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36KB ,
资源ID:1882523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88252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农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模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农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模版.doc

1、农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依法治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法律规章和《**农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申诉,是指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或认为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而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要求重新做出处理的意见和要求。 学生个体之间的纠纷不在本申诉范围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接受学历教育,在我校注册并取得我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四条 学生提出申诉,应当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

2、真的原则,申诉人不得借申诉歪曲事实,提供伪证或者诬陷他人,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学校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处理学生的申诉。 第二章 申诉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农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7名常务委员和6名临时委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学生申诉事宜。 第六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其他常务委员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院(部)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校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担任。 作为常务委员的各部门负责人更换时,由新任的负责人接替

3、原负责人担任常务委员。校学生会主席、校研究生会主席更换时,由新任主席接替原主席担任常务委员。 临时委员由熟悉学生管理工作或法律的3名教师和3名学生担任。教师由人事处推荐;学生由校学生会和校研究生会推荐。临时委员不能由申诉人所在学院的教师和学生担任。 第七条 委员任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可续任。 第八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处理申诉案件时须实行回避制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与申诉案件有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决定回避。 第三章 申诉处理程序 第九条 学生在接到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书之日(或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10日内,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4、书面申诉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诉书; (二)相关证据资料; (三)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的复印件。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诉人的姓名、所属学院、专业、班级、学号、有效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申诉的事项、理由和要求; (三)提交申诉书的日期; (四)本人签名。 第十条 学生通过其代理人提交申请的,须同时提交其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第十一条 因学校教学安排等正当理由,申诉学生不能当面提交申诉申请的,可以采取挂号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诉申请的提交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学生如因不可抗力未能在申诉时限内提出申诉的,应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

5、立即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核查属实的,可继续提出申诉申请,并视为申诉时限内提出,申诉申请的提交日期按实际收到申诉之日算起。 第十二条 在未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学生可撤回申诉。要求撤回申诉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接到撤回申诉的申请书后,可以停止受理工作。 第十三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诉应填写登记表,并负责召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组成复查小组。 第十四条 复查小组成员达到5人以上(含5人)单数即可开展复查工作,但每次审查至少各需1名教师和1名学生委员参加。申诉事项所涉及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应回避,但须指派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复查小组的

6、调查,并负主要举证责任。 第十五条 调查形式分为书面审查和召开会议调查两种。 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调查的,复查小组成员应当对申诉书、处理决定书、学生处分的事实材料和申诉人所在学院的情况说明等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并独立作出复查意见。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根据复查小组各成员的复查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形成复查决定。 召开会议调查的,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方为通过。会议调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诉人或其代理人陈述、申辩; (二)学校工作人员陈述处分的工作程序、事实根据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据;

7、 (三)质证、辩论。 在处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申诉时,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可以不安排申诉学生和原处理部门代表到会陈述。 第十六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小组主要审查核实学校对学生的处分是否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十七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自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并告知申诉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复查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诉人的姓名、学院、班级、学号等基本情况; (二)申诉的事项、理

8、由和要求; (三)原处理决定所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有关规定; (四)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有关规定; (五)复查结论; (六)作出结论的日期。 第十九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复查决定,为学校的最终决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及时将申诉复查决定书送达申诉人。 申诉人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第二十条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第二十一条 自处理、处分或复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二十二条 学生申诉期间,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暂停执行,其他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对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申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农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xx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