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总部及各项目、各分公司(以下统称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安装、增加减少、内部调拨、资产盘点、盈亏处理,保证公司财产帐、卡、物相符和安全完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财务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各职能部门为资产的使用保管部门,负责部门内资产的使用、维护,保证资产的实物存在、性能完好和存放安全,各部门负责人为资产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行政部门为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购建、调拨;财务部为固定资产的盘点、处理、核算和管理监督部门。 第三条 前条所述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
2、低值易耗品。 第二章 资产的标准与分类 第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第五条 公司固定资产根据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四类: 1、运输设备:指公司管理用车辆、其他运输车辆。 2、电子设备:指照相机、投影仪、电视机、对讲机等。 3、办公设备:指用于办公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 4、机器设备:指清洁、工程维修作业过程中使用的设备,比如:洗地机,疏通机等。 第六条 固定资产计价 1、购进:包括购入价值、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税金。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包括安装费。 2、自制:包括制造固定资产
3、所实际发生的各项材料费、配件费、人工费等。 3、改造:包括固定资产原来价值,加改造该项资产所投入的价值,减改造固定资产所拆除部分的价值。固定资产改造是指一方面增强了设备性能或增加了产能,另一方面延长了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否则只能视为对该项资产的修理。 第七条 资产标准界定: 1、使用年限为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2、使用年限为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四章 资产的购置、调拨与转移 第八条 每年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时,应将当年的资产购置作为资本性支出 列入公司年度预算,统一报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 第九条
4、预算外资产购置,由使用部门提交书面批文,包括设备性能、需要数量、购置厂商概况、售后服务质量、投资必要性和效益分析等内容,以供决策参考,上报公司总部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资产的采购统一由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在购置资产前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需求部门进行详细的评估、考察和询价,要求对同类型设备,应确定固定的厂商购置,并签定供货协议(包括价格折让、结算与售后服务),型号、配置采取相同标准,以利于售后服务和降低购置成本。必要情况下,行政部门可安排需求部门或其他部门协助购置。 第十一条 资产的购置、验收流程: 1、资产的请购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见附表一),经项目经理,执总逐级 审核送财务部查核
5、是否可以调配,无法调配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2、 申请单上应详细填明资产名称、类型、规格、型号,是否属于固定资产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3、资产到达后,由经手人签字确认,交由库房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收到确认收货的申请单和入库单后,会同发票等相关凭证入账并保存原始的申请单,作为资产的备查账。 第十二条 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各部门间固定资产的调拨,应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附表二),按程序呈核批准后,方可调拨。 2、该单据一式三联,调入、调出部门、财务部各一联。 第五章 资产台账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
6、产管理一级部门,行政部、辅医部、综合部、保卫部、工程部等各部门为二级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财务部作为公司资产的一级管理部门,日常管理中应做到: 1、编制固定资产卡片:卡片编号是5位数。首位代表大分类,分别用1、2、3、4表示;第二位是字母,是项目名称的缩写;第三到第五位是顺序号。比如1Z001,含义是:公司总部编号为001的运输设备. 2、 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按直线法每月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如下: 固定资产名称 折旧年限 残值率 运输工具(小汽车) 4 5% 电子、办公设备 3 3% 机器设备 5 3% 3、 对低值易耗品的核算采
7、用一次摊销法。 4、 对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五条 资产使用部门应随时注意保养并善尽保管之责,对需维修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在月度预算中,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预算外的维修,则需专门报文审批。 第六章 资产盘点管理 第十六条 流动性固定资产的定期抽查制:因流动性固定资产经常改变存放地点或变换使用部门和保管人且容易丢失和损坏,财务部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员应会同行政部门不定期安排此类固定资产的抽查抽检,发现有关资产发生变化,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财务部每年1-2次不定期会同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有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财务部、使用
8、部门帐卡一致,帐实相符。 第十八条 资产盘点采用实地盘点法并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低值易耗品盘点表”如有帐实不符,查明原因及责任,呈报总经理据情处理。 第十九条 经管资产人员调动时,必须进行清查盘点,并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低值易耗品盘点表”,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清楚方可办理离职。 第七章 资产报废管理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条件: 1、资产已经损坏、无法重新修复或不再具备利用价值。 2、由于生产工艺改进,尽管资产尚可运转,但已经不能适应生产经营工作,且不能为其他部门所利用。 3、设备已经老化,继续使用会影响生产工作效率或产生整个系统的不协调。 4、
9、资产丢失或发生非人力控制的损坏。 5、盘亏。 6、其他经认可的报废条件。 第二十一条 资产报废管理: 1、固定资产属于正常报废的,即已到使用年限,并且提足折旧则由使用部门专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附表三),会同部门经理进行实物鉴定,经项目执总签字,拟具处理意见送财务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核准后予以处置。 2 、对于正常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经手人填写“同仁物业资产报废单”,(印制) 部门经理进行实物鉴定,经项目执总签字,项目会计签字,交由财务部备案 3、属于保管、使用、维修不当,责任事故造成的资产提早报废,根据情节由责任人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4、报废处理后的资产,回收的
10、残值收入上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做帐务处理,同时将其卡片单独保管 。 第八章 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1、运输设备:4年 2、电子设备:3年 3、办公设备:3年 4、机器设备:3年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残值率:3% 第二十四条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原则 1、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本月增加的资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本月减少的资产本月照提折旧。 3、转为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 4、转为待处理的固定资产本月照提折旧,下月开始不计提折旧。 5、转为封存的资产本月照提折旧,下月开始不计提折旧。 6、转为封存的房屋建筑物继续计提折
11、旧。 7、足额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再继续提取折旧。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与管理 固定资产核算员严格按上述标准按月计提折旧,并按资产部门归属列支成本费用项目;同时严格审核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使用安装、增加减少、内部调动、资产盘点、盈亏处理、状态变化等手续,只有手续齐全才能办理有关帐务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部分和涉及到的其他支出,可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