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机关办公用品管理,本着勤俭节约,降低办公费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实用于公司机关,主责部门归口办公室。 第三条 按照预算控制,集中采购,计划申请,定期领用的原则管理。 第二章 预算控制 第四条 各部门年度办公费用指标,依据年度批准的机关各部门办公财务预算为总控指标,严禁突破预算指标。 第三章 集中采购 第五条 部门年度办公费用预算计划下达后,由办公室牵头,财务部、纪委、社管中心等部门派人组成招标小组,邀请经销资质单位参加,进行招标采购。在比选价格、优惠条件、结算方式等基础上,由招标小组共同确定中标供货单位。各部门每
2、月25日,将下月办公用品使用计划报办公室行政科,办公室行政科根据各部门报的计划汇总报批后,每月集中采购一次。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六条 办公用品包括常用的笔、本、纸等,以及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耗材,计划内以及特批的办公设备用品。 第七条 办公用品入库做到分类存放、堆码整齐,建立办公用品登记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账物相符。办公设备做到帐、卡、物相符,同时遵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 办公用品的发放采取定期发放的原则,每月 1 日、15 日为发放办公用品的时间,由部门指定人员统一领取。 第九条 办公室每季度公布一次各部门办公费用支出情况,费用超支,不予发放。 第十条 打印
3、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及维护(加碳粉),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维修后使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维修记录单;如设备人为破坏,由责任人或使用人相应赔偿,如设备维修费用过高超过使用价值,则需对该设备进行报废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报废。 第十一条 建立机关办公设备卡,一人一卡。部门同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由部门指定专人管理。使用部门要爱护办公设备,定期保养,最大限度的延长办公设备及用品使用寿命,节约费用。 第十二条 员工调离本单位时,依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所领物品(消耗品除外)一并交回,填写办公用品移交表并签字确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