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 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第一条 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编制原则
1.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
2.必须符合工程实际并能指导施工。
3.计划表达清楚,目标明确便于管理。
4.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相互关系。
5.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利用施工技术力量,实现连续、均衡施工。
6.预测可能发生的施工障碍和变化因素,并准备应对措施。
(二)编制依据
1.合同条件: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交工日期。
2.施工总方案及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3.资源供应条件: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
4.
2、拟投入施工的技术力量,包括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5.项目建设地区的自然条件:水文、地质及气候条件。
6.各类定额资料:预算定额、施工定额等。
7.已建成的类似工程的施工进度及经济指标等。
第二条 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的编制
(一)编制步骤
1.工程分解。
2.计算工程量。
3.确定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期限。
4.确定各单位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和相互搭接关系。
5.编制初步施工总进度计划。
6.检查校验计划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7.编制正式施工总进度计划。
(二)计划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开工前,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东公司”)应组织总监办及承包人召开联合
3、办公会议,根据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项目总工期和各合同段工期的要求及各合同段的总体施工计划、投入施工技术力量等,在工程开工令下达7日内编制完成路基、桥梁、隧道、路面、房建、x安全、机电、绿化工程等项目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作为项目施工期间的进度(含设计、招标、施工等)控制依据。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可采用网络图、横道图、斜条图、进度曲线等形式。进度计划编制完成后,经xx东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代表)审定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三条 合同段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一)合同段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根据合同要求,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总监办提
4、交合同段工程进度计划(分别按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绘制,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程量和形象进度,合同段工程进度计划包含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
(二)合同段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批
总监办要详细审查承包人上报的合同段开工报告附件中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要求在7天内审查完毕,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判定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可行,是否与其正在进行的工程相一致,工程进度计划是否满足要求。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办审查通过后,报xx东公司审批。审批后的合同段工程进度计划,作为今后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及施工进度计划控制的目标。
第四条 项目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5、
根据批准的各合同段的工程进度计划,xx东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合同计划部应及时汇总各合同段工程进度计划,编制项目各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查,总经理(或授权代表)审定,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 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承包人应根据图纸、技术规范和批准的合同段工程进度计划及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分项工程的开工准备,并在每个新的分项工程开工前7天递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附件中包括分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分项工程进度计划采用横道图的形式编制,由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其中重大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大型桥梁、特殊地质情
6、况处理、隧道施工等,承包人应在开工前14天递交开工申请,总监办应专门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并报xx东公司进行审批)。总监办在收到承包人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后3天内必须给予批复,并报送xx东公司核备(重大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在10天内给予审批)。
第三章 进度计划的检查监督与调整
第六条 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
(一)承包人应在每月向总监办上报承包人月工作计划报表,以供总监办审查,总监办审查后报送xx东公司核备。报表中应包括工作的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持续时间、逻辑关系以及完成的工程量情况及存在的有关问题,并要求在每旬做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图表。
(二)总监办应及时检查工程
7、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一般情况下,总监办应派监理工程师每天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三)总监办应定期组织承包人召开现场会议,从中了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问题,同时获得工程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不良情况的发生。
(四)总监办在获得现场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后应每月向xx东公司上报一份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图表,以便xx东公司了解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
(五)如经检查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总监办应及时组织召开会议,邀请xx东公司参加,找出进度滞后的原因、责任及解决方法,并提出处理措施。
第七条 进度计划的调整
(一)按照合同要求,承包人应每3个月对合同段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向总监办提交调整计划。计划调整主要采用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和组织搭接作业或平行作业、改变某些工作间的逻辑关系、加快某些工作进度等方法。上述修订的计划应报xx东公司审批。滞后的进度应尽量在本年度内加以调整,以保证年度工程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二)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要求实现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相关分析计算及图表绘制等,由计算机完成。
(三)一般情况下,确定的进度计划不应随便做出调整,如确需调整应找出调整的原因、责任方及解决措施。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xx东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