科自行管理,但必须经管理队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2、入井的小型电器必须经防爆电气管理员进行防爆性能鉴定合格后张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没经防爆检验的小型电器擅自入井使用,发现后按电气失爆处理; 3、井下工程安装竣工或由于施工单位变更时,小型电器、小电缆、电缆钩必须现场办理移交手续,交给维护单位,若移
31、交数量不符,其差额部分由责任单位按原值进行赔偿;4、除回收升井送修的以外,各种小型电器一律由使用单位在现场维护检修,所需的配件由维护单位到供应领取。由于使用单位人为导致损坏需更换的,履行以旧换新手续,其费用由使用单位按原值的两倍支付;5、所有回收的小型电器、小型电缆、电缆钩必须到电管组办理送修手续;6、升井送修的小电缆、小型电器及电缆钩由于使用或维护等原因导致损坏、报废或零件丢失的,其费用一律由责任单位按原值的两倍支付。回收的电缆钩、小电缆按95%的回收率考核,低于回收率的由责任单位按原值的两倍赔偿;7、井下闲置和不用的小型电器、小型电缆、电缆钩由责任单位在三天内升井送修,每拖延一天罚责任单位
32、200元,直至送修为止;8、井下在用的小型电器、小型电缆、电缆钩严禁倒装。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单位200元,责任人50元,包片电管员20元,并由电管员负责督促撤除升井送交,特殊情况经电管组同意,并办理手续。9.管理队电管组负责小型电器、小型电缆的领取、保管、检修、发放及电缆钩的现场管理工作,并建立收发、检修等管理台账备查;10.本着节资降耗,严格控制材料的原则,坚持做到有旧不发新,确需发新,需经电管组组长或上级主管领导签字。11.由责任单位支付的赔偿费用,在责任单位的材料费用中扣除,冲减机电办相应的材料费。罚款部分在责任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进入矿机电奖罚专项基金。二、煤电钻(煤电钻专用线、移动
33、式电动工具、设备)的管理规定1、煤电钻的保存、维修、发放由机修厂建立收放、检修台帐备查,发放时记清发放时间、发放人、领用单位、领用时间、领用人、使用地点等.煤电钻在发放时,由机修厂通知电管组对将要入井的煤电钻进行防爆检验,经检验合格并贴上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如不经防爆检验的煤电钻擅自入井,领用单位按失爆处理,发放单位给予500元处罚,造成后果的并按法律追究责任人责任.2、 煤电钻电源线必须使用UZ-500V-34+14的煤电钻专用电缆,此电缆由各使用单位凭票据到矿供应领取.3、 煤电钻线在井下使用时不得超过150米,否则罚单位500元、机电队长50元,并把多余线立即升井.4、 煤电钻和
34、电钻电缆的连接应用矿用隔爆小三通连接,严禁使用插销开关连接.否则按失爆处理罚单位2000元,责任人200元.5、 煤电钻及其他移动电动工具的负荷电缆、控制电缆严禁沿底板拖拉使用。6、 煤电钻和其它移动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电缆、控制电缆在其可移动的电机喇叭嘴和控制按钮的喇叭口处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其受拉力绝缘护套受损。7、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捡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小班使用前,由电气维修工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作好详细纪录,每月5号上交管理队备查。8、 煤电钻在井下使用10天后,使用单位必须把煤电钻升井交给机电办修配厂进行剁电缆线头一
35、次,每次剁头不少于100MM,机修厂对剁头的煤电钻建立台账,标清使用单位、使用地点、煤电钻编号和型号、剁头日期等,并根据发放日期在到期时通知使用单位把煤电钻升井进行维修。9、 井下使用的煤电钻,严禁任何单位拆卸、维修,否则按违章处理,责任人送安检学习。10、 煤电钻及其综合保护装置井下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由管理队负责。11、 使用煤电钻和移动式电动工具、设备(钻机、岩石电钻等)的单位必须每班对各项保护进行试验,并对其电缆及操作线进行检查,作好记录。12、 煤电钻不按规定时间升井的,每推迟一天,罚单位500元,大队长50元,机电队长50元。三、机电设备交接的规定目前,在机电设备管理上,交接工作一直
36、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对生产极为不利。为进一步强化管理,明确责任,特对设备的现场交接做以下规定,矿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1、生产单位施工地点变更或者设备安装竣工后,设备的维护单位由矿调度室分管副主任负责确定,并负责组织验收和移交。指定的维护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在设备移交过程中管理队设备组、电管组参与,并负责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2、 移交项目除机械、电气设备外,还包括:1) 各种高低压电气控制设备和高低压动力电缆;2) 各种信号灯、行车灯、控制按钮及各种信号线和控制电缆及各种小型 电器、供电系统图牌板等;3) 各种天挡、地挡、绳挡、托绳轮等安全设施;4) 自设备安装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两天之内
37、设备原则上必须移交,未移交时,设备由安装单位负责维护。5) 在设备移交过程中,接收单位必须对待接的设备进行详细检查验 收,查清设备及配件数量、状态和安全设施情况。对不影响设备使用性能和安全的问题可以在移交单上注明后接收,调度分管主任签字认可后生效。自签字之日起,设备及各种安全设施由接收单位负责维护。在移交单上注明的问题由原单位负责在两天内解决。设备组、电管组负责验收,确认合格后,移交工作方算结束。确因配件、巷道条件限制等客观原因不能按期解决的问题允许后延,但必须经调度室分管主任同意。6) 对待移交设备存在的直接影响到设备的使用性能或直接涉及到设备运行和人身安全的问题,接收单位有权拒绝接收。并由
38、原单位负责限期整改,整改时间由调度室分管主任确定。整改合格后由调度室分管主任按正常程序再一次移交。未按规定时间落实整改的问题,由机电公司设备组和电管队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7) 设备移交后,接收单位在日常维护或使用中发现在移交单未注明的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接收单位负责。凡在移交单上注明的问题在整改限期内而导致发生的事故由原单位或安装单位负责解决和承担。8) 对于移交单上注明的问题由于主观原因或未经调度分管主任同意擅自拖延了整改时间而由接收单位处理合格的,所发生的材料费、工资费用由原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两倍支付。其费用由接收单位负责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工作量、消耗的材料及工资费等详细情况经调度
39、分管主任审批签字、机电矿长审核后,报矿经营考核办兑现。9) 由于设备本身缺陷和巷道自然条件限制而无法解决的问题不在设备移交范围内。10) 安装单位必须保证设备的安装质量,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达标;11) 设备入井前要严格履行验收手续,检修的设备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安装或维护单位有权拒绝领用。凡入井安装后发现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或维护单位负责解决,属设备的隐蔽部分在验收中确难以发现的,由承修单位负责解决,由此发生的费用按矿有关规定执行。12) 设备移交原则上仅移交在用和备用的设备及配件,闲置不用的设备和配件由原单位负责打运升井回交,在巷道不具备打运条件可由接收单位在条件允许时打运,但所发生的费用由矿支
40、付。13) 巷道整修时,由调度室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电缆钩进行移交。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按规定进行吊挂,丢失的电缆钩由施工单位负责按原值赔偿或补齐。在规定时间内电缆未吊挂或吊挂不合格的由机电公司电管队负责落实有关单位进行重新吊挂,费用按实际发生的二倍由原责任单位支付,经调度室分管主任审批签字、机电矿长审核后由经营办兑现。14) 升井的设备不得缺件。绞车回撤时,安全设施一并回撤,现场移交时所缺的配件以移交单上注明的为准,升井后所缺的配件以机电公司相关单位验收单为准。15) 特殊情况和未尽事宜以机电矿长或调度室分管主任的平衡为准。四、关于井下供电系统事故管理规定(暂行)由于井下供电系统复杂,因矿井环
41、境差等等因素,供电系统跳电后,使局部风机停转,瓦斯监测仪器失灵,造成井巷局部瓦斯超限,对矿井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为尽快恢复正常供电,减少停电影响时间,确保矿井安全,特制定以下办法:1、出现跳电事故后,各影响单位均须积极查找各自责任范围的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是否有故障,查出故障原因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2、出现跳电事故后,对于推诿扯皮,隐瞒事故不报的单位,由管理队牵头,组织进行调查,查出责任单位范围故障后,给予责任单位2000元处罚,大队长200元,供电队长200元处罚。3、出现跳电事故后,各影响单位不对本责任范围的供电线路、电气设备进行积极查找的,给予单位500元处罚,单位负责人50元处罚。4、对于
42、不服从管理队统一安排、指挥调动的单位罚款单位500元,单位负责人50元。5、出现跳电事故后,各影响单位能积极主动查找供电线路、电气设备事故原因的单位,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恢复正常供电的,视事故影响轻重,给予责任单位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参与单位能查找出原因,不属于自己责任的,由矿给予一定奖励和表扬。6、凡参与查找跳电事故的人员,查找出具体原因的由矿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7、本着跳电就是事故的原则,管理队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好每起跳电的事故追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五、停送电管理制度吸取故教训,严格我矿停、送电制度,进一步规范停、送电操作程序,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现对停、送电管理规定
43、进行重新补充和完善,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一般规定1、井下停电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审批制度,低压供电由分管电管员初步核实,由管理队长复审或由供电队长复审,最终报矿总值班在调度生产平衡会平衡,杜绝无计划停电。2、电管组要认真审查核对停电申请上的停电影响区域及开关的准确性。并署名。遇到突发事件,电管组负责及时、准确的把影响区域的低压供电情况反馈到矿调度室。3、高压停电由供电队负责人审批,影响低压部分由电管组提供影响范围。4、严格执行谁停电谁挂牌、谁挂牌谁摘牌、谁摘牌谁送电制度。5、变电所以外停、送电设专人看守停、送电开关,看守人员必须坚守职责,严禁中途让他人代替或脱岗。6、严禁约会时间
44、停送电或擅自停送电,严禁非专职电工和非专职值班电工操作电气设备和停送电。7、凡没有停电检修计划的单位严禁在停电的线路上从事检修工作。8、非单台开关作业、操作复杂、影响范围大的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机电公司技术经理报矿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9、各单位从事电气设备检修而进行停送电作业的电工必须持有张贴本人相片、填写工作单位的“有人工作 禁止送电”的警示牌,作业时悬挂在停电开关上。施工人员绝缘防护要齐全。10、所有单位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开始和竣工时均必须向矿调度汇报。11、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允许非专职电气人员进行停送电操作。但事后必须与矿调度汇报。12、处罚:凡违反停送电管理规定的,罚单位20
45、00元,责任人200元,并送安检科学习。情节严重的,由矿以上机构追究其责任。二、井下各变电所停送电管理规定1、停电 需要停电或倒闸操作的高低开关由检修负责人填写“停送电工作票”(以下简称工作票)。工作票中必须含有停送电申请单位、停送电地点、联系人、停送电任务、影响范围、技术措施、审批意见等相关内容。在检修前由检修负责人送交变电所当日值班员,值班员在工作票上签字认可。 工作票一式两份,检修负责人和变电所当日值班员各执一份; 在停电检修前由停送电联系人到变电所通知变电所值班员进行停电操作,变电所值班员在联系人、停送电任务、停送电开关等与工作票上的内容核对无误后,方准进行停电操作;并向矿调度汇报。
46、停电的开关由值班员负责挂停电警示牌,高防开关必须将手车拉出并闭锁,必要时并设置防护栅栏; 停电操作结束,值班员向停送电联系人确认后,由停送电联系人到现场 通知检修负责人,检修负责人方准安排施工人员在停电的线路上或开关上工作。 检修前必须采取验电、放电和三相短路接地的措施;2、送电 检修结束并拆除地线、人员撤除后,由停送电联系人到变电所联系送电事宜; 变电所值班员经将送电开关名称、编号、送电联系人与工作票核对无误后方准摘下警示牌,进行送电操作;3、外单位有计划检修需要在变电所停送电的,由检修单位安排专人到变电所的维护单位填写工作票。由检修单位负责在检修前一小时送交变电所值班员。停送电的联系、操作
47、按上述停送电程序进行;4、现场临时检修或突发事故需要在变电所进行停送电操作的,按下列程序进行:由检修单位负责在现场用电话向矿调度和电管组请示同意后,指定专职的停送电联系人到变电所办理停送电工作票,由变电所值班员负责按工作票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操作,并将开关闭锁。停电后,由停送电联系人负责亲自在停电的开关挂上本人的停电牌后方准通知开始检修;检修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负责亲自到变电所联系送电事宜。在停送电联系人在停电的开关上被摘下本人的停电牌后,变电所值班员方准进行送电操作;5、由于距离过远,停送电联系人不具备到变电所联系停送电条件的,由检修负责人在现场用电话向矿调度和电管组请示,并将停送电原因、地点、联系人等事宜通知矿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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