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区域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区域管理,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办公区域是指公司总部办公所在地办公室及会议室、接待室、洽谈室、休息室、走廊等公共区域。
第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办公秩序、安全、卫生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 办公秩序
第四条 保证公司办公区域安静,不得在办公区域喧哗。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聊天,不得用办公电话谈私事。未经批准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人员长时间在办公区域停留。
第五条 公司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
2、时间着正装且应整洁、端庄、大方。保证办公区域清洁、卫生、办公家具应摆放整齐,办公桌面物品摆放整齐。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大件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办公区域。办公区域内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第六条 爱护办公区域内的各项设备,不得随意动用破坏;办公设备损坏应及时通知办公室;负有损坏责任的,损坏人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 楼道、楼梯内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和环境整洁。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道路的,占用部门应负责及时清除。
第八条 离开办公区域应随手关闭照明、空调、电脑及其它电器设施,并锁好房门。
第九条 机动车、自行车应按照物业公司要求在指定地点停放整齐,并办理相应停放手续。
第
3、十条 使用公司会议室、洽谈室应提前向综合管理部预订,并遵守会议室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完后应通知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物品未经综合管理部同意不得随意动用、带出。
第十一条 办公区域内不得私自改动电源、电话线路、局域网网线,确有需要应报综合管理部同意后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 办公用品不得私自带离办公区域,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开办公区域,应持有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出门条,主动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第三章 安全保卫
第十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本部门职工要进行安全防范观念教育。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解决。
第十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物业
4、公司做好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公司的正常办公秩序。前台接待人员要做好来访人员的引导工作,防止外来陌生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入公司办公区域。对已进入公司办公区域的外来陌生人员,各部室工作人员要及时了解人员身份,做好引导工作,避免外来人员在办公区域来回走动。对可疑人员,要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和物业公司保安。
第十五条 办公楼内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在公共办公区域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办公楼。
第十六条 严禁乱拉电线、电话线,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电加热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出现电线短路、无电等情况应迅速通知物业公司查修。
第十七条 下班前要对室内的电源、电灯、门窗进行检查,确保
5、室内不留任何隐患。
第十八条 各部门的废旧报刊、包装箱等废旧物品应及时处理,存放地点应远离电源。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档案室等重点部室,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该部室人员要经常进行检查,对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应严格遵守限额规定,加强现金管理,所存现金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保险柜的钥匙要随身携带。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重点部位是重点防火对象,要有明显严禁烟火和禁止吸烟的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放在有效的位置上。无关人员不准擅自挪用或毁坏消防设备器材。
第二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必须加强大型设备、贵重物品、易燃物品的管理,健全领用、发放、
6、使用手续,各部门要有相应的使用、保管措施,建立专人管理责任制。办公区域内严禁存放公、私现金。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种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必须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查破处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要加强对各部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及时制止,直至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 卫生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人员应自觉保持办公区域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护办公室公共卫生,对影响和破坏卫生的行为要及时制止。
第二十七条 每天下班前,各部门每一位工作人员要及时对办公桌上的文件和有关材料进行清理,该入柜的及时入柜,保持办公桌的整洁。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办公区域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