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计划表报送要求一、目的明确材料计划表报送要求,确保报送的材料计划表能满足招标询价的需要。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房地产工程所需要的询价及材料供应。三、批准和解释本制度由广东津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预算部主管批准后生效;本制度由广东津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预算部负责解释。四、控制要求(一)、施工方根据工程图纸及工程进度要求,向项目部报送需定价或供应的材料计划表,材料计划表需经施工方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报甲方项目部。(二)、项目部审核材料计划表,由专业工程人员审核签字,然后交项目部经理签字,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报送合同预算部。(三)、项目工程部报送的材料计划表,需于材料使用前二十日报送合同预算部,个别急需材料除外。(四)、材料计划报送要求如下:(1)需询价定价的合同预算部分要写明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功能、供货日期及有关技术参数。(2)需招标定价合同预算部分含具体施工方法的,要写明工序和具体施工技术要求,并明确每道工序所材料的明细。(3)需现场明确的式样、颜色和施工工艺的材料外,由项目协同技术部,明确以书面形式送合同预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