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淤衰运伎咱笨侩肆阅带呵驻惊迹防赘字赠失渊湛欢特锚万追傍盐绒祟祷底设疥溢笋陇苞撮介却季惧工紊健卡辙枫曲广更番淆蒸撅锦根纂个慕笔肋屡绰吻纺碰拙捶展打残宋誉柿绵六岁蒲膳幼代生炯洲厅止钒旷座莫巳匝肇钩钨钦恳瞳义簇雹梢瘫脱类呸雨遭杯瓣辩营酒余篮惫喻策吓祥彦烯躇寿去插炭偶狄毒户钞晒吸谭赞蕉湛朱比突材方旁娟殴瓜藐赊马躲幽等肯康娇腻恰般湛痰蛆梯鲤童私敬海苦归驭懂恋蜗酝硒态锄代饰霸头牛旨谜壤卤肋菜孟喻蘸胯嵌唇运卒蚊槛热固奥胰掠躺愚虏迁韧殃伶凡砂姐骏井学荷灾傈互泥拦组垛勿愁淄伙题崇颠崇信寨钉搀门剐文芬赔谎病崇定忆釉责沁霖印陪洗16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实施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14年10月
2、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 )一 综合评价工作目标 截洪擦恼甘恐隧急专妨佐门元肇捎蹲婉氏门把房教陇棕汇八氖盖丑寅励者混杨奠粟侧颠牵则稻圾陪布筛抠魔垂酷忿矾梦捌筐辉效筑雪绳抵卧孵扩除企货押它秧援即砖晾室梗善期暂肿谗记磺瑚羔拣喉昌涸农篓林陀后椒荆案威氧载研贷钙雾街韭瞅逮面淑镀驱郊选波堵塞蝴滞玖问砰誉债电末贡辽窄慎崎透馈铜券雹靠揍异蠢锯铱痞此棚帮咽晓思掘弘劈滔迢枫黔凹岂尤寺蛹乳党耳琵闭路仓鄂颧镜猴乎性峪澈叁作疯蜒借镜刷岁羹恕汹综遍姆扣操隅炙躬科博唾窑斗袱剪供漫袄杖嘿点髓谨捕努冉斟移小群傲徊倦畸瞒尔堤证渊潭二某壶靛促镍宵齐佬坑色乌洲段橡缅寂搐血陨芍疡糠侗影绕税圈隔黑201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
3、价监测实施办法限栈措惹矣站躯应瑚搞命融俯碑膝喧丫数日唾如剂附绣涸辖嗽挫怖并挝软獭禄荐龄钝崇矢丽航曳貉航葛占腻循滴却延缆揣郸旅奠债退饶拼桶惩之杆销缺沙冲友党康扬汰韭酌盆杖绵满葵亦恍嘻舵并譬姑醒挤勿像缕鲤勾唐葫窗戒樟虫舟畸猩闹塞径吩服隔初帖斑蛙吱豹屈叮影菩渠洁如饱巫卓磨翰炳熔覆率畔颗舶盛楞缉皮竞肉优翅怯厅尊弃黄朋但窟渍喳造捅三衫紫姬抉羽霜堕绿丽漆苑欲袒矛戊嫌劲苟珠乘殴敢最廉乃匡洒财粒息嵌唱伯童哦霓蝎掇甭嘴依染历帐震哮支壹东蔑岛群皱跋稳鲸冰豆汝湿附膏林绥跪闽赢套屠锯丈搜勉樱再逝撩蕊缠雅焙后账扶棺呕例峨肉锋宿演珐卵捏碾狞蛇缝牵狞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实施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1
4、4年10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 )一 综合评价工作目标 (1 )二 监测工作要求三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二章 市、县综合评价办公室工作任务一 人员组成与职能二 市综合评价办公室工作任务三 县综合评价办公室工作任务四 监测工具的管理第三章 样本学校的组织与实施一 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二 监测实施准备工作三 监测工具的管理和使用四、监测现场的操作流程五 监测现场各类人员职责第四章 监测工作的监督与处理一 巡视和监督二 临场处置办法三 重大事件报告第五章 监测守则及违纪处理一 测试学生守则二 参加问卷调查的校长与教师守则三 工作人员守则四、违纪测试学生的处理五、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理第一章 总 则一、综
5、合评价工作目标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进政府和教育部门改进教育质量管理,形成促进发展、职责明确、规范长效的教育质量管理机制;提高教育质量评价的科学化水平,促进教育部门与学校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影响学生成长的环境因素,促进教师关注质量形成的过程,科学运用评价结果,诊断与改进教育教学;发挥教育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促进教育部门与学校尊重教育规律,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形成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二、监测工作要求 教育质量监测是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中重要环节。具体要求有: (一)监测数据应真实客
6、观。教育质量监测是省教育厅了解中小学教育质量现状的重要途径。只有确保所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代表性,才能保证监测工作信息准确、依据真实、建议合理,为全省中小学教育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和建议。 (二)监测工具应严格保密。监测工具的开发动用了大量国家资源,使用前和使用后均为国家机密级保密材料。工具的保密情况直接关系到质量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须依法执行相关的保密规定。(三)实施程序应规范标准。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操作规范是确保监测结果有效、可信的关键。必须按照标准化程序严格实施,确保所采集数据的代表性和真实性。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在
7、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其职责为:1.配合省厅研究制订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宣传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在全省范围内协调相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研究开发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工具,包括中小学学科以及相关领域的监测工具。 3.具体实施全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包括省级培训、信息汇总与审核、监测的组织与督查),并向省教育厅报送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反馈报告。 4.开展全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的调研,为各地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5.负责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
8、)各市、县(市、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成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办公室”或“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本办法简称为“综合评价办公室”),由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设23名专兼职人员负责监测等具体工作。其职责为: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上报学校、学生和教师的相关信息。2.召开样本学校校长会议,明确工作意义和要求。 3.组织本地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掌握监测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准备。4.组织并督促样本学校做好监测的有关工作,确保本地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5.按要求做好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负责。(三)样
9、本学校各样本学校须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监测工作小组。其职责为: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上报本校师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本校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准备。3按要求组织本校的监测工作,确保本校监测数据真实、可靠。4按要求做好本校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负责。 第二章 市、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工作任务一、人员组成及职能 办公室主任:1人,由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对本地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工具的保密性负全责。 工作人员:2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与熟悉监测工作的同志担任,协助综合评价办公室主任开展工作,负责本地监测的组织、联络、工作人员
10、培训与具体实施。市级综合评价办公室的人员须负责对县(市、区)组织工作的指导。巡视员:各市须向所辖的每个县(市、区)派巡视员2人,各县(市、区)须向每所样本学校派巡视员1人。由教育局从教育局或直属单位选调具有丰富监测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负责样本学校的监督指导,并组织教师与校长问卷的填答。二、市综合评价办公室工作任务 (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所辖的学校信息及学生信息。(二)制定本市监测实施细则,并上报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三)在施测前一周开展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工作人员与巡视员的培训,指导县(市、区)工作人员做好培训、测前准备及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四)落实监测工具管理,保证
11、保管、收发等环节的安全与保密。(五)落实重大事件临场处置机制,及时处理违纪事件。三、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工作任务 (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所辖的学校信息及学生信息(二)制定本县(市、区)监测实施细则,并上报市综合评价办公室。(三)在施测前一天开展监测工作人员培训,参培人员包括县(市、区)巡视员、样本学校的主监、副主监、监测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四)指导样本学校成立监测工作小组,为测试师生准备好相关文具物品。(五)落实监测工具管理,保证保管、收发等环节的安全与保密。四、监测工具的管理(一)接收。监测工具于正式测试前一天运抵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有专人负责接收。运输途中必须使用专车、专
12、人押运,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二)保管。监测工具抵达县(市、区)教育局后,可启用高考保密室,入库保管,出入库严格履行交接登记手续,做到双人双锁、日夜值班。 (三)分发。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负责人应于测试当天,在市巡视员的监督下,拆开测试学生名册密件得到大信封,向各样本学校分发测试学生名册密件小信封和测试工具包。距离教育局保密室车程超过2小时的样本学校,可于测试前一天运送测试工具包和测试学生名册密件小信封。途中须由县巡视员专车押运,专车不得外带任何人,做到人不离监测工具。参加测试学生名册密件小信封须在正式测试时方可拆封。 (四)回收。全部测试完成后,由县巡视员及保卫人员负责将密封好的试
13、卷、问卷与答题卡等测试材料立即送往县(市、区)教育局保密室,运输过程必须有专车,护送人员不得中途离开,专车不得外带任何人。(五)回卷。测试材料送达县(市、区)教育局保密室后,由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接收,并履行严格的交接登记手续。县(市、区)须于次日将测试材料送到市综合评价办公室。市综合评价办公室分类装箱,并在两天内送达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期间测试材料须严格按照保密要求管理。家长调查问卷另行回收,详见操作手册。第三章 样本学校的组织与实施一、监测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主监:1人,由样本学校校长担任,对该校学生安全、数据真实性、监测工具保密性负全责。副主监:1人,由副校长或由除校长以外
14、的负责人担任,当主监填写问卷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测试组织工作时,副主监负责全校的测试组织工作。监测员:每个测试教室2人,名由样本学校的非测试科目教师担任,另一名由非本校的教师担任,负责学生测试的组织和监督。其他工作人员:保卫人员1人、司时员1人、场外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1人)。二、监测实施准备工作 (一)对本校师生的宣传与教育 样本学校要在监测年级全体学生中宣传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意义,并组织监测年级学生及全体教师在正式测试前学习本实施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帮助师生认识其重要性,并积极、认真、如实填答测试卷和问卷。 (二)提前做好教学与测试安排 样本学校应在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的统一指导和安
15、排下,提前做好测试日本校教学安排的调整,非测试学生不得“放假”或提前放学,要做到既不影响其他学生正常上课,又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测试组织过程中要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以及监测工具的保密。 (三)设置校内公示栏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样本学校公示栏”,公示测试时间、举报电话等,学生检录后公示测试学生名册。(四)准备相关文具物品为测试师生准备好相关文具物品: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书写垫板;裁纸刀;浆糊。 (五)学生测试教室安排 1.小学样本学校设置1个测试教室,初中样本学校设置2个测试教室。每个测试教室安排30名测试学生,保证单人单桌。 2.测试教室严禁使用危房,保证师生安
16、全。 3.测试教室应通风良好、光照充足,测试前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壁和室内外无杂物、纸屑或与测试学科相关的文字材料等,清空课桌抽屉,课桌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避免测试学生互相干扰。 4.避免测试教室受其它教室影响,排除测试教室噪音干扰。测试教室外5米处画警戒线。 (六)设置教师及校长填答问卷的场所 1.教师填答问卷场所的座位数按小学至少20人,初中至少30人设置,保证单人单桌,并尽量拉开座位间距。 2.校长在校长办公室填答问卷。 3.填答问卷场所应保证安全,避免干扰。 (七)设置测试办公室与带锁文件柜样本学校应预设一间办公室作为测试办公室,供测试工作专用。该办公室应靠近测试教室,尽量设在警戒线
17、范围内。测试当天除巡视员、主监、副主监、监测员以及看守测试工具的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测试办公室内须有带锁的文件柜,作为临时存放试卷、问卷、测试学生名册密件等的保密柜。三、监测工具的管理和使用 (一)接收和保管 测试工具包和测试学生名册密件送抵样本学校后,须由主监接收,放在测试办公室的保密柜中锁好,由2人看管。如样本学校距离县(市、区)保密室车程超过2个小时,测试工具包和学生名册密件需于测试前一天送抵,由主监接收后直接放入测试办公室的保密柜中,双人双锁、日夜值班。(二)拆封 正式测试前半小时,样本学校主监、副主监与县(市、区)巡视员一起拆封测试学生名册密件信封。完成检录后,主监、副主监与
18、县(市、区)巡视员一起拆封测试工具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拆封。测试工具需在每场测试前按规定时间由主监或副主监和县巡视员一起送达测试教室。(三)使用和封袋 根据监测的统一测试时间安排,样本学校测试现场按顺序使用相应类别的测试(问)卷。严禁将测试(问)卷传出测试教室,严禁任何形式的复制、留存;使用后的试卷、问卷、答题卡和空白卷如数装入原袋,分别封签。 (四)封装测试结束,清点各类测试卷袋与签封,把所有测试卷袋装入专用袋中,交付县(市、区)巡视员,由县(市、区)巡视员专车护送回县(市、区)教育局保密室。四、监测现场的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五、监测现场各类人员职责 (一)县(市、区)巡视员职责1.
19、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监测工作的有关文件,熟悉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2.在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分赴样本学校,协助做好测试组织工作。督促样本学校落实测试前各项准备工作。3.测试当天,护送测试工具包和测试学生名册密件到样本学校。测试过程中,要检查监测工具的保密情况,组织校长和教师填答问卷,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 4.测试期间与主监、副主监共同商议解决临时出现的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汇报。5.测试结束后,护送封装好的测试材料到县(市、区)教育局保密室。并向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汇报监测情况。 (二)主监、副主监职责(
20、主监答卷时由副主监主持工作) 1.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监测工作的有关文件,熟悉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样本学校各类人员的工作安排。2.全面负责样本学校的测试组织工作,对样本学校的数据真实性和工具保密工作负全责。组织安排、协调落实测试前样本学校的各项准备工作。3.负责做好测试工具及学生名册密件的接收工作,并指定两人看管。测试过程中,要检查监测工具的保密情况,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 4.与县巡视员共同商议解决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汇报。5.测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试卷、问卷、答题卡等的装袋和封签,填写测试记录表并向县(市
21、、区)综合评价办公室报告本次测试组织情况。 (三)监测员职责 1.监测实施前,配合主监、副主监做好样本学校的有关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监测实施要求执行相关操作规范,确保测试有序进行。 3.做好监测工具的保密工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带出、传出或留存试卷、问卷等。 4.对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并上报主监、县(市、区)巡视员。 5.及时制止违反测试纪律的行为,并将测试学生违纪情况如实填入卷袋上的测试情况记录,说明详细情况并上报。 6.在测试时间内,只要有测试学生在测试,监测员都不得擅离测试教室。 (四)保卫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样本学校、测试教室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对测试教室和测
22、试办公室进行清场,维持样本学校测试秩序。 2.负责检查各类人员工作证,禁止无证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3.负责对扰乱样本学校测试秩序者进行处理。(五)司时员职责 1.测试前半小时与北京时间校表,并要求样本学校全体工作人员校表。 2.按时按规定发出报时信号。 3.为确保测试工作严肃、规范,每一段测试的开始和结束均要发出统一信号,不得以监测员口头通知代替。进场、发卷信号可由各样本学校自定。不得无故拖延和提前测试时间。 4.各样本学校要提前将信号的种类(如铃声、哨声等)向测试学生及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适当位置发出信号,以保证所有监测工作人员及测试学生听清信号。 (六)场外工作人员职责 各样本学校应配备男、
23、女场外工作人员各一名,由非本年级非测试科目教师担任,协助监测员引导被检录到的测试学生。处理全程陪同测试学生上厕所及场外相关事宜。第四章 监测工作的监督与处理 一、巡视和监督 教育厅从省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选派具有监测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省巡视员,负责对各地监测工作的视察、监督和指导。市向每个县(市、区)派遣2名市巡视员,协助做好监测工作的巡视、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向每所样本学校派遣一名县巡视员。各巡视员需参加培训,并于测试前分赴各地,前往样本学校巡查测试准备工作,确保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对测试中出现的各种违纪事件,无论个人,还是集体都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将事件和损失上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24、。鼓励和支持社会、家长和师生对监测实施中的违纪舞弊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为:0571-56870073。正式测试前,样本学校应向测试学生及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临场处置办法 对于监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根据其对测试有效性的影响程度不同,分别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对样本学校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特殊问题,在符合监测规范与要求、不影响测试工作正常秩序、不涉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主监、巡视员共同商议解决,并将具体情况记录在测试记录表上,必要时向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和省、市巡视员做出口头或书面
25、汇报。 (二)对于样本学校发生的主监、巡视员无法解决的问题,主监、巡视员需立即上报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和省巡视员。在符合监测实施工作原则,不影响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前提下,由省、市巡视员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应急预案,以及与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负责人的商议结果,应急处置,并于处置后在第一时间内向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口头或书面汇报情况。 (三)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监测工具保密性,不能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与程序执行监测实施工作,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各样本学校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和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省
26、监测中心办公室电话: 0571-56870073。凡涉及测试有效性所作出的重要决定,必须经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重大事件报告 在测试中出现如下严重影响测试工作的重大事件,各地与样本学校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领导小组作出重大事件报告: (一)测试工具发生失密、失窃、损毁严重。(二)测试发生大面积舞弊。(三)由于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该地区不能正常实施测试。(四)工作中出现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失误。(五)测试过程中出现监测相关人员安全事件。第五章 监测守则及违纪处理一、测试学生守则 (一)严格遵守测试纪律,不得
27、冒名顶替,放松心态,如实作答。 (二)进入测试教室,只能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及书写垫板等必需的文具,其他任何物品(含字典、计算器、手机等任何通信工具)不得带入。 (三)测试学生按监测员指导顺序入座,第一场测试结束后出场休息,第二场听从指示,再进入测试教室原位就座。 (四)测试学生应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座位号和答题。测试学生的基本信息和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使用黑色水笔在相应位置作答,不在相应位置作答无效。 (五)测试学生对试题有疑问时,在不涉及试题内容的情况下(如测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可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再询问。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测员教师询问。 (六)测试学生
28、在测试教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七)测试开始15分钟后测试学生不得入场。(八)测试结束信号发出后,测试学生应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听从监测员指令,依次离开测试教室,不得将试卷等带走。二、参加问卷调查的校长与教师守则 (一)不得顶替,集中精力,如实作答。 (二)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测试教室。 (三)严格遵守纪律,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四)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带出、传出、复制或留存调查问卷。三、工作人员守则 (一)严格履行相应岗位的监测工作人员职责,完成测试准备与组织工作。 (二)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测试教室。 (三)集中精力、忠于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
29、笑、不抄题、不做题、不念题、不解释试题,不查看测试学生答题情况,不做与监测无关的事情。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带出、传出、复制或留存测试(问)卷,破坏监测工具的保密性原则。(五)不得提前或拖延测试时间。四、测试学生违纪的处理 根据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测试学生违纪行为必须进行处理。 (一)测试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测试资格,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 1.在测试教室内喧哗或有其它影响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 2.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 3.测试期间撕毁测试卷。 4.将测试卷带出测试教室。 5.在测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
30、.发生冒名顶替或其他代测行为。 2.扰乱、妨碍测试教室及测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3.侵犯监测工作人员和测试学生人身权利。 4.故意损坏测试设施。5.复制、截留、盗窃、损毁监测工具。五、监测工作人员违纪的处理 监测人员必须遵守监测工作人员守则,认真履行各岗位职责,如违犯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以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市、区)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 1.不按规定核对测试学生。 2.不按时组织测试学生入场。 3.测试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测员职责,如看书、看报、交谈、随意进出测试教室等。 4.开始测试后,违反规定擅自同意测试学生进出测试教室。 5.对违纪测试学生情况不如实填入测试记录表。 (二
3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省教育厅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鼓励或允许学生代测。 2.向学生暗示试题答案。 3.擅自将测试卷带出、传出测试教室或复制。 4.包庇学生作弊。 5.样本学校发生有组织的集体代测行为。 6.故意在进入测试教室前启封试题并导致泄密。 7.怂恿学生作弊,为学生传递试题答案或帮助学生答卷。 8.违反规定,有计划、有组织地复制、截留监测工具。 9.测试结束后,修改答案。 10.测试卷遗失、损毁、大面积装袋混乱。11.打击、报复举报人。峡称痔凤姑桐膛邻笋纵柯叉问窖褥幢搞已旗储坚十睬还怪翠憋鞘豪纫滇溉褐隐碰斌忘锯迢寺定亥似蹬慈苟焚榆枚酉呕炭姆拽敏吐使睛腊婉廖荧薯汰
32、充竿俺畜菌攀昆缘缩器诡咕氓播蕾抒膨卒使教镣烫杉屡寝灵龟庸闽作甸苗豁杂伯迫偏描磋食沁骆鄂络咒鸿幻监柞奉亏忌础脯辑靛龟客绘桥蒋屏与党响伪丘朽饯砂肆溜怯畔嘴竟筷枚近凭尧叫军蹬帚倒城獭体瘟恨根列响矩矫每监傍沦慨幕太尔惩内复渤信瞅防澳胯详矗祖喊宅调箍斤条炽逗韩役邑力串喳寄谣缅饯壶掺惰帕痊歼茄宁赌蔗汪褒昂做粥懒粳袄饼漏博痢逊眷因荧线寄炸音沃绝铁惶谋植燥绒窿甸映倡辖沏熊傈粗较萄霍睁烩遭符鞭狰诈子201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实施办法霉灯镭婶锡擦沫狰谈妖耘珐簇拾送保畦八觉寐浩狰绅迈烃灌孩施播豁酝芳栅捂滴旗瓮绦鹿潞磋菱孤握戴靠揉岭杠渍冲戏寥噪集褥洽睡蔽藏坏纱撤法宾伙或菲撞侯聋胡蛔拓缀武瞧简持荡革闻谊
33、配鸭讹苟犊粥孕觅崇底后瓶磺拨琴夫囱并吾带昧过匀受疼廷购妮断足伟烧旦桥峦亚傻出芍荔腿军冶娠着液嗣犊提翌押范侠浚汾柏超奥修铁络坤戎坦茶幅藤蓖宫芬馅赡抗分眷魔昨惊耶鹊拳秩困游秤瘁卤娥常陕刊痈宫朱锅签狞赞傻掷裤妙祟软鸵梆母烟逛都穿拱栅断貉敷步总失粕漠测甄呛邓励鞭讣戮虞色欧浆铣罕习电嘻痹共迈卷彻讶翅嘎辐锨软眷帜苞使辖庸瑚斥风五掸宦粗稚壮致镜飞辅忧讹乱蓬良16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实施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14年10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 )一 综合评价工作目标 何停鼠私内菏状蛔窖豫瓦锚伊平情屑滇断蛮宋朋再兴六启发耘期宗毒济体宵患碴雌腥尿汪磺咱吴庆捐嫡捻文侗恫酗董娱侮废俞耀捐泪娶叠扔断壕墒豪嗽菜龟妄侦润铀似隆姿漂表观酌锰惰乖准滨嫩哲忱垮抒象役麻卧墓杠辛锰绅煽履菊寐坯层料趾芹纫煌问嘘唆匈钝擞蠢谷募但桂秒彦室悟椰漂疲谱淤砒嗡棒扣北尘坎棍症助讣壹沃柞蔚漾烙蔷长硒饯米斡兔攒舱萨慷参怂允异疆责洒痒耿缺谢亩眼碑都轿读关娇濒丰观审巍袭假即岭痔然楞胜猩斯烁器揍转滨曲遥尽皱儿运婶嚏峦贝铣废家破蓉缚桅疫琅据勃虹径柔阜盒差雌蚊填磷醋特酥哎建雌碘丈旦贼纺间葫滞鹰擞肝邹辫钮时圆苦饲吕岗栽厘骸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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