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枣阳市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作业指导书一. 法律、法规要求一.法律、法规要求1.1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
2、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1.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
3、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第七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
4、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六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
5、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1.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
6、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1.1.5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五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第十六条第二款 工程监理
7、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 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二) 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 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
8、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1.1.6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依法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施工安全监理应与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任务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监理计划。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监控措施。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
9、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九条施工现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停业整顿,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人员,降低资格等级或吊销资格证书。(一)发生四级及四级以上重大事故的;(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三)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1.1.7.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或允许使用实心粘土
10、砖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实际用砖量折算成标砖数,按每标砖0.2元处以罚款;在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实际现场使用袋装水泥量,按每袋(50公斤)袋装水泥0.5元处以罚款,以上处罚最高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采用禁止采用的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用能设备、产品、技术、工艺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8.建筑起重
11、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三)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
12、(五)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1.4 条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1.2监理单位人员管理规定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
13、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第七十七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
14、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2.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2.5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
15、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1.2.6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任务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监理计划。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监控措施。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7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47号)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条
16、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三)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
17、的;(五)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六)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1.3 监理人员的职责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1.3.1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1.3.2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
18、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1.3.3 总监理
19、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1.3.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1.3.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
20、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
21、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1.3.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第二章 委托监理合同的签订2.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
22、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 2.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特征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被委托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 2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3、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
23、和管理。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监理合同划人委托合同的范畴。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获取 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就是指监理企业通过正常程序从业主手中承接到的监理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实质,对于业主来说,是委托给监理企业处理的一项事务;对于监理企业来说,是承接到的一项工作。 监理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取决于业主选择监理企业、委托监理业务的方式。 业主选择监理企业、委托监理业务一般有两种方式
24、,即协商方式和招标方式。2.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监理人就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除具有委托合同的共同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 (2)监理合同委托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3)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一个总的协议,是纲领性的法律文件。其中明确了当事人双方确定的委托监理工程的概况(
25、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总投资);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完成的时间;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表示。第三章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及工地例会3.1监理工作程序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2、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7、实施施工监理工作。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参照本规范附录实施。8、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9、参
26、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10、结清监理费用。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12、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程序流程图接下页一、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委派总监成立项目监理组组织招标工作选择施 工 队 伍 编制监理规划、送建设单位依据监理规划制订实施细则参与签订承包合同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准备施工队伍进场准备临时设施外部条件落实三通一平主设材备到订位货、送审施工图 图纸预审及参加设计交底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批开工报告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投资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监理组组织工程项目质量竣工预验收审核
27、结算审查竣工资料监理组提出监理工程项目质量评估报告参加业主组织竣工验收保修期监理项目监理组进驻现场熟悉图纸及有关资料,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人员名单通知监理工程师权限通知使用表格 通 知监理程序通 知报 送 相 关 单 位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现场调 查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图 纸会 审第一次工地会议投资控制审核工程量审批开工报告审核预算 审核签发工程付款单处理索赔签发开工指令上岗人员资格审查质量控制 原材料预控 构配件预控实施监督与管理 设备预控 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控制 参加质量事故分析组织竣工初验 监督事故处理方案执行进度控制 签署工程竣工报告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审核总进度计划 审核年、季、月施工
28、进度计划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监理工作总结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框图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报相关表格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 组织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审查 不合格修改再报总监理工程师 审核以下重点内容: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和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2、施工程序与顺序是否合理,采取的施工方法是否可 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3、工期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竣工日期;4、进度计划能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5、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6、保证安全施工,防止事故和文明施工措施;7、季节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8
29、、其它必要的内容。项 目 监 理 部 合格 在报申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报送监理公司总工程师审阅 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工项目监理部 项目经理部三、开工申请签认程序框图第一次工地会议已开过,施工监理交底已完成,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填报相关表格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审查以下施工准备情况:1、各项开工审批手续已完成;2、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地上、地下 障碍物已清除;3、施工组织设计已批准;4、对现场测量定线工作已经核查;5、现场人员、材料、机械方面已准备好;6、其它开工准备情况已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审查合格 审查不合格 返回重报 在报审表上签认 总监
30、理工程师工程动工项目经理部四、工程测量定线签认程序框图现场施工测量1建筑红线标准桩复核测量;2、水准基点桩引测及高程控制网施测;3、坐标控制网(控制导线)的施测;4、建筑轴线桩施测;5、楼层高程及50线施测;6、沉降观测;7、其它测量项目。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报送测量方案,经批准后进行测量,同时填报“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项目经理部进行内业审核及外业复测或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测或审核结果 不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 在原报申表上签认主管监理工程师进行下一道工序项目经理部五、分包单位资质审核程序框图选定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资质有关资料 直接选定分包单位1、营业执照 总承包单位 2、等级证书 建设单位3、
31、专业许可证4、境内承包工程许可证报送分包单位资 5、技术能力 报送分包单位资质质有关资料并填 6、人员配备 有关资料并填报相报相关表格 7、机械配备 关表格 8、实际业绩项目经理部 9、财务状况 建设单位 10、领导层情况 11、信誉情况 12、其它必要文件不同意,清退分包单位 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查、调研 不同意,清退分包单位 项目监理部在原报申表上签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接纳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经理部六、施工进度计划的申报及审批程序框图 根据合同工期目标编制施工总 进度计划,并填报相关表格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 必要时监理工程 审核总进度计划不同意师编制控制计划 项目监理部 同意予以签认修改计划 编
32、制年、季、月度计划,并填报表 项目经理部 审批年、季、月度计划 不同意 项目监理部 同意组织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经理部 检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 进行动态控制偏离计划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 正常 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 根据形象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 下一期进度实施计划 编写监理月报、季报、年报项目经理部 项目监理部七、工程变更签认程序框图提出设计变更, 提出设计变更, 提出设计变更,经承包、设计 经承包、建设 经建设、设计单位初步同意 单位初步同意 单位初步同意后填写相关表 后填写相关表 后填写相关表格并签认 格并签认 格并签认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承包单位对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进行审查项目监理部 同意或基本同意
33、在 同意,与有关各方报申表签认 进一步进行磋商项目监理部 项目监理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变更文件监理工程师同意在设计变 不同意,提出意见要更文件上签认 求设计单位重新研究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部1、按设计变更文件组织施工;2、涉及工期及造价变更的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经理部八、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1、选定建筑材料后,报送产品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复试合格证等有关规定的资料,并填报相关表格2、选定建筑构配件厂后,报送工厂资质、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规定的文件资料,并填报相关表格3、选定设备制造厂家后,报送工厂资质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填报相
34、关表格承包单位(直接提供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单位)1、对报来的建筑材料的质量资料进行审核,对材料实物进行检查鉴定(需要时);2、会同建设、承包、设计单位对建筑构配件、 设备、建筑材料、制造厂家进行考察认定;3、对产品是否影响结构安全度、耐久性、使用功能、观感效果以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违反现行法令、法规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项目监理部 同意使用,签认报申表 不同意使用,拒绝采购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1、对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进行检查核对,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见证取样送检;2、对到场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清点项目监理部 检查合格,准予验收 检查不合格,拒绝验收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1材料、构配件使用于
35、指定部位; 清除出场2设备入库,准备移交安装单位。 项目经理部九、工程预检、隐检、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框图分项工程预检项目 分项工程隐检项目1、施工人员自检、互检、专业检合格 1、承包单位自检、互检、专业检合格2、填报报申表; 2、填报报申表;3、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予以签认 3、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予以签认 施工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人员,监理工程师分项工程完成,自检合格报送1、预、隐检记录 2、已签认的报表; 修整 3、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记录; 重新 4、质量保证资料。 申报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 进行分项工程验收(按规定进行监理施工试验抽验) 不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地基验收,设计勘察部门参加) 合格签认报申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继续施工,达到分部工程验收条件,自检合格,1、所属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修整 2、同时填报相关表格 重新3、分布工程验评记录。 申报 项目经理部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要时请总监理工程师参加。 不合格 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时,设计及建设部门参加。 合格 签认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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