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务经理工作职责法务经理是公司法律事务部的负责人,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工作。按照公司“健康经营,经营健康”的理念,防范和避免法律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应履行以下职责:一、 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风险的防范建议或意见;对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协助加强法制管理,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二、 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公司重要规章制度;三、 管理、审核公司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四、 参与集团公司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公司的重组、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五、 负责处理与集团公司有关的工商登记
2、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鉴证等法律事务,做好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六、 负责或者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与公司业务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七、 受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指派或委托,全权代理集团公司参加有关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活动;八、 提供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九、 加强公司法律事务部的管理,指导法务人员的工作,建立健全法务管理的运行工作体系、监督机制及相关制度,提高法务管理水平;十、 负责选聘社会律师,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十一、 办理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十二、 法务经理应以勤勉、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以上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秘密,忠实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