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设计师内部合伙人制度的目的 第一条 设计师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参与经营、按本人职位及项目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 实现本士广告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 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3) 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 第2章 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 第二条 内部合伙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 在公
2、司工作一年以上 2) 职级 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 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4) 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项目所占比例 第三条 合伙人品质要求:合伙人需要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 第四条 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能力互补,但尚未完全满足基本条件的员工,可由合伙人申请,给合伙人会议破格吸纳; 第三章 内部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1 经营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内部合伙人不仅是公司项目的参与者,而且是共同创业的伙伴,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行使合伙人权利; 1) 公司有关重大投资、业务
3、战略的调整等重大决定的表决 2) 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分红等的表决 3) 公司组织变革及核心制度表决 4) 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5) 查阅公司有关会议决议 6) 合伙人会议拟定的其他权力 第六条 内部合伙人在公司日常运营中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履行合伙人分管职能,完成合伙人会议决议分管的工作任务或业绩指标 3) 按时出席合伙人会议,就公司经营发展出谋划策 4) 接受制度约束,根据个人绩效和公司需要的职务调整 5) 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1.2 股份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内部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以下股份权利; 1) 参与制定和修改公
4、司章程; 2) 对吸纳新合伙人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 3) 监督公司内部及各分支机构经营活动; 4) 按照项目股权比例分配红利,优先享有合伙人分红或股利等优惠政策 5) 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第八条 内部合伙人根据持有股权承担以下义务: 1) 按本制度及合伙协议完成股权认购、转让 2) 退出经营时出让持有股权 3) 公司增发,存量不足或亏损时同比注资 4) 以自己的出资承担风险 第4章 合伙人发展计划 1.3 合伙人内部创业 第九条 内部合伙人可依据公司业务规划积极筹备、拓展咨询业务,承担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激励。 1.4 独立合伙人
5、第十条 独立合伙人指的以个人身份与项目公司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对双方合作所操作的项目实行公司化的操作,双方对项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 第十一条 内部合伙人有个人发展意向的,双方签定独立合伙人协议后,成为公司的独立合伙人,自负盈亏、直接对公司总裁负责。双方在工作中采取平等协商的机制。 1.5 分公司合伙人 第十二条 内部合伙人可随公司发展转做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可持有分公司60%股权,负责区域范围内的经营业务。 1.6 二、三级合伙人发展 第十三条 公司合伙人负责独立核算的业务团队的,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在自己股权范围内发展二、三级合伙人,具体参见公司相关规范。 第5
6、章 内部合伙人退出机制 1.7 内部合伙人退出 第十四条 合伙人正常退出程序 1) 当事人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和退伙 2) 所有合伙人签字同意 3) 办好必要的股权转让或退出手续 第十五条 合伙人持有项目的股份,在持有人脱离本公司 (包括自动离职、被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等情况下,不再参与内部分红。 1) 合伙人自愿离职,提出申请后,不能行使股份购股权。 2) 自离职之日起不享受股东权利及分红权,已定分红由财务结算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延期支付。 第十六条 股份的回购程序: 1) 申请人员工个人填写回购申请单; 2) 人力资源部向合伙人会议提供该员工的工作交接清单; 3
7、) 合伙人会议确定回购方式和回购价格; 4) 回购其个人出资部分;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
8、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
9、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