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信息传递基本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集团建设、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在内部有效利用和沟通,规范内部信息的传递行为,确保企业高效、规范的进行生产经营、建设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传递,是指企业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通过内部报告形式传递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的过程。第三条 内部信息传递是公司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是企业正确决策的前提和依据。本制度就企业内部信息传递工作中的内部报告的形成、内部报告的使用等方面的内部信息传递工作作出具体规定。第二章 内部信息传递工作职责第四条 内部信息传递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外包工作的主要内容:(一)负责上级主管单位或相关单位部门的对接。(二)负责统计并
2、及时更新子、分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制作子、分公司情况简介。(三)定期对子、分公司员工进行意见、建议调查,并对其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分析、整理,并建立档案。(四)负责编写内部报告及相应的企业成本费用预算,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五)负责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对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的制定相关的解决办法,并跟踪进行。第五条 完成公司、主管部门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内部信息传递工作任务。第三章 内部报告的形成第六条 为使企业内部信息及时、准确的进行传递,公司应派专人对企业内、外部信息进行收集,包括部门与上级单位之间信息对接;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对接;子、分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等并形成记录。第七条
3、 对收集到的内部信息,应按照公司规定防止泄露。第八条 对收集到的信息,按照公司规定,由内部信息传递人员编制内部报告,确保内部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有效。编制人员在编制过程中应紧紧围绕内部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编制内容全面、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内部报告,便于公司各管理层级和全体员工掌握相关信息,正确履行职责。第九条 合理设计内部报告编制程序,提高编制效率,保证内部报告能在第一时间提供给相关管理部门。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应以速度优先,尽可能快的编制出内部报告,向董事会报告。第十条 建立内部报告审核制度,设定审核权限,确保内部报告信息质量。内部报告的起草与审核岗位分离,内部报告在传递前必须并经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4、后按照公司规定的传递渠道与方式进行内部信息传递。第四章 内部报告的使用第十一条 为充分、高效、安全的利用内部信息管理和指导公司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的传递渠道与方式进行传递并及时反馈,使内部信息更新及时,确保信息及时、有效。第十二条 在进行内部信息传递过程中,应注意信息保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明确保密内容、保密措施、密集程度和传递范围,防止信息泄露。第十三条 建立内部报告保管制度,各部门应当指定专人按类别保管相应的内部报告。企业对不同类别的报告应按其影响程度规定其保管年限,只有超过保管年限的内部报告方可予以销毁。对影响重大的内部报告,应当永久保管,如公司章程及相应的修改、公司股东
5、登记表等。第十四条 为确保公司内部信息的安全使用,定期由公司组织专人对内部信息传递渠道、内部信息报告进行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确定风险并建立风险应对策略。第五章 罚 则第十五条 为规范内部信息传递工作人员行为,在内部信息传递工作中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做出突出贡献的内部信息传递工作人员,公司应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的内部信息传递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第十六条 在内部信息传递工作中,对外单位、企业泄露公司重大商业机密对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将依据保密协议采取民事诉讼并要求相应经济赔偿。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项目建设管理部附则解释。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